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主要通过“我的奶奶”戴凤莲以及“我的爷爷”余占鳌两个人之间的故事,讲述发生在山东的生命赞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红高粱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到各位。
红高粱读后感1
《红高粱》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主要通过 我的奶奶 戴凤莲以及 我的爷爷 余占鳌两个人之间的故事,讲述发生在山东的生命歌。《红高粱》主线是 爷爷 余占鳌率领的武装压击日军,辅线是 爷爷 余占鳌和 我奶奶 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
我对文中的余占鳌和罗汉大爷印象最为深刻。在迎亲的路上,他迈出了冲破礼教的束缚,轻轻地握住了 我奶奶 的小脚,像握住了一只羽毛未丰的鸟雏。内心萌发出人性之本能的爱意。在路上,出于对爱人的保护冒着生命危险杀了劫匪。在我奶奶三天回门的时候,杀死了有钱有势的单家父子。这些行为我们却可以看到这个男人嫉恶如仇、放抗礼教、血性方刚、敢爱敢恨的一面。
国难当头之际领军起义,捍卫家园。看到日军疯狂屠杀老百姓,他带领着酒作坊的伙计们拉起了一支凌乱不堪、缺衣少枪的小队伍,大家一起前去青沙口炸日本鬼子,最后和鬼子展开激烈的斗争。展示了不屈不挠品格,展示出中华民族不可摧毁的斗争力量。
文中描写罗汉大爷被剥皮的场面,非常残忍血腥。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索索响。他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露出了一棱棱的肉
父亲对我说,罗汉大爷脸皮被剥掉后,不成形状的嘴里还呜呜噜噜地响着,一串一串鲜红的小血珠从他的酱色的头皮上往下流。孙五已经不像人,他的刀法是那么精细,把一张皮剥得完整无缺。罗汉大爷被剥成一个肉核后,肚子里的肠子蠢蠢欲动,一群群葱绿的苍蝇漫天飞舞。人群里的女人们全都跪到地上,哭声震野。当天夜里,天降大雨,把骡马场上的血迹冲洗得干干净净,罗汉大爷的尸体和皮肤无影无踪。村里流传着罗汉大爷尸体失踪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代传一代,竟成了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
看着看着,对书中血腥场面感到恐怖,同时积满了对日本人的愤恨。罗汉大爷是中国农民群体性格的代表,他们勤劳朴实,善良坚韧,但为了自己的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在国家危难之时,敢于反抗、敢于斗争。心中激起了对罗汉大爷等中国农民的无比崇敬。
红高粱读后感2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3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4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此刻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明白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明白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此刻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情绪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能够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之后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超多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悲哀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之后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之后的莫言父亲豆官。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此刻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明白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红高粱读后感5
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怎样变成了香气馥郁,饮后又蜂蜜一样甘饴回味,醉后不损伤脑细胞的高粱酒?这神奇而伟大的高粱酒在土匪如毛的土地上怎样将结帮拉伙、拉驴绑票、坏事干尽、好事做绝的草莽恶霸变成了这片黑土地上的热血英雄?这高粱酒是怎样自由不屈的英雄酒?
这是一块自由不屈的土地,水淹不坏,风吹不散,日军的铁蹄踏不破,她不是吞声忍气的屈服,而是一如既往的坚挺,同生活在这里的汉子们共同地战斗着,她从不向谁屈服,从不向谁称臣,她永远都是高密东北乡一片自由不屈的土地。
肥沃的黑土地上生长着高傲不羁的红高粱,它们享受黑土地的哺育,根深不怕旱、杆高不怕涝、强壮风吹不倒,成了这片土地上最有优势的物种,也成了高密东北乡汉子们生存的依赖。他们世世代代种植高粱,吃高粱米,喝高粱酒,他们勤劳能干,他们是一群像高粱一样结实的汉子。
每到八月的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红高粱扎根黑土地得日月精华,受雨露滋润,颗粒丰满,楚楚动人。
这片黑土地上勤劳的汉子每年都能收获饱满而充足的高粱米,他们把高粱米磨粉做面,陈酿造酒,面做拤饼,酒来畅饮!
饱食日月精华,享受天地灵气的高粱米,经过这群勤劳汉子世世代代传承手艺的酿造,就变成了香气馥郁,甘饴回味的高粱酒。这酒和醉人的酒不一样,这是不安生的高粱酒。
这土地和这酒把这群汉子滋养的不安生了,他们打破千年王法,他们藐视县官老爷,庄稼汉子扔了锄头便能舞枪弄棒,他们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上演了一幕幕的英雄悲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