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的经典著作,写于1796年,被认为是必读书之一。书中描述了处于不同家庭环境的人的婚姻关系、爱情、亲子关系、手足情谊、友情、价值观等等。
中学时期只当一个故事来读;工作了遇见形形色色的供应商同事老板,再翻就觉得是现实生活的写照。深深爱一个人但不得不放手时也是从书书获得力量。现在的我我正在为一段细水长流的婚姻而努力。中途有遇见家庭习惯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收入差距等各种各样的选择,哪位要放弃、哪位要继续交往,怎么与对方父母亲戚相处。这本书也给我一定启发。
父母、手足、朋友、物质、社会地位、爱情,每个人心中的排序不同,也就有了丰富多彩的生活。选择婚姻关系时,有人是外貌协会、迷失在甜言蜜语中;有人觉得要找一个物质富足的人家就好;有人要找门当户对的;有人要挑战高难度的灵魂伴侣。班纳特夫妇之间文化修养、价值观巨大的差异,一个看不起另一个却也将就了几十年。这样的婚姻在如今是否还很多?伊丽莎白这样自尊自爱也爱护自己的家人姐妹、识大体的女生让我深深感动。达西,这样有责任、有担当、真实的男人不是每个人都能遇见。
在这个人人压力大快节奏现如今,你想要怎样的生活?你拥有怎样的生活?身边的他/她是否让你开心还是你们在将就并且会继续将就。真心想听到各位帅哥美女的分享。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在书中,女性地位低下是显而易见的,即使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充当的也只是家庭主妇的角色。因为班奈特家里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洛特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无论描绘了曲折的爱情还是丰富的性格都让我流连忘返。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共同的弱点和缺点。每个人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左右,所以很容易对别人做出不正确的评价,进而造成彼此之间的误解。的确,人的第一印象可以影响很多事情,但不能肯定他这个人不会改变。就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一样。
这是一个曲折而又美丽的爱情故事,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一个勇敢追求爱情、美丽聪慧、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性。故事主要基于她一开始对达西先生的不喜欢,然后是对他的尊重,然后是对他的爱,并穿插着她身边几段幸福或不幸福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当时女性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待。在故事中,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看到男主人公达西的第一眼就不顺眼,再加上男主人公性格傲慢,于是对他产生了偏见。另一方面,达西是一个不讨人喜欢、傲慢自大的人,他不在乎周围的冷漠。在他看来,骄傲是正当的,偏见是无情的。因此,两个人之间经常会有针锋相对的话,他们的傲慢和偏见导致了一开始的不愉快和误解。然而,经过各种事件的澄清,他们渐渐对彼此产生了感情。
达西代表“傲慢”,伊丽莎白代表“偏见”,而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吸引。然后一连串关于达西的流言,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很反感。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被拒绝时,他说:“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
达西并没有为了取悦伊丽莎白而改变他傲慢的本性。伊丽莎白也表现出了一个非常真实的自我,彼此都没有刻意给人营造印象,表现出最真实的一面。但在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下,忽略了去思考的真相,通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断,最终找到了一个幸福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贯穿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但在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无尽的苦难、不满、仇恨。也许太多的遗憾,让人变成了麻木。
但令人羡慕和公认的“幸福”背后是什么呢?金钱,眼泪,悔恨,遗憾,也许更多,但唯一没有变的便是真爱。
少女时代曾经阅读过英国著名小说家简·奥斯汀的这部代表作——《傲慢与偏见》,这部曾被誉为世界十大经典文学名著的著作,曾被誉为英国文学界的奇葩。相隔若干年后再读,品出了与当年完全不一样的感受。文学巨著之所以能够经久不息的在文坛上占据泰斗地位,一定具有独特的文学魅力才能如此被读者所喜爱。作家以幽默诙谐的笔调、嘻笑怒骂皆文章的风格、正话反说的语言智慧,将四桩具有鲜明时代风格的爱情娓娓道来。让读者随着情节的深入而心情跌宕起伏,捧起书即欲罢不能,有非得一口气读完的急切。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本内特先生家的二女儿,曾经是我年少时候的心目中的偶像,出身平民家庭,却聪慧、机智、活泼、独具内涵、修养、能力,让自己少女时代有了学习的目标,自信如她,骄傲如她,博学如她,敏锐如她······,是一代拥有自主意识、懂得自尊、自爱、自强、自信新女性的代表人物。男主人公达西先生,贵族出身,家财万贯,社会地位高尚,性格内向、沉稳,以其帅气、自信的外表赢得了人们的敬畏,以至于让人们误解为很傲慢,是本书傲慢的代表人物,同时也是当时英国社会,敢于打破传统地位观念,有反传统意识的新新贵族的代表人物。
