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林间小路,捧着这部伟大的著作,细细品味。阵风过后,地上的落叶沙沙作响,合上书本,我的心也像这落叶一样久久不能平静。我轻轻感叹,为主人公的坎坷遭遇感慨,更为他因热爱生命而顽强拼搏的精神所感动。
第一次接触《热爱生命》这部书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刚上初中,对“生命”的理解为与朋友一起快乐生活。也许是那时思想肤浅,当我读完《热爱生命》这部书后,我只认为主人公的命运悲惨,而书中所描述的在恶劣条件下与自然抗衡的主人公,只是小说中虚构的一个人物,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
随着时间推移,我接触到的人和事例也愈加丰富。于是我开始思考,是什么原因使得如此多遭受磨难的人能够和主人公一样,百折不挠,最终成为生命的强者?
于是,我再度翻开这部书,深深的感悟其中的内涵。
在美国那个现实而又残酷的年代,每个人都遭受着不同程度的生活压迫,因而每个人都抱有一朝成为富翁的念头。书中的主人公是美国西部淘金者中的一员,怀着淘金梦与同伴一起拼搏。后来,他的朋友却无情的抛弃了他,他只得只身一人留在茫茫雪海中。在他身心遭到巨创时,大自然又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一匹生活在雪域中的狼,因为恶劣的气候难以生存。当这匹狼发现主人公后,就一直尾随他,想要吃掉他得以生存。这匹狼一路上拖着瘦弱的身躯,舔食着淘金者的血迹。终于,人与狼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厮杀。出乎我的意料,最终主人公咬死了狼,喝了它的血,活了下来。
那是一种怎样的勇气和魄力,是人类可以改变自然规律。我想这一切都来自于对生命的渴望和决定的信念。因为他们热爱生命,才能使自己的生命延续,也正因为他们热爱生命,才能为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面对当今社会,竞争必不可少,但最重要的是要有追求成功的意识。也许有人抱怨成功总不属于自己,上天总是捉弄自己。请改变这种想法吧,不要怨天尤人,而是认真的思考自己是否将成功放在事关生死的重要地步。
每个人都热爱生命,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将事事看做生命,因此我们要珍视生命中的一点一滴。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当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向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我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能够决定自我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能够选择随缘,也能够经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我此刻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齐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期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先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期望,也把握住了这个期望,尽管期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仅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到底什么才是成功呢?怎样追求才能取得成功呢?有时候,成功看似遥不可及,有时候,却若即若离。早已记不清有多少好书告诉过我们,要学着看薄名利,其实失败也是一种财富。可大多数的我们却都不能免俗,只会用那些大道理去安慰别人,然后自己把成功当成结果,耿耿于怀,说实话,那样,何必呢?既然拥有了勇气去挑战成功,就试着学会享受过程吧,哪怕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是否能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能拥有一份甜蜜的爱情是每个人都期望的,爱情就像一剂美容针,总能让人充满阳光和激情,而有人也会说,爱情里充满了背叛与欺骗,可是不管怎样,爱情是美好的,拥有时好好珍惜,失去时懂得祝福,每一段爱情都是缘分的开始,勇敢地吐露真诚,学会用心经营,才能让缘分开花结果。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梦想,都有目标,坚持是最佳的诠释,如何做到全心全意为自己的目标努力,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哪怕一路上都布满荆棘,只要自己心中明亮,为目标努力前进,不留下任何遗憾。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做的任何一件事,不都是热爱生命的体现吗?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哪怕再苦再累,只要自己不选择放弃,任何人都无法动摇自己的脚步,而这一切都意料当中,只因我热爱生命。
读汪国真的《热爱生命》,心中泛起的不仅仅是激励,更多的是感动,感动着生命带来的惊喜,生命带来的快乐,我们不断努力地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变得有意义,而这就是一种热爱生命的体现,热爱生命不用轰轰烈烈,但要坦坦荡荡,学着自信,学着勇敢,学着坚强,让短暂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奇迹,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下去,生命正是在苦难与挑战中变得越来越强韧!
