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常培先生的《语言与文化》是从语言学跨入文化人类学的成果,被誉为中国文化语言学的“先驱”和“开山之作”。该书开拓了联系社会文化指导语言研究的新道路,这一大胆的突破为今后的语言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搭起了一座桥梁,为建设中国语言学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继往开来的“一代宗师”——罗常培
罗常培,字莘田,号恬庵,笔名贾尹耕,斋名未济斋。北京人,满族。191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文学系,是我国著名的语言学家、语言教育家。历任西北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教授,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所长。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筹建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并任语言研究所第一任所长,任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一生两次被评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出席会议。毕生从事语言教学,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方言调查、音韵学研究。与赵元任、李方桂同称为早期中国语言学界的“三巨头”。其学术成就对当代中国语言学及音韵学研究影响极为深远。
二、开拓性著作——《语言与文化》
《语言与文化》共分为八章,第一章为“引言”,提出了联系社会和民族的文化及历史来研究语言的宗旨,引言第一句话引用了美国语言学家萨皮尔的话:“语言的背后是有东西的。而且语言不能离开文化而存在,所谓文化就是社会遗传下来的习惯和信仰的总合,由它可以决定我们的生活组织。”并简要介绍了其余七章的内容范围。
第二章为“从语词的语源和演变看过去文化的遗迹”,罗常培先生用汉语中和外国语中的一些例子来说明词义演变与文化发展阶段的关系,进而具体地分析了英语中“wan、window、fee、money”等词的词源以及所反映的文化印迹,几种北美印第安语中几个词源所反映的社会经济变迁,以及汉语中从“贝”的字和古代货币制度的关系、“纸”的偏旁所反映出最初的造纸原料、“安”所反映的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斩”和车裂惨刑、“家”的原始形式等有关问题。本章结尾还提出了语言学和社会学可以相互启发的观点。
第三章为“从造词心理看民族的文化程度”,用中国西南少数民族语言里的例子、北美怒特迩语的例子、现代英语里的畜牧词语、中国古代畜牧词语的死亡、汉语和印第安语中语义结构对应的词等例子来讨论造词的心理过程与民族的经济发展程度的关系。
第四章为“从借字看文化的接触”,包括“借字”(借词)的定义,汉语借词所显示的中外文化交流、近代中国借词的四种方式(声音的借贷、新谐声字、借译词、描写词)、汉语里借词多于贷词的四个原因、外国语里的汉语贷词研究、贷词还原的误会、研究贷词的困难、英语里的汉语贷词的研究。
第五章为“从地名看民族迁徙的踪迹”,包括地名研究对于历史学和考古学的功用、凯尔特语在欧洲的一条地名带、地名所反映的斯堪的那维亚人在英国的殖民痕迹、北美的印第安语地名、中国地名所显示的古代民族交通的踪迹、侨置郡县和民族迁徙、壮语地名所显示的古今民族的差异、滇缅边境上几个地名的语源等内容。这一章关于少数民族的语言材料都是第一次发表的。
第六章为“从姓氏和别号看民族来源和宗教信仰”,该章包括“从姓氏所反映的民族来源”、“从姓氏和别号所反映的宗教信仰”、“‘父子连名制’是藏缅族的文化特征”等内容。这一章着重研究了“父子连名制”。
第七章为“从亲属称谓看婚姻制度”,该章包括“亲属称谓在初民社会里的重要性”、“黑夷亲属称谓所反映的交错从表婚制”、“交错从表婚制的分布区域”,“亲属称谓所反映的其他婚姻制度”以及用例说明从亲属称谓推断婚姻制度所应有的审慎态度。
第八章为本书的“总结”。主要内容包括“语言跟着社会的进程而演变”、“语言学的有机联系”、“语言学的古生物学分析方法”、“文化变迁对于语音和语形的影响”、以及“中国语言学的新方向”。其实,这一章才是这本书有关语言学研究的理论成果。
除了上面的八章正文以外,《语言与文化》还包括邢公蜿写的再版序,陆志韦原来为该书第一版写的序和作者的“自序”。罗常培的自序中回顾了该书的写作过程;本书还包括四项附录,分别为:“论藏缅族的父子连名制”、“茶山歌”、“从客家迁徙的踪迹论客赣方言的关系”和“语言学在云南”。这些附录都是作者早些年所撰的论文和报告,也是产述书中一些观点的基础,附录在书后,分别为前面不同章节的内容提供了更细的例证。
三、读后感想
