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的读后感

王明刚

  刮痧的读后感1

  全球化正侵蚀每个角落,包括二十世纪骄傲富有的美国。姚明们要比上一代移民幸运。在开化的中国成长起来,浸淫着欧风美雨,他们无需身负太多传统价值的行囊,也无需接受太多西方人讶异打量的目光洗礼,无缘品尝在异乡为了融入而蜕变的痛苦滋味。电影《刮痧》在我看来,密布着这种痛苦。

  主人公许大同,新移民,来美国八年,怀揣美国梦埋头苦干,作为一个电子游戏程序的设计者终获成功,并得到上司(象征美国主流文化阶层)的认可和友谊。电影开场便是大同在业界庆祝会上以典型的美国口吻发表获奖感言。从他说话的内容,语气,可以看出他对美国是爱慕感激的,对自己在美国的未来充满信心。在美国,只要努力,一定会出头。大同认为自己依然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不再为异乡异客。他和妻子简宁,儿子丹尼斯在家也坚持说英文,即便一点不懂英文的老父在场也不例外,为的是让下一代顺利进入私立学校,早日成为美国社会的精英。他们言谈接物也和普通美国中产阶级一样,彬彬有礼,说一样的情话,开一样的玩笑。然而考验却接踵而至。 大同把父亲接来美国同住,丹尼斯却因背上凸显爷爷刮痧留下的醒目瘀红。这些在美国人看来触目惊心的“伤痕”,对中国人来说只是家喻户晓的自我疗法。许大同不幸背上虐子的罪名,不得与孩子相见。可他无法向法庭证明刮痧是合法的医疗手段,因为美国没有时间和兴趣去慢慢了解地球另一面的文化根源,它只按自己的判断行事。

  在向当局要回孩子的讼争中,一个个矛盾像串鞭炮快速爆炸,留下的硝烟和纸屑,就是那些所谓的文化差异,还有美国式的自我中心,强硬的傲慢。它们逼得大同承认,骨子里还是中国人。

  比如,丹尼斯在游戏中兴起打了上司的孩子,大同要求儿子道歉未果,出于教育孩子,也由于在老板及其家人面前无法下台,便打了儿子。他认为这是给老板面子,是尊重朋友,是教子有方。爷爷见了也很赞同:“当面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而美国人(包括在美国长大的丹尼斯)斩钉截铁的坚持:打孩子的父亲是恶魔,为尊重他人却要打骂孩子的父亲更是不可理喻。

  另外,作为技术精英的大同,也许没太多机会充分接触真实的社会,以至于在后来的讼争中出于劣势。他不熟悉法律程序(即游戏规则),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不肯请家庭法的专业律师而坚持请一个版权法律师,他信任的朋友来代理孩子的案件,为自己辩护。对方律师精于此道,指责大同有暴力倾向————大同设计的电玩英雄孙悟空,偷仙桃,毁丹炉,按照西方人的价值观,就是无视职责,肆意侵犯私有财产,是典型的流氓行径。这个精刮刮的律师为了赢官司,刻意对《西游记》断章取义,恶意误读,把反抗的英雄说成无赖。大同不知对方已设计好陷阱要激怒他,果然失去理智,同时也失去大好机会,落入下风……

  尽管八个春秋能让人学会很多,尽管电影的结局是云开月明,翻盘大圆满,异乡游子的血脉亲情却遭受他者的质疑,身份认同也大受打击。我们每个人生下来都有自己的'根,祖国就像母亲一样是不能选

  择的,子不嫌母丑,难道你会因为你的母亲没有钱而离开她去寻找另一个有钱有势的母亲吗?而我们上一辈对美国的推崇已经到了极致,他们抛弃了祖国,投向美国的怀抱,却不想在家的外面没有玫瑰和蛋糕。然而等受伤他们回来,母亲无论如何都会拥抱她的孩子,但是她的创伤无法被抹去!

  刮痧的读后感2

  看完《刮痧》,我的感觉就是,这是一场闹剧吗?一场中西方文化认知的闹剧?