热爱生命,用灵魂深处的最强音告诉自己,热爱生命······
对于死亡,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可是当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就离死亡又近了一步。
我很惧怕死,但我很希望像作者一样,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总觉得,生命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时竟很惊叹于自己,能说会跳,更重要的是,会思考。
前几周,偶然间,看到有关“死”的事情,直到现在仍心有余悸。在生活中,我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胆大的人,可是在“死”的面前,我迟疑了,确切地说,我怕了,我怕死。我把那视为一个遥不可及的代名词,不敢去想,不敢去问,但他确确实实地存在,这是铁定的事实。
既然无法选择,那就热爱生命,这也是我们可以掌控的。
即使命运之神羁绊着我们,有不断的艰难险阻,甚至下了死亡通牒,那又何妨?在它没打败我们之前,或许说,只要有一丝呼吸,我们就可以选择热爱生命。
现在的我迷茫,不知生活的方向在哪?前方似乎很美好,确乎又有些遥不可及。在理想和现实之间,苦苦挣扎。生活是一个未知数,现在的一切也是为了生活,是为了以后更好地生活。有时在想,现在过得生活都不快乐,何谈以后的生活?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所以现在的我应尽可能地在学习中学习快乐,这是属于我的人生,我可以好好地珍惜它,使之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我也可以白白糟蹋它,荒废一生。这都在我的一念之间,所以我是活给自己看的,活给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曾经的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所以我活得很累,似乎我不是为自己而活。我的目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展现自己好的一面,可是这种生活有时真的很累,当做得不好时,便特别在意自己在众人心中的形象,真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惋惜。
现在,有梦就去追……
没去过的地方就去,
没看过的风景就去看,
在短暂的人生中去圆自己的梦。
当离开这个世界时,不再有任何遗憾,我觉得,这就够了!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信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直到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它让我意识到,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惴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
这本书赞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坚毅”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一个淘金者遭遇同伴抛弃后,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惊人的生命力和对活下去的信念战胜了一切。
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有着强大的内心力量---信念。作者笔下的他虽然被自己的同伴抛弃,但是他仍然相信同伴会在约定地点等他一起回去,并坚信能够靠自己的力量战胜艰苦的环境,这就是给予他强大动力的内心力量。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个让我为之动容的是他的勇敢、百折不挠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一路上,为了生存,他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吃着毫无营养的野果,吮吸着动物骨头的骨髓,吃着一些细小的生鱼,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把他打倒,他依然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坚持着,始终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他的心中一直充满着爱,他是那样地善良。当他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发现了中途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尸体时,第一个反应并不是用他的尸体充饥,即使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将很有可能使唤他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下场,但出对于朋友的尊重,他宁愿自己忍受饥饿的袭击也不愿意吃自己的同伴。因为即便比尔抛弃了他,但在他的心中,比尔依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忍受着伤痛的折磨,忍受着同伴的抛弃,面对重重的困难,面对生命的挑战,永不言弃,这是要有多么强大的内心啊,所以,他更是勇敢的。他失败了,因为他最后没有了金子,但他更是成功了,因为他活了下去,在这世界上,还是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呢。
让我们一起善待生命,热爱生命,怒放生命吧!
有句话说得好,“自己选择的,再也要走下去”,我认为,既然我们要走,就应该走自己既喜欢,又合适的,尽管这样的少之又少,但总是会有的。我们还应当心无旁骛地走下去,因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到达终点。
在假期,我们一家人就去了爬罗浮山的飞云顶。当我们走到一半时,看见天上的星星比平时要多得多,亮且密。于是便开始感慨自然风光的美好。当我们到了安营扎寨的地方,发现天上的星星更多了。
在看星星和看日出的时候,我都想要用手机去拍下来,然而,我发现,手机拍下来的照片或录下来的视频,不仅不如亲眼所见那么美丽,也没有身临其境的那种愉悦。就好像,你看别人拍的照片,觉得美,觉得风景很靓,但远不如其亲眼所见之震撼,那种内心的触动,是观看照片无法带来的,因为你吃过了苦,而最后,你尝到甜的才会是加倍的。
既然选择了一条道,你也认为是正确的,是你想走的,那就走下去,不要半途而废,不要因半出现的`而停下了你的脚步。上或许会有绊倒你的石头,没关系,可以跨过去,如果上有美丽的风景,稍作休息,便继续前行,以后还能看见更美的。也许你会遇见一个你很喜欢的人,先放一放,等你成功了,再去找他也不迟,尽管这期间会有许多的思念。吃过的苦,不要说出来,别人会当是个笑话,只有成功了,别人才会看见你。当你吃尽了苦头,甜蜜总会到来。
有些事,不是看到了希望,才去,而是了,才能看到希望。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又怎会遇见彩虹?
如果有机会,我会再去一次飞云顶,甚至更多。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儿有多美,看过日出、凌晨两点的繁星,我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好。也许下一次去又会是不一样的心情,带着不一样的呢。
走自己的,赏最美的景,加油!
