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你知道吗?奥利佛的全名是奥利佛.特维斯特,奥利佛只是他的姓”。就这么着,父女二人开始了有关《雾都孤儿》的对话。
“奥利佛出生在一家贫民救济院。出生的那一刻,他处于窒息状态,挣扎了好半天,才恢复了呼吸。但是,妈妈看了他一眼就死了”,好的,听上去,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
“奥利佛到伦敦后,碰到了插翅神偷,‘插翅’是说他做事好的一面,‘神偷’是说他坏的一面,他会偷东西”。好吧,我知道了,原来小奥利佛到了伦敦落入了贼窟,至于“插翅”好在哪里,我却稍有疑惑,翻开图书,“‘插翅’是指他做了坏事时,善于及时逃脱不被抓获”。哦,原来如此,善于逃跑,对小偷来说,确实是很厉害的本领。
“还有查理.贝茨和南希,奥利佛成了他们的朋友”。听完这段描述,爸爸心中一直在思考,小奥利佛在“雾都”的生活好像没印象中这么悲惨啊。“就是,南希最后死掉了”,对的,就是这样,我好像感受到了那种悲凉并与印象逐渐重合。
“奥利佛找到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是吗?”爸爸问,“是啊,不过他告诉罗斯,他永远不叫她姨妈,罗斯永远是他亲爱的姐姐”。听起来关系还挺复杂。
“奥利佛是怎么碰到了罗斯姐姐的呢?”,“我不知道了”。
“南希是怎么死掉的呢?”,“我不知道了”。
“罗斯怎么变成姨妈呢?”,“她是奥利佛妈妈的妹妹”。哦,好吧,问题澄清一个。
“费金呢?最后也被抓住了是吗?”,“费金是个好人,他把奥利佛带回了家,还训练他本领,让他有工作”。不得不说,狄更斯塑造的这个角色鲜活生动,邪恶但难以掩盖的善良确实也被小朋友感觉到了。“还有,赛克斯、蒙克斯、梅利阿姨呢,赛克斯好像还是奥利佛的哥哥……”“其实,蒙克斯才是奥利佛的哥哥……”,好吧,我还以为,你中间的故事是睡着了呢,原来你都默默地记在心中,只是还不能很好地表达出来。
最后,来到了重点,“读完这本书,你觉得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或者说,你觉得奥利佛最让你喜欢的一点是什么?”,我本以为,答案会是善良、爱心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词语,没曾想孩子的答案却让我脑洞大开——“坚持吧,我觉得奥利佛用一点钱买两片面包,走两个星期到伦敦,挺厉害的”。
好吧,孩子,你独特的视角和大人们相比果然与众不同。但不管如何,那是你自己的收获,并将伴你一生,爸爸为你能有所收获,开心并倍受鼓舞。作者:东言肆语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要说主角塑造的扣人心弦,那配角也是塑造的近乎完美。书中我最讨厌的人不是赛克斯等人,而是邦布尔。一个为了自己利益不顾他人死活的家伙,最终也是悲剧了。毕竟像赛克斯那样的人,一共也没几个,且杀人抢劫就是杀人抢劫倒也直率(虽然十恶不赦)。可是邦布尔却表面高尚私底下干着见不得人的坏事,而且像邦布尔这样的人也数不胜数、不可枚举,难道到了现在不是吗?书中的邦布尔被罢官了,可现实中的邦布尔呢?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书中主要讲了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出生于救济院,在教区贫民艺习所,小小年纪的他就被迫到棺材铺当学徒,由于不堪黑心的教区主管邦布尔等人的陷害与迫害,趁机逃到伦敦,结果路遇小偷机灵鬼被带入贼窝,被盗窃犯费根和赛克斯控制,最后他历经磨难,才得到好心人布郎劳先生等人的帮助,摆脱了悲惨命运,与亲姐姐团聚,成为了一个幸福的孩子。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最黑暗的社会生活。作者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大的感染力,让我们从苦难的生活中找到别样的风采。
看完这部书,我心中五味杂陈,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下,依然能自力更生,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之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让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往美好的生活。我同样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不惜欺骗,为了得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一个人的生命多么脆弱,但是这就是人性,这就是社会,一个人如果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他就会受到别人的冷眼旁观,被嘲笑,被谩骂。是的,多少人就是因为害怕这样,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把面具摘下来时,剩下的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对上司无耻的赞美与崇拜,这些势利的人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段经历,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惫不堪,他遇到小偷杰克,小头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也不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强盗,他对美好的生活,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的多幸福,但是我们永远不知道满足,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无非是两条路:恶面前是漆黑,利益在诱惑着人,善面前是光明,从来不怕会有乌云。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之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一遍《雾都孤儿》,当时年幼,通篇读下去,没有什么感觉,就觉得外国人的书没有中国人的书那么容易读懂,名字还不好记。