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乔布斯传》,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个伟大的、不懈努力 追求梦想、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史蒂夫。乔布斯。
是他创造了 改变世界的第三个苹果ipod、ipad、 iphone——革命性的小型电脑。他非常想改变世界的那种奋发心情不断鼓舞着他,让他在苹果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
乔布斯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最初的苹果电脑AH air8800,是一台非常失败的电脑,没有屏幕,只有一个铁箱子和一些按钮,AH air8800程序输出全要靠前面扮的开关和指示灯来实现,而且操作起来非常麻烦,但乔布斯没有放弃,继续创造了Apple1、AppleII、AppleIII。乔布斯就是比别人多坚持一些比别人狂热几分,比别人的热情多很多,这大概就是他成功的法宝。
接下来的几年里,苹果电脑的价格比谷歌 、IBM和微软 高出很多,这一切多是因为乔帮主,在他眼里电子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伟大的一类是垃圾,乔布斯是一个特别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人,他的员工都说:我们的老板是从 地狱里来的人,是魔鬼的化身。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这种近乎极端的个性成就了今天的苹果公司,拥有了一次瑰丽的生命传奇。
乔布斯是前苹果电脑公司的创始人,他领导的苹果公司出品的MAC、ipod、iphone、ipad等产品推进了电子产业的发展并深受全世界消费者的欢迎,被很多人奉为神一般的人物。此外他领导下的皮克斯动画工作室也凭借《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等动画电影成为了了世界上最酷的动画工作室。他,可以说是一位真正意义上改变了世界的人物。
乔布斯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是一个极其讨厌的人。固执、毒舌、暴躁,具有强大现实扭曲力,换句话说,就是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能把别人的“偷”过来当作自己的。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并不太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却缔造了苹果帝国。几十年过去了,他和朋友在车库制造出苹果电脑的故事,还在被人们津津乐道。乔布斯为什么能够带领苹果不断创新,改变世界?他对产品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小到一颗螺丝钉,一张幻灯片,他都会反复检验、测试很久,直到自己认为是完美为止。在他的眼里只有完美的产品,而没有好的产品。因为好的产品不一定完美。他的每一项让全球瞩目的产品,都是在他的这种执着的作用下,震惊全世界。当每一个消费者拿到手中的产品后,他们会发现,苹果公司的产品不仅仅是电子商品,还是一件艺术品。
看完全书,我觉得是因为乔布斯个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商业头脑。
2、领导才能。
3、完美主义。
4、长远目光。
5、极度热爱他的事业。
事业成功的因素虽然有很多种,但自信、激情、创新、开放这四个因素元素缺一不可。因为自信,所以能坚定自己的立场,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有激情,所以才能快速行动,有面对困难的毅力;因为创新,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的需求,激发客户的消费欲望;因为开放,所以创新才有更大的空间,才能尽最大可能激发每个人的潜力。
乔布斯的眼光长远,在商品市场,它采用的营销手段、产品的包装都可以增添商品的吸引力,我们不是乔布斯,但是对于我们自身的工作和生活来说,或许我们应该多一点坚持,让自己的个人升值。并不一定需要我们随波逐流的学习,在学习提高自己的同时,我们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采纳别人的建议,让自己在未来的路上自信、激情和创新。
《乔布斯传》虽然只写到了苹果手机一代的研发生产,没有后来的几代苹果的升级产品逐渐在中国年轻人之间掀起的狂热浪潮,但这已经不重要了,苹果整体已经与乔布斯的精神合为一体,创新,激情,追求完美,它不再是单纯的一个公司架构,而是一头活物,在乔布斯灵魂的注入下,已经有了自己的意志,引领着这个世界的前沿浪潮。
以前印象当中,乔布斯是一位卓越的创新型的技术天才,站在革命性的科技浪潮的巅峰。但从乔布斯的发迹过程,看到计算机从无到有,从诞生发展到辉煌并且还会继续走向辉煌的历程里,齐头并进的还有商业、互联网等几条让这个时代更耀眼的主线,这个伟大的.时代里,他们做得更优秀!对于乔布斯的认识可能更具体了些:懂技术并深谙此道,因为根深蒂固的追求完美的直觉和执念,将电子爱好者和怀揣发财梦的美国青年两个普通的角色糅合到一起,却塑造了一个这个时代里如日中天的巨星!
如果单纯论电脑技术,他不如自己少年好友沃兹,有经商意识但并不显得如何出色,在苹果发展的第一个巅峰时刻,因为他的独断专权青涩蛮横被扫地出门,自己成立和收购的两个公司(NeXT和皮克斯)发展也遇窘境,这些磨难使乔布斯变得成熟务实,开始关注市场的因素,商业方面,或许是美国成熟的市场制度让他从技术性的天才在转向商业时显得游刃有余。对于市场的务实和依然追求完美主义将两者的结合体印上了乔布斯独有的光辉,并最终体现在乔布斯的产品上,大获成功。
当发生利益冲突时,许多人都会为了亲密的人选择蒙蔽、欺骗、伤害不相知的陌生人、关系浅薄的另一方。乔布斯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大权在握排挤伙伴、朋友,但当苹果发展陷入窘境要被卖掉时,乔布斯不惜以低价让售NeXT和种种让步,他只想挽救这个他一手创建的公司,掌控并带它再造辉煌,因此不能说乔布斯自私,他只是想证明和展示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公司和团队变成自己的手脚,充分贯彻执行自己的理念,并且重于一切!