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
无论是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汉形象,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凝的精神。那位淘金人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但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但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后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噢,还有那为作家,虽然一开始他的作品并不成功,但是,他并不气馁,在极限中挑战自我,最终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报刊。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相比之下,现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
20xx年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自杀原因疑因学习压力太大、担心无力回报父母恩情所致。
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现在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否热爱生命?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想一想狼、狗都那么热爱生命,你就不能忍一忍吗?孔子曾经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请君三思。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任何希望都会带来温暖——
虽然过去的生活充满苦涩;
不必太在乎过去的得失,
笑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
这是写在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首页的一段文字,这个假期我反复看这本书,书中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比尔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脚腕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为了活下去,在这个信念支撑着下,他扔掉了金子、匍匐前进、吃生的小鱼和草……最后,他的胃失去了知觉,感受不到饿了。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为了战胜这匹令他时刻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病狼,他诈死,引诱狼过来,然后,一把抓住他的喉咙,然后翻个身,压在它身上,不断对狼进行伤害。最终,他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他成功了。他继续前进,不久就被一艘船给带回去了。他,获救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
。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反抗,不屈服,不放弃。他是多么的坚强。想想我们的身边却常常看到这样的报道:为一次考试失败、一点误会、一些挫折、一点儿不足挂齿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意志薄弱,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却又如此强大,强大让你不管面对什么,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像故事的主人公这样去热爱生命,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艰难处境也能绝处逢生。让我们在人生的路上怀着希望,坚定信念、不怕磨难,做一个笑到最后人生的赢家。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体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大胆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冲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单独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倾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名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楚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凑数其间。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存亡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老婆决定走出山沟。 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地皮,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劳绩,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地皮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就像蜡烛人,大概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经过种种措施,让它连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但他们从未放弃希望。
今天,随手翻阅《阅读先锋》小学中高年级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抛弃的受伤的淘金者,绝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声音,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时与狼展开殊死的搏斗,最终战胜了狼,获得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的故事。
读罢此文,淘金者与狼殊死搏斗的场面久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淘金者对生命的热爱,那种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在我们身边,经常听到类似这样的感叹:”活着太累了!活的没劲!“就连邻居家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叹这没意思,那没意思,与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相比,我们是否该感到羞愧,汗颜?
有一位哲人说过:”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爱,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爱,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温馨;可以体验事业的拼搏奋斗、成功之喜悦……活着,真的很幸福!可我们为什么常常感受不到这种幸福?是我们的生活太富裕,品尝不到贫穷的滋味?是我们的事业太顺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艰辛?还是我们的家庭太幸福,体验不到骨肉分离,妻离子散的痛苦?我觉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们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这种对生命的热爱!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同淘金者一样的人,他们追求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业峰巅的创业者;那些在顺境中努力,开创美好明天的守业人;那些为别人、为社会默默无闻奉献着的人……不都在尽情地展示着自己对生命的热爱吗?
唯有热爱生命之人才能热爱自己的亲人、朋友,才能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生活,才能为之拼搏、奋斗、进取,让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吧!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应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可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我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欢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我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须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热爱生命》主要写了两个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区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这时,我们的故事便开始了——一个淘金者,甩下了另一个淘金者独自离去,而那个被甩掉的人没有粮食,仅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没有子弹的枪,并且还扭伤了脚。这位淘金者明白有一个地方有食物与子弹,于是他便在头脑中构成了一个印象——我明白哪里有食物。可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几天的路程,此刻他身上没有一点能够吃的东西。于是他就“觅食”,找到了一种异常苦辣而又难吃的小浆果——尽管不好吃,但他必须吃。可是情景一天比一天糟糕,他连浆果也找不到了。于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与草根来充饥。功夫不负有心人,之后,他有时会抓到几条小鱼(仅有他的小指头那么大!),还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窝刚出壳的小鸡——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像蛇一样把小鸡塞在了嘴里。就这样,他走出了山谷,可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险——狼群,还有熊(可是它们都没有见过人)——有一次,他还与一头熊正面相对(可是那只熊最终被被他的勇气吓跑了)。他有时会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驯鹿骨头——他也会拿起一根来疯狂的嚼,嚼不动就用石头砸碎……他千辛万苦地来到了海边,最终被一艘科学考察船上的船员救起,带了回去……
像这样的情景,任何人,如果将那个淘金者换成任何人——都会坚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这位淘金者,他有着强烈的求生的意识,有着热爱生命的本能——而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进发,永不放弃的性格让他一向没有崩溃——坚持到了最终一刻……
唯有热爱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
无论是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汉形象,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为了自我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可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
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可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终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
噢,还有那为作家,虽然一开始他的作品并不成功,可是,他并不气馁,在极限中挑战自我,最终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报刊。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
相比之下,此刻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20xx年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自杀原因疑因学习压力太大、担心无力回报父母恩情所致。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此刻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我是否热爱生命?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想一想狼、狗都那么热爱生命,你就不能忍一忍吗?孔子以往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请君三思。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我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我最不可让渡的职责。热爱自我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我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我最不可让渡的职责。热爱自我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
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