时隔多年,如今重读《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从未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终于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虽然,那时候他还不太了解内情,最后正是睿智的布朗罗先生救了他。也正因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了污浊的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最美丽的当然要数露丝,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南茜。她是从小就生活在盗窃犯费根的阴影中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恐怕比奥利弗还要悲惨,无人怜悯。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她有了一个家,却不幸的爱上了赛克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如果不是他,南茜很可能早就改过自新了,是他掐断了南茜最后一丝关于幸福的希望。从某种程度上说,南茜爱上了赛克斯,就等于迈向了悲惨和死亡。
我很喜欢书的结尾,虽然南茜死了,可是所有善良的人都得到了最美好的结局。他们生活得非常幸福,有他们做伴,奥利弗也非常幸福。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的结局,这是个中国人爱用的大团圆式的结局,这也说明了人们心底隐藏的人性,人性本善,大家都向往善良。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们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从奥利弗身上,我们看到了善良的巨大作用,它能够把苦难变成幸福。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善良地活着。
合上这本书,我只有一个想法: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就好,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手中。
关诗煊,八年四班学生。
刚刚读完《雾都孤儿》,心中不知是为了小奥利弗所经历的故事而感到怜爱,还是为他未来的幸福生活感到欣慰,这本书是一本世界名著,它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深夜,英国伦敦的平民区里,
小奥立弗出生了,但他的母亲丢下弱小的他,去了天堂,这也许就是他悲惨命运的开始,因为人们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他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救济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他忍饥挨饿,挨骂挨打,关心过他的人屈指可数,之后他便被卖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当了小偷,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出小奥利弗,不顾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告,说奥利弗是他寻找已久的亲孙子。
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pol.ice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获得了他应有的财产。
这篇小说表现了奥利弗生活的曲折惊险,每一个看过的人都为小奥利弗感到同情,为坏人感到愤怒,被好人所感动,为小奥利弗以后美好的生活感到欣慰和高兴,当他受尽折磨也不愿做一个小偷时,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似乎更加的伟大,那时他只有10岁,我比他大五岁,但我没有他坚强,勇敢,正义,他为了寻找他的亲人过着流浪的生活,不愿与小偷同流合污。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伟大,他给我们青少年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他生活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之中,与我们相比,我们似乎比他幸福很多,可我们经常在生活上抱怨,我们不懂得满足。在去追求目标的路上,我们也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半途而废,我们虽然比他大很多。但是他比我们懂事,成熟。当我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在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能够继续的生活下去,真不知在那瘦弱的身躯之下,有着怎样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孤独,痛苦,寒冷,饥饿之下,鼓励他与生活继续做斗争,也许是他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对生命的渴望,就是支撑他前行的力量。
所以说我们生活在比奥利弗幸福很多的家庭之中,我们应该懂得满足,不要抱怨,我们应该知道父母是怎样的努力才让我们过上好的生活。人要让我们的一生过的有意义,充实而又丰富,我们人生布满坎坷,我们不应该半途而废,更应该继续坚持下去,与它们做斗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丰富。所以我们要珍惜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共同去建设祖国的未来。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838年写的一本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奥利弗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受到执事的针对被送到棺材店到学徒,在棺材店备受折磨后决定逃离棺材店,结果误入贼窝,经历了许多辛酸历程后,发现了自己的身世,最后被一名善良富裕的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出身后他的妈妈就过世了,别人也不知道他的爸爸究竟是谁,于是奥利弗一出生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虽然孤儿院收留了奥利弗,但是孤儿院对里面的孩子一点都不好,里面的小孩时常都要挨饿,只有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孤儿院才做做样子。比起奥利弗现在的小孩简直是太幸福了,他们不知道人间冷暖,每个都是家中的小霸王,爸妈的手中宝,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哭闹。在小孩都在爸妈怀里撒娇哭闹的年纪,奥利弗就已经尝尽了人间冷暖,学会了独立。