在美国允许和包容各种个性,减少制约并提供发展的平台,各个行业角落都存在滋养个性的土壤,或许制度依然有很多不仅完美的地方,但解决和改善它的头脑,就孕育在不知哪个角落的土壤里。这就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吧,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就是由这些个数以万计的大大小小的公司支撑运行的,唯有如此充满竞争和活力,国力才能长盛不衰!
我国正处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时代潮流中,当我们从事着各行各业,并为之付出辛勤的汗水时,可曾想过,要将自己的事业真正做好做实,就必须遵循一个"生存"法则:坚持自己的理念,为更多的人去服务。这也是乔布斯留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
去年爸爸从网上买了一整套名人传记,其中其中一本是乔布斯传。他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评价了乔布斯,呈现给了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逢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我敬佩不已。
乔布斯是苹果公司的创始人,被大家称为苹果之父那时的人们被本无法想到这,这一个随口乱起名的一个小公司到今已成为了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企业,因此我一直对他神往已久充满了崇拜,今年寒假我再一次细细的读了一遍《乔布斯传》。原来我对乔布斯了解的少之又少,读后深为之痴迷,我感到他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一个改变了世界的人,虽然他的人生之旅是短的但足以许多活着的人汗颜……
他拥有并不完美的童年,但他的养父信守承话,为了去乔不斯满意的大学,甚至不惜搬家换工作,而乔布斯是一个为梦想执着的人,他一生的拼搏用一句名言来说就是“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不惜放弃大学的学业,即使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被自己创办的苹果抛弃,也从来放弃过,最终在那崇尚创新的机会,他实观了自己的梦想,他与他的团队正是美国了人全人类所追求的“创新精神”的代名词,从某种意义上说,乔布斯的成功也许是美国的人性自由个性化教育及创新精神的完美结合。
衷心希望我的中国也能拥有一个自已的“乔布斯”,能够拥有一批有梦想,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以“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魄力,振我中华之雄风。我想要实现这些需要我们改变的太多了死板的教育方式和纯净的创业环境以及正确的财富观……也许不是一代努力可以做到的,以我做起吧!
虽然在此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但是他所做出的贡献是我们不可忽略的。他是计算机革命的卓越领导者。在最近的三十年中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称为硅谷王者。
他的一生用他的话来说经过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如何把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串连起来。
小时候乔布斯的母亲属未婚生育,无能力去养育他,但是却希望收养乔布斯的人家能送他上大学,几经波折,找到了肯送乔布斯上大学的人家,他17岁真的上了大学,但却几乎花光了养父母的所有积蓄,六个月后,他觉得上大学没什么意义,就退学了,去学他感兴趣的学科,同时也开始了艰难的求学生涯。在这过程中他学到了Sanserif和Serif字体,学会了如何在不同的字母组合之中改变空白间距,还有怎样才能做出最棒的印刷式样的那种美感、历史感。
虽然在那时候对他来说确实是没什么用,但是他设计的第一台Macintosh电脑的时候它们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把所学的美术字体设计进了Mac。那是一台使用了漂亮的印刷字体的电脑。
说到乔布斯,大家都会想到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这个标志随处可见,满街都是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
或许你会羡慕他的成功和财富,或许你只会看到他的成果,但我们更应该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他今天的成就,是凭着自己创造的,在这一路,他固执、他不惧怕失败、他坚持自我、他善于吸引和聚焦人才、他富有说服力……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思想与汗水,造就了辉煌的他。
死亡,这个词听上去和可怕,又感觉离自己很遥远,而乔布斯呢?不仅不畏惧,还与病魔做斗争,在患病期间仍然做自己的工作,没错他爱他的这份工作,他可以为了自己所爱的付出自己的生命,当他像个疯子一样投入在工作中时,一切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我是多么的羡慕他啊!不仅羡慕他的成就与财富,跟羡慕他能每天与自己所喜欢的东西打交道,甚至献身于自己所热爱的之中去,我也多么希望能像他一样,但我不求能拥有与他一样的辉煌成就,只求像他那样的固执。放弃在哈佛学习,去走一条不寻常的路,虽然那样很累,但也值得。
爸爸妈妈看着在学习中无精打采的我,提不起精神的我,也总会问我:"你到底喜欢什么,你在什么中有兴趣,能坚持下来,在从中又能获得无穷的快乐呢?
是啊!——我到底喜欢什么呢?什么又能够吸引我,让我沉醉之中呢?就像我小学时玩的最好朋友一样,她爱画画,不仅上课画;甚至有时能为了画画一宿不睡,我真的好想为一件事疯狂、痴迷。我对每件事都是三分的热情,我几乎每一样都学过,但真正坚持下来的又有几样呢?
不,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为一样东西痴迷的,我只是还在寻找,我不愿意天天活在不情愿与被动中。当我会自觉去做一件事,不管在累都会想做这件事,一天不做这件事就好像缺少了什么一样,做这件事时感到时间如激流一般快时,我就成功了!
对,总有一天我会像乔布斯那样,可以为工作不顾自己的生命,哪怕功德很小也没关系,因为它已经丰富了我全部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