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600字高中范文

王明刚

阿q正传读后感1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阿q正传读后感2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阿q正传读后感3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阿q正传读后感4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

阿q正传读后感5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