奥利弗在受到棺材店老板娘等人的虐待下,决定逃离棺材店独自前往伦敦,在去往伦敦的路上他认识了一个人,他把奥利弗骗进了贼窝,而且盗贼团伙的首领还想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为他办事。但不管盗贼团伙怎么说服奥利弗,他就是不答应,盗贼们还想通过强硬的手段强迫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就是软硬不吃,从内心抗拒这样肮脏的行为。这也是我很佩服奥利弗的一点,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下,他都不受别人的影响,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管是黑暗冰冷的孤儿院,还是只会虐待他的棺材店等人,到后来邪恶的盗贼团伙。他从来没有怨恨过别人,也没有抱怨过社会,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的人物中除了奥利弗,我还十分同情的一个人物就是南希,她是盗贼团伙的同伴,但是整本书看完之后才发现她是盗贼团伙里真正对奥利弗好的人。在盗贼团伙想欺负奥利弗的时候,她总是挺身而出,出手制止他们。在盗贼团伙想陷害奥利弗,让他失去他爸爸巨额财产的继承权时,南希把消息透露给了奥利弗的姨妈,让盗贼团伙的阴谋才没有得逞。但她自己却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是一个善良的人,却没有因此得到应有的幸福,为她感到惋惜。
看我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人间的冷暖,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的一切。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干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利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述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啃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头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忙贫民、孤儿的样貌,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他。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一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令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立弗最终有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忙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期望。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丨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忙,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资料有了大致的了解。〉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明白在他痩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完美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章。奥利弗在路99。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奧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他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难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仅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忙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作者联系自我的实际生活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想,这也是整篇读后感的精华所在。)
层层雾气弥漫在繁华都市,散在房屋之间,树枝之上,小巷尽头。从光亮繁华的城区,飘散到昏暗脏乱的角落。它见过繁华掩盖之下的罪恶滋生,也嗅过污浊无法淹没的花开幽香,在最黑暗的地方,也有美的诞生,这个美就是人性之美——善良。
《 雾都孤儿》讲述了失去双亲的男孩奥利弗如何在伦敦挣扎生活,陷入犯罪偷窃团伙,最后被拯救的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小奥利弗,不是慈祥的老绅士布朗洛,而是犯罪团伙中的南希。
南希是赛克斯的情妇,是小团伙中的一个良心未泯的女子,她看见与自己的命运相似,都痛失双亲的小奥列弗时,便下定决心要拯救他。南希很爱赛克斯,但善良依旧占了上风。她冒死给老绅士传递信息、打探同伴的密谋,竭力守护年幼的奥利弗。奥利弗最终拥有幸福的家,她功不可没。但她的命运却如此不幸,在她传信被发现后,死在了她深爱的男人手下。
