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学习了课文《窃读记》,我深受启发。
课文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就去书店“窃读”。读书的时候,怕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只读书、不买书。晴天的时候她把自己隐蔽在一个大人的身边,雨天又要装着十分着急的样子给老板看。书店没有地方坐,时间一长,腰酸背痛,饥肠辘辘。但作者却不怕辛苦,坚持读书。让我感到作者对读书的喜爱。
课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作者将满怀渴望读书的自己比作一只饿狼,一页页贪婪地读着,感受读书时的快乐和“狼吞虎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让读者深深地体会到作者喜欢读书的心情。
看书,有的同学是走马观花,简简单单看一看;有的同学是只看头、不读尾;还有的同学是书买回来后,连翻也不翻;甚至有的同学是家长逼着看书,我们与作者的差别多大啊!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我却不怎么爱读书。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读书才可以进步,要喜欢读书才可以读懂那本书,要读懂那本书才可以进步。
让我们记住课文中国文老师的一句话吧!“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得真不错啊!“吃饭长大”指的是身体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要学习作者,渴望读书,和爱读书的精神品质!
今天,我读了林海音的《窃读记》这篇文章,真是百感交集,思绪万千,心里像激荡的湖水一样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写了作者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常常到书店去窃读。作者每次窃读都胆颤心惊,生怕被书店老板发现。为了能够多读书,完整地读完一本书,作者常常要串好几家书店。她也从中得出了一些窃读技巧,如:她有时贴在大人身边,有时到顾客多的书店去窃读。
读了这篇课文,我就想到了自己读书的经历。那一天,我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厨房炒菜。我走近我的书桌,忍不住从书包里拿出我那本特别喜爱的书,这本书仿佛是一块磁铁,一下子把我吸引了过去。就在这时我的脚碰在了书桌上。“咣当!”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条件反射似地连忙拿起作业本挡在书页上。因为爸爸妈妈怕我读课外书耽误我学习,我只好装写作业。房内格外安静,只能听到我猛烈的心跳声。好久,我没听到妈妈的声音。于是我轻轻地舒了一口气,然后拿开作业本美美地看起了书。
我太爱读课外书了,我也像小林海音一样,想方设偷着读课外书。我最喜欢把自己关在一间小屋里,趁着爸妈上班的时间窃读,一旦听见父母下班时的脚步声,我赶紧把课外书藏好。可还是常常被他们发现。没办法,我只好借口上厕所,蹲在卫生间里不出来,躲在那里偷偷看书,听到妈妈喊我“怎么还没出来”,我就赶紧把书藏到洗衣机里。
大文豪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了书,让我们懂得了更多的知识和道理。书,也是人类进步的起源。人们通过书籍来了解事物的种种,了解伟人给我们的启发和教育。
林海音的《窃读记》说的是她小的时候,家里穷,没有钱买书,而她又非常爱读书,所以就经常钻到书店里去,躲在不显眼的地方,悄悄地读书,因为只读不买,所以说是“窃读”。
因为是“窃读”,所以也就非常不容易,有时,一本书当天没读完,第二天去就找不到了,有时,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而令她最开心的就是在读书时天降大雨,因为那样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留在店里读书,免去“窃读”的嫌疑。
看完全文,仿佛自己也回到了那个“窃读”的年代,这种经历,这种感受是那样的亲切。虽然比林海音晚了约半个世纪,但我们这一代人,可能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这样的经历。从小学到初中甚至高中,课本以外的书籍都可以说是一种奢侈品,难得买一两本,父亲单位的图书室虽然也有一些图书,但往往都是旧书,新书就如沙漠里的绿洲,寥寥无几,而且往往是有名无实,因为早就被别人借去了。所以,我们时不时也要到书店去干一干“窃读”的.勾当,当作者描写那种很快乐也很惧怕的“窃读”的滋味时,真的是心有戚戚焉。
