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
我在书店借书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就很奇怪: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贼偷走呢?所以我好奇的把她带回家来看。
讲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为生下来就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
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
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
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
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
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
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
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
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
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
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
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
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说:我们不可以欺骗朋友,要珍惜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