老绅士布朗洛厉声喝道:“连那个女子,也因为善良诞生了一种近乎美德的品质!”要知道一个地位高贵、名望极高的老绅士,会如此评价一个情妇女子,不论阶层差别,可见南希是多么值得敬佩与尊敬。
她虽从小生活在那个堆满污垢。染着黑暗的角落,但依旧保存着那颗善良的心!她不枉活这一生,她为奥利弗的勇敢付出为她自己洗去了一切污渍与黑暗,将自己带到了明亮的阳光下。
伦敦逸散的雾见证了一切,看见了在世界抛弃的角落,那一朵野百合的绽放,人性之美的幽香飘在雾蒙蒙的城市,即使遍地的污浊,也掩不去那抹幽香,南希如那朵百合,身处污浊之中,却向往光明,选择光明。正如<<哈利·波特>>中的女食死徒纳西莎,她为了光明冒死对黑魔王及一群凶恶的伙伴撒了谎,救下了正义最后的希望。最终,依靠这个,哈利·波特打败了黑魔王,使巫师界脱离了最黑暗的一段时期。
她们都身处黑暗,她们挣扎着爬出了沼泽,她们为的是一个信念,一个善念,它像一只巨手将她们推出沼泽,推至温暖的阳光下,她们选择了善良选择了正义,渡过个个沼泽,她们拨开重重迷雾,踏过层层荆棘,她们循着淡淡幽香,离开了黑暗,终于站在了阳光下。
所以,她们坚守的善良,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也许我们有时也会陷入层层人性矛盾的迷雾之中,但只要坚持人性之善,循着淡淡幽香,总能冲出沉重的迷雾,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下。
对这本书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其次,作者狄更斯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主要写了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世,并且没有父亲,而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反抗看作是一种罪恶;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的时候我为小奥列弗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和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让我了解到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虽然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就奥利弗来说,他即使是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去欺骗,去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势利凛冽的面目。还有那些的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说一套做一套。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要知道,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雾都孤儿》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外国名著,也是让我唯一不犯困的一本名著。《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在19世纪出版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以雾都伦敦作为写作背景,深刻描写了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与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其中也反映出了爱与希望。
主人公奥利弗·崔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从小忍饥挨饿,身世凄苦。由于长期受到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打,逃往了因工业发展受到污染而成为雾都的伦敦。其刚到伦敦就遇到了窃贼团伙首领费金。在一次与伙伴上街时,奥利弗被误认为偷了绅士布朗洛的手绢而遭到逮捕进入警局,后来因为书摊老板的证明,他才被释放,但由于他当时身患重病至昏迷,且因为其长相酷似布朗洛的生前好友,于是得到了布朗洛的收留,在此期间他生平第一次得到了温暖。一次,奥利弗被迫参加一次盗窃行动,窃贼们在仓惶逃跑时,将奥利弗丢在水沟,后被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女士收留。而这位罗斯女士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并不知情。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得到了真诚而温暖的对待。后面还有很多精彩的剧情,不是一篇读后感能讲完的。
奥利弗是一个善良、勇敢的男孩。在黑暗的社会摧残下,他始终保持着一份纯洁与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在一直迫害他的费金上绞刑架之前,他好心探望,善良的他依旧向上帝祈祷,希望这个作恶多端的恶人能够得到原谅。而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争夺家产用尽各种诡计对付他,但善良的奥利弗最终依旧是让出了一半的遗产,希望兄长能够改邪归正。无数的磨难并没有使得奥利弗堕落,而是在历经种种黑暗之后显得更加光彩夺目。
《雾都孤儿》对爱的表现蕴藏在黑暗中,即通过对社会的黑暗面的描写,反衬出奥利弗等人心中的爱,使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存在光明的希望。奥利弗是个天真、勇敢、善良的男孩,但是生世凄惨,在经历了无数的磨难之后,最终获得了幸福。而现实生活中,类似奥利弗遭遇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可能饱受饥寒、缺少教育,为了生存拼尽全力,他们甚至离罪恶只有一步之遥。而现代社会大多数孩子都是温室中的花朵,但是却依然不断地抱怨着,总是不知足。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孩子们渴望着世界给予的关爱与温暖,他们憧憬着温暖的衣服与食物、向往着宽敞的教室、渴望着家庭的温暖。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里,应当有更多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拯救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孤儿,为他们的成长与成才提供一份帮助,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关怀与慰藉,为构建一个充满爱的世界协力合作。