罗常培在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方言调查、音韵学研究各方面都作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并有突出贡献。罗常培先生是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也是这门科学不懈的开拓者。中国语言学界将罗先生称为“继往开来”的“一代宗师”,可以说是对他一生的准确定评。
(一)勇于接受新事物,开创新事物的精神
该书中提及了大量的国外和国内的例子,将语言学与社会文化联系起来,这在当时的四十年代是个很大的尝试和挑战,为今后的社会语言学和文化语言学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种勇于接受新事物,开创新事物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二)书中例证丰富、文字有简单易懂
在书中罗常培先生讲到了许多有趣的事儿,一部十万字的书,包含了丰富的例证,从古至今、从国外到国内,字里行间体现出罗常培先生丰富的文化底蕴和知识积累,并运用简单易懂的文字来说明,这样读起来很轻松,又体会了书中的乐趣。
(三)架起语言学与文化学的桥梁
在四十年代的中国,把社会文化与语言联系起来可以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胆尝试。书中从国外和国内少数民族的落后的语言来透视该民族的文化特点,把语言与文化联系起来作为本书的主要内容,为中国语言学的发展指明了一条一的道路。
《语言与文化》一书出自“大家小书”第三辑,作者罗常培。所谓“大家”,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书的作者是大家;二、书是写给大家看的,是大家的读物。所谓“小书”者,只是就其篇幅而言,篇幅显得较一些罢了(出自“大家小书”袁行霈的《序言》)。其中收录有关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各个文科领域的作品,既是名家大家的作品,举重若轻,深入浅出,整齐地展示学术成果;又是大家民众的读物,可以开阔读者眼界,一窥学术堂奥。而一册小书,凝聚着人类的智慧,浓缩了学者毕生的心血和才华。所谓大家,就应该是把他的学术,以深入浅出的方式解读,让所有的读者都可以品味出个中奥妙。那些所谓晦涩难懂的文章,不仅显示不出作家学术的高深,而且更意味着作家学问的贫瘠。
本书作者罗常培,著名语言学家、教育家。北京市人,满族。历任西北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教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北大文科研究所所长。1949年后,筹建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并任第一任所长,中国科学院社会科学部委员。一生从事语言教学和研究,对汉语音韵学和汉语方言研究卓有成绩,被学术界誉为“继往开来”的语言学大师。
本书引言中,引用美国语言学教授萨皮尔所说:“语言的背后是有东西的。并且,语言不能离文化而存在。所谓文化就是社会遗传下来的习惯和信仰的总和,由它可以决定我们的生活组织”,并且说明想从语词的含义讨论语言和文化的关系。内容分六段:第一、从此与的语言和演变推溯过去文化的遗迹;第二、从造词心里看民族的文化程度;第三、从借字看文化的接触;第四、从地名看民族迁徙的踪迹;第五、从形式和别号看民族来源和宗教信仰;第六、从亲属称谓看婚姻制度。我们可以看出,这些都是社会学和人类学上的重要问题,作者想做的就是尝试给语言学和其他学科搭起一座桥梁。
每一章节中,作者都大量举例说明,足以见得作者在语言学领域的广博学识。第二章,我们可以看到有趣的语义演变,继而了解到文化演变的清晰片影。例如,英语pen从拉丁语penna来,原意羽毛(feather),最初之严格应用于原始的鹅毛笔(quillpen),后来笔的材质虽变化,但这个字依然保存着,如果由此分析现代语词和羽毛的关系,我们可以知道一些古代笔的制度。我国著名的《说文解字》中的字,大都可以看出一些历史遗迹,如“安”,静也,从女在宀下,会意,就是说把女子关在家里便可安静,由此可见中国古代对女性的观念。
第三章,从很多语言的习用语或俚语中,我们可以窥探出造词的心理过程和民族的文化程度。
人是符号的动物,而语言则是所有符号中最为重要的符号,因此文化与语言的关系,是文化与其他任何关系都不可取代的。如果说人与动物的区别是因为人有文化而动物没有文化,那么,文化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要素,就是语言。
存在。所谓文化就是社会遗传下来的习惯和信仰的总和,由它可以决定我们的生活组织。”柏默也说:“语言的历史和文化的历史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可以互相协助和启发。”由这些话看来,我们可以知道语言和文化关系的密切,以及它们所涉及的范围的广博。下面就来看看有那些方面吧!