  看闹剧的话,就只能笑了,为什么这么点小事情,都可以这样子的大费周章,不过也对,美国就是这样一个以为自己很人权,而一直谴责中国没人权的国家。 并且有些在中国人心里根深蒂固的思想,在他们脑子里根本没法消化,甚至显得蛮夷。

  可这就是中国啊,这才是中国啊!

  在他们眼里,中国人的那种忠孝观念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在年迈父亲面前,我们中国人永远都用一颗不计回报的心去报答父母的爱,以至于在最为痛苦的时刻,也不能让父亲知道自己的痛,自己承担的那分压力。当许大同前去搀扶父亲上楼时,蒋雯丽扮演的妻子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这就是中国人对父亲的孝。”不但让美国老板耸然动容,也让我们也有一番动情。

  我们的爱,不计回报。因此妻子虽然也痛苦,却坚定地站在丈夫这一边。虽然也曾因为母爱而动摇过,想去告知岳父所做的刮痧引发的事情,但换位一下思考,也许此刻痛苦的是自己,而丈夫定会支持包容她。

  还有就是在法庭上的据理力争。不消说,我觉得这是电影中冲突面最为强大的时刻。电影中的许大同在这里失去了理智,也失去了最后的机会。面对处在托管处的儿子,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想必为人父母的人们都不禁唏嘘不已。 虽然很气愤,但我不会像许大同那样暴走,愤怒是最不可取的。这只是那别人的错误愚蠢惩罚自己,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何必。

  那个自以为很聪明的控方律师,肆意的贬低中国人眼里英雄式存在的孙悟空,任意的触碰着男主角心里的底线。却又在胜诉之后,眉飞色舞的告诉别人,那本他在法庭上嗤之以鼻的《西游记》,他爱不释手的看了两天……我想这已经不需要我过多批判的言语了,自扇耳光的行径不是任何人都会的。

  在电影开头,许大同为了让儿子当着老板的面给老板的儿子道个歉,甚至伸手打了儿子一巴掌。认为儿子挨了打,老板的面子就找回来了。这在中国真的很常见。“当面教子背地教妻”,“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可以举得例子不可计数。不过这个小孩真的很可爱,让我很是印象深刻。爸爸告诉他“打是亲

  骂是爱”,他就去实践他的爱了,打了那个外国小孩还很开心。这也让外国人很不解。

  还有许大同辞职,他无法在一个不信任自己还背叛过自己的人手下做事,而外国人却是公私分明,让他不要辞职,认真考虑。可许大同是中国人,重情,感性,如果是我,我也留不住。

  不过影片进行到后面,就觉得有点虎头蛇尾,不够过瘾,前面的矛盾铺垫做得很足,但后来的的矛盾解决却简单的让人难以置信。首先是法官已经在前面已经提到了要找医学权威去证明刮痧的治疗性,而后面也讨论到刮痧其实在他们那个州是不合法的,但后来仅仅通过许大同朋友的亲身证明就去跟法官请求翻案,连庭审都没经过,估计连半小时都没到,法官就轻而易举的破坏了该州的法律判许大同无罪。就算是像片中所说法律也有例外,但这例外都没经过法律程序,实在快得叫人很意外。也许导演不想在这种无聊事情上浪费胶卷……

  如果抛开这个剧情上的不合理,那这个镜头(群众围观)的出现彻底让我对他爬上这么高的楼的敬佩转化为无奈的冷嘲。“他在干嘛?”影片先前已经拍出来圣诞夜街上无人,大家都回家团聚,而许大同爬上楼时底下却突然出现了那么多叫好助威的群众。我想这个场景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陌生,常见于每次交通事故与跳楼的现场,总会有一大群人在旁观。这不就是鲁迅先生批判的国民劣根性——“看客”心理么。

  有人跳楼,迟迟没有动作,就有人喊,“跳不跳啊?我还得买菜回家做饭呢!”可见导演把美国拍得很中国。

  看完整部,心情不是很好,虽然最后是中国人喜闻乐见的团圆式结尾。可还是不是滋味。对中国文化的不了解,我可以理解,就是感觉主人公在美国像一只跳蚤,随便捏捏就死了,反抗的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