在这个假期,我重温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在高中的时候我就阅读过这本书,看过相关电影,文中奥利弗的身世让我感到十分悲痛。这本书的作者狄更斯出生在英国动荡时期的贫困家庭,饱受饥饿和严寒的他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人民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也是他创作《雾都孤儿》的写作背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读了这一段以后,我不由得产生了怜悯之情,在物质富裕的今天,这些场景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我们从一生下来就有富足的粮食,精美的衣服,但文中的小奥利弗却与我们完全不同,在他的妈妈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致死,身边唯一的财产也被在场的老妇人窃取,因此小奥利弗不得不在福利院生活下来,他在福利院吃不饱,穿不暖。后逃亡棺材店,由于不堪老板娘的虐待逃亡雾都伦敦,刚一到达伦敦就误入贼窝,盗贼首领费金企图将他训练成扒手,一次在街上盗窃过程中被误抓进了警察局,被偷的那个人恰好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罗朗,后书摊老板证明扒手不是奥利弗,另有其人,小奥利弗得以释放。当时小奥利弗重病陷入昏迷,由于小奥利弗与布罗朗好友生擒赠与画像的女人及其相似,于是将小奥利弗带回家休养。在布罗朗家,小奥利弗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作品,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在繁华的背景下,是人们的贫穷和苦难,阶级冲突越明显,工人和资本家的矛盾越发激烈。在这种矛盾之下,穷人遭受了很多的困难,大多数人都像文中的小奥利弗一样,过着流离失所,饥寒交迫的日子。现在的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不知足,总是在抱怨生活的不满,抱怨自己的家庭没有别人的富裕,抱怨命运的不公。我们却不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承受的巨大的痛苦,在物质富裕的今天,仍旧有贫困山区的孩子,吃不饱,穿不暖,像小奥里弗一样,我们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尽可能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有一些东西,对于我们来说,可能不太重要,不值得一提,但是对于贫困山区的孩子来说,那些东西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在理解别人苦难的同时感受生活的幸福,对生活知足,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提升自己,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为将来的美好生活奠定基础。
早在寒假来临的前几周,我就计划阅读狄更斯的经典之著--“雾都孤儿”。在此之前,我所有阅读的名著大多数都是以爱情为主题的,如“简爱”,“荆棘鸟”。写有关孤儿的故事,然后阐述某种深刻含义或者嘲讽当时社会不良风气的名著,我还是第一次读到。
就像书的名字,故事发生在雾都,也就是英国伦敦。
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是一个孤儿,从出生起就身世不明,在平民习艺所里生活,那里不仅环境恶劣,而且那些趾高气扬的领导们还扮成绅士,以突出自己的善良。后来,他被卖到一位做棺材的人的店里当伙计,因忍受不了他们的冷眼而出逃,但又不幸误入贼窝,在一位老绅士的帮助下,他一度成功逃脱,遗憾的是他再次被抓回,变成了老犹太人贼首的筹码。一次偷窃事件败露后,他被枪击中,不省人事,被一户好心的人家收养,并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之后,两个队奥利弗很好的家庭相聚在一次,揭开了他的身世之谜。最终,恶人去了他们的归宿,而幸福的人必将永远相依。
书中详细描写了伦敦的许多偏僻小巷,那里是最黑暗,最污秽的地方,走进那里的人,就很难再恢复自己的原本模样了。但是,为什么奥利弗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呢?我想,应当是他那颗春节的心帮助了他,邪恶的种子还没来得及生根发芽就已经被过滤了。他不像那些大人一切只为追求自己的利益-金钱,为之不择手段。他会忍受,不会轻易地宣泄自己的感情,他遇到了许多对他很和善的朋友,收养他的家庭也富有爱心。
尽管命运坎坷,但奥利弗仍旧在好心人的呵护下逐渐成长。他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
相比而言,另一些人的不幸程度就远超过他。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人的基本灵魂。贫民习艺所的干事班布尔先生,总是竭力希望在弱者面前展现自己的威信,突出自己的仁义和英明,但他这样做是无用的,他的行为已经证明他其实只是一副空架子。如果不将自己看得低些,真正地充满爱与怜悯,而总是在高处俯视别人,是很难得到尊重的。
书中塑造的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人物,以他们独特的性格与行为在雾都伦敦走着两种不同的人生路,在那个年代,他们走的路偶尔相交,于是产生了贫富,人们创立了贫民习艺所,形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亲爱的朋友,如果有机会,我希望你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我深信,你也会像我一样受益匪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