从词语的语源和变迁看过去文化的遗迹
在各国语言里有许多现在通行的涵义和它们最初的语源迥不相同。如果不明了它们的过去文化背景,我们简直推究不出彼此有什么关系来。可是,你若知道它们的历史,那就不单可以发现很有趣的语义演变,而且对于文化进展的阶段也可以反映出一个很清晰的片影来。例如,对中国古代语言和文化的关系,我们便不能撇开文字。现在和钱币相关的字,像财、货、贡、赈、贷、赊、买(買)、卖(賣)之类都属贝部。贝不过是一种介壳,何以用它来表示钱币的含义呢?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中国古代曾经用贝壳当做交易的媒介物。秦以后废贝行钱,但是这种古代的货币制度在文字的形体上还保存着它的蜕行。又如当初造字时“纸”字何以从纟(糸)呢?那是因为在蔡伦没有发明造纸的新方法和新材料以前中国曾经用丝絮造过纸。还有“笔(筆)”字,从“竹”从“聿”,《说文解字》解释说:“聿,所以书也。”就是说,聿是用来写字的工具。秦汉时期,笔杆大多是用竹子做的,所以又加了竹字头。
从造词心理看民族的文化程度
从许多语言的习用语或俚语里,我们往往可以窥探造词的心理过程和那个民族的文化程度。现在姑且舍去几个文化较高的族语不谈,单从中国西南边境的一些少数部族的语言里找几个例子。例如,云南昆明近郊的彝族叫妻子做“穿针婆”,云南的少数民族叫“结婚”做“买女人”。从这两个语词我们可以看出少数民族社会对于妻子的看法和买卖婚姻的遗迹。当我们调查文化较低的族语时,遇到抽象一点的语词,像代表动作或状态一类的词,往往比调查看得见指得着的东西困难得多。可是一旦明白他们的造词心理以后也可以引起不少的趣味。比方说,昆明近郊的彝族叫“发怒”做“血滚”,“欺负”叫“看傻”,“伤心”叫“心冷”,这几个词的构成,多少都和这些动作或状态的心理情景有关。在初民社会里对于自然界的现象,因为超过他们知识所能解答的范围以外,往往也容易发生许多神意的揣测。例如,福贡的傈傈族把“彩虹”叫做“黄马吃水”,路南的撒尼(彝族的支族)把日食叫太阳被虎吃,月食叫做月亮被狗吃。
从借字看文化的接触
语言的本身固然可以映射出历史的文化色彩,但遇到和外来文化接触时,它也可以吸收新的成分和旧有的糅合在一块。所谓“借字”就是一国语言里所糅杂的外来语成分。它可以表现两种文化接触后在语言上所发生的影响;反过来说,从语言的糅合也可以窥察文化的交流。例如把外国语词的声音转写下来,或混合外国语言和本地的意义造成新词。就像纯音译的:软椅叫沙发(sofa),咖啡coffee、可可cococa、朱古力chocolate等;音兼义的(即有些借字虽然音译的,但所选用的字往往和那种物件的意义有些关系):广州话把领事叫做江臣(consul),把电话叫做德律风(telephone),还有美国凉爽饮料译作可口可乐(coca-cola);还有音加义的:广州话衬衣叫恤衫(shirt),普通话冰激凌(icecream)、卡车(car)、卡片(card)等。
从姓氏和别号看民族来源和宗教信仰
中华民族原来是融合许多部族而成,尽管每个部族华化的程度已经很深,可是从姓氏上有时还可以窥察它的来源。这种例子在历史上和现代人里都容易找到。比方说,尉迟氏是唐朝的望族。相传于阗王室在唐以前就属Vijaya(藏语)一族。于是于阗国人到中国来往的都以尉迟为姓氏。
至于唐代流寓长安的尉迟氏诸人,大概出自3个来源:一支出自久已华化的后魏尉迟部一族;一支是隋唐之际因冲质子而到中国来的;还有一支是族系和来历都不明白的。还有慕容氏本来是鲜卑姓,他的后裔分化成了两支:一支是广东东莞容氏,一支shiite山东蓬莱慕氏。这两姓看起来你毫不相干,其实是出于同一个祖先的。姓氏和别号有事也可以反映出宗教信仰。中国回教徒的姓固然有和汉人相同的张、王、刘、杨、李等等普通姓;同时也有他们特有的回、哈、海、虎、黑、鲜等纯回姓和马、麻、白、满、蓝等准回姓。纯回姓都以回教徒的谱系作基础,准回姓就有依据汉姓来的。因此我们有时可以根据这些姓氏就可以推断他们是不是回教徒。