林海音的老师说,你们不光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得好极了!如果一个民族只知道吃饭而不知道读书,这个民族的前途将是极其黑暗可怕的。而“窃读”之可贵,正如一个火把,它去住了黑暗,让我们看见了光明,看见了希望。
幸运的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文中那样可恶的书店老板,也许是我“窃读”的年代要比林海音晚了许多,社会多少有了一些进步?我的故乡是一个小城,印像中只有一二家书店,而我是那里的常客。现在想来,当年我“窃读”时,店里的职员们是没有理由发现不了的,他/她们只是故意装作没看见?或许,他/她们自己也有过“窃读”的经历,在内心里本来就是理解并赞许“窃读”的?不管怎样,在这里我要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的宽容或疏忽,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
夜晚,静悄悄,几点星光照到了房间的阳台上。此时,我正在沉思中,沉思什么呢?那就是使我思绪万千的一篇课文——《窃读记》。
作者林海音是多么爱读书,由于那个时代没钱买书,只好去书店窃读。而窃读的滋味不好受,但不窃读又看不到自己最喜欢的书。想想她万一被老板发现,老板很可能把她赶出去,可能骂她一通……,种种可能。而我们不用窃读,自己想看什么书都可以买,可我还不是很认真地去阅读每一本书,真可以用一句俗语来形容:生在福中不知福。像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帮我买了十几本书,叫我要好好看,可我从来不认真看。暑假时妈妈去上班,临走前说:“上午的任务就是看书。”不看成书呆子才怪呢!算了,干脆痛痛快快地看一上午的电视吧,我一边看一边耳朵竖起来探听楼梯有没有脚步声,到后来,由于电视太好看了,我的耳朵也被电视喇叭声吸引了,看着看着我似乎忘了时间,“咔”门打开了,接着当然就是面对一张严肃的脸。我不知所措,手心里都是汗。“谁叫你看电视的,你怎么就这么不自觉呢?”妈妈大声骂道,那声音如同天崩地裂,吓得我直打哆嗦。这已是二年级的事了,回想起真有点难为情。
随着年龄的增长,伴着年级的升高,我不禁一点一点地爱上看书,也曾发生过“窃读”的事例:一次,我正在上作文课,拿着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全神贯注地看着,每几分钟我都要抬头看一下老师有没有来,如果来,便马上认真地看起来……。但到写作文的时候,不知道写什么,便问了一下同桌,同桌把题目告诉了我,可内容还是写得一蹋糊涂。
夜静悄悄,万物都入睡了,只有我将继续沉思……
读书在我眼中一直认为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平常的不能再平常了,像我们每天一日三餐一样,因为我们每天都在读书,久而久之也就觉得无所谓了。但自从我读了《窃读记》以后,彻底改变了我以前对读书的看法。
《窃读记》记述了这样一件事情:林海音小时候因为家境贫困而买不起书,所以,林海音她每天放学后就去书店里偷偷看书。但这样看书也有许多不便之处,就是她不能被书店老板发现,否则会被赶出去。即便累了,也不能大大方方地坐在椅子上,要是把老板引来了那可就遇到烟烦了!最令她头疼的,是她想看的书在书架上,她够不着,又不能请老板来帮忙。面对这些困难,林海音并不放弃,放学后,她依然来书店看书。从文章的第三自然段的“跨、踮、挤”三个字中能看出书店的拥挤,更表现出了林海音那种求知的欲望是多么强烈!
相比之下,我们现在多幸福呀!想看什么书父母都会给我们买。我们现在的读书条件不知要比林海音的那个时代好上多少倍,可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求却相差很远。有了这种感触,让我喜欢上了读书。
记得有一次,我们班很流行杨红樱的作品,比如:《笑猫日记》、《非常班级》等。星期天,我和妈妈上街,正好路过了新华书店,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一回到家,我就洗干净手,钻到自己的房间里,迫不及待地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没听见。从书中醒来时,已经下午四点多了。虽然肚子有点饿,但哺育过“精神食粮”后,感觉却很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