女主人公之二简,本内特先生家的大女儿,她美丽、温柔、善良、贤淑,善解人意,对生活充满着美好的幻想,对每个人都充满了善意,没有太多的主见,不敢去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是婚姻大事听从父母安排的一类女性的代表。男主人公宾利先生,年轻、活泼、潇洒、温文尔雅,沟通意识强,对自己的未来大事同样没有主见,常被身边的朋友所左右自己的情感,对自己和他人没有太多的判断能力。最终在朋友的影响下勇于跳出思想的樊篱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女主人公之三伊丽莎白的朋友夏洛特·卢卡斯,本内特先生的侄女,她聪明可人,没有出众的外贸,也没有引人注目的内涵,却始终幻想得到有钱有势的乘龙快婿,是为了利益而不惜牺牲个人幸福感的一类女性的代表,此类代表人物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牧师柯林斯先生,相貌平平,喋喋不休,笨拙可笑,为了完成德布林太太布置的任务而娶妻,不在乎婚姻的对象是谁,在得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后第二天即和夏洛特交集到一起,是自负而又缺乏男子汉气概的那类人物的代表。
女主人公之四利迪亚,本内特先生家的小女儿,她个性浮华、爱慕虚荣、放荡不羁,把所有心思花费在如何吸引男人身上,丝毫没有女子羞涩之感,是不顾世俗理念和没有道德观念的女性人物的代表,此类人物是遭人们讽刺和唾弃的一类。魏肯姆先生,外表风流倜傥,实则是花花公子一名,欠下大批赌债,是毫无婚姻家庭责任感的一类人物的代表。
小说以上述四对人物错综复杂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将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会引导读者边读边对应自己身边的人物,俗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以上四对婚姻男女主人公性格是那么的相匹配,以第一对主人翁错综复杂的情感为主线,辅助以其他四对情人的爱情观、生活观、婚姻观而连接了整部小说的纽带。
伊丽莎白初识达西先生是在一次舞会上,由于英俊潇洒的达西先生骄傲自负认为没有值得他邀请的舞伴,没有主动邀请女士舞蹈以达到社交的目的吗,而得到了全场女士的厌恶,更包括离达西先生位置很近的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的伊丽莎白决定永不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由此产生了偏见。事隔不久,由于姐姐的生病,为了照顾姐姐搬到宾利先生家,让达西对她活泼、美丽、聪慧、不卑不亢的'举止产生了好感逐渐产生了爱慕之心,但他觉得伊丽莎白家中没有多少财产,父亲虽是绅士,但非贵族;她的母亲和几个妹妹都谈吐粗俗,缺乏教养;她的亲戚们出身寒微,地位低下。因此,不想屈尊府就,便把对伊丽莎白的爱深藏不露。而伊丽莎白觉得达西孤芳自赏,举止傲慢,出言不逊,看起来自己和家人,加上魏肯姆对达西造谣中伤,恶意挑拨,因而对达西深恶痛绝,偏见加深。
然而时间的推移达西先生越来越觉得自己爱上了这个美丽聪敏的姑娘,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令达西狼狈不堪。爱情也许会蒙蔽人们的眼睛,忘掉旧伤的达西先生在再一次见到伊丽莎白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向伊丽莎白正式求婚,却遭到了伊丽莎白断然拒绝和怒斥。读到这里很理解伊丽莎白的举动,尽管达西先生拥有不菲的财产和才俊的体貌,自尊心却不允许伊丽莎白为了这些表面的东西,去接受一段关系到自己一生幸福的婚姻。如果为了利益去嫁人,不是自尊,自信的伊丽莎白所要的生活。后来几经波折,达西检讨了自己过去,逐渐改正了自己的傲慢态度,接纳了伊丽莎白的亲人,并屈尊去郎博恩再次求婚。伊丽莎白也认识到自己对达西的偏见是虚荣心所致,当她了解到达西的真实品德,和得知达西为了她千方百计搭救了她的小妹利迪亚时,偏见也随之冰释,并油然而生崇敬爱慕之情,最终误会消除,有情人忠诚眷属。
越往下读会越来越崇敬达西先生,解开傲慢的外表代名词,内心确是一位彬彬有礼,善良、细致、品德高尚的先生,读书的时候,我常常把自己代入书中的人物,从每件事情中给自己做比较,得到了一些体会,日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我看法里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早已经忘记了自己也许曾经地位低下过,或者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而沾沾自喜;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也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偏见。
小说将傲慢与偏见,将出身高贵和低贱、将富贵和贫穷最终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也许代表了当时小说家一种美好的愿望吧?在当时的英国上流社会,和谐和平等也许早就是小说家内心的强烈呼唤,而以小说的笔触宣泄出来,感谢简。奥斯汀又给我上了一节课;无论处于何种社会地位,拥有一颗平常心,拥有一种平淡的情怀去笑看人世间的风风雨雨!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婚姻,与爱情无关。”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汀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洛特·勃朗特说奥斯汀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汀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情无关。
在奥斯汀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汀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洛特,一个是韦翰。
夏洛特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她的父亲威廉·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洛特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洛特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情、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