在《语言与文化》下编这部分,一开头就开始讲明了字与文化的一种唇齿相依的关系——没有文化就没有文字,没有了文字文化也会慢慢失去传承。
作者的态度在这本书里可以很清楚的找到:在文化这辆车上,汉字只是外壳,是轮子,不是发动机,更不是操纵方向盘的。也许通过这个我可以猜测作者的想法是文字是载体,文化是核心,也就是文字是文化发展的一个表现。感觉就像文字是文化的附庸。
可是换一个角度来看,在作者的陈述中也能感觉到的是文字是文化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它和语言、绘画、音乐一样,将文化这种比较抽象的概念,以一种其他人可以轻易接收的方式表达出来。就像女书,就像各个民族的文字。书中所提到的女书的形成,就和当时妇女的生活息息相关,她们不能通过和男性一样的方式——上学读书——来学习文字这种书面的表达方式,可是她们又需要向远方的人倾诉,那时又没有传音的物件,于是女书这种表达方式就出现了,它的出现解决了当时妇女对于向他人倾诉而又无法传达的问题,其实进一步说,就是反映当时当地的社会风气和文化——妇女没有社会地位,但是依然希望能和男性一样拥有倾诉和争取幸福的权力。各民族的文字同样也是反映了各自的生活情况,特别是文字还停留在象形文字的时候,放牧民族的文字多是出现牛羊,农耕民族的文字多是出现土地,放牧民族文字更形象,农耕民族文字更规矩——或许是当时游牧民族的社会结构简单,条文和规矩更少,人们的生活更加自由和简单,而农耕民族更多的是集权制度,人们生活在规矩方圆中,这种情况在文字中就反映了出来。
文化在文字中的除了会以文字结构来表现,还会以文字的排列来表现,这种文字排列就是我们的句子。在句子中,诗句反映的似乎更加明显,就像作者引用的一句“取之于心而注之于手”,对于一首诗而言,取的是一个人的“心”,而对于众多的诗篇来说,取的就是跨越了一大个时代的文化的“心”。就像在诗经中,我们经常能读到的文字多是拟声,拟形的,而且多是一些生僻字。可这些生僻字所代表的事物却简单明了,就像“瀌瀌”拟雨雾之状,“喈喈”逐黄鸟之声,“喓喓”学草虫之韵,闻其声而知其意。简单直接地描述着作者希望传达出来的意景。其实这也间接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文化——朴实,单纯,还有率直。作者只是用着一个个叠词就让读者仿佛置身于田野森林之中,若不是他们常与自然沟通、常去聆听自然,怎能恰到好处的将读者引入虫鸣鸟叫之中去呢?随着时间推移,文化发展经历了几起几落,到了唐宋时期,文字的表达方式也发生了改变,涌现了许多的优秀诗人词人,留下了大量的作品,可以发现,这时的诗句已经由简单直率变得委婉含蓄,不再是直接说明环境,
而是利用简单的几个意象,比如常见的“明月”,“垂柳”,“孤帆”等,勾勒出作者想要描绘的环境,再加几个字的补充,就给了读者自由想象的空间,让诗人想表达的意象自动浮现在读者脑海之中。从诗句中能感觉到,这时的社会环境已经失去了那种简单淳朴,上层社会已经开始逐渐腐败,奢靡之风盛行,有愿者众多,可也难以扭转。诗句词句中透露出来的点点滴滴,无论对也好错也罢,都忠实的反映着当时的文化,或者说就是文化在书面上的表现形式。
所以在读的过程中,感觉到的最多的就是这些,很多看法和作者表达的态度不同,或许是我不理解原本的意思,或许是误解了作者的观点。但是这就是读完了这部分的最大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