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以侦探福尔摩斯与华生的经历为主线,引出了一件件耸人听闻的奇案。在本小说中更多的是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嫉妒、猜疑、仇恨,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到各位。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单寂寞的,轻拨着伤感的琴音,听寂寞在耳边浅唱,流年辗转,人醉、杯醉,几多落寞,尘世终虚化,我们因为知己,而让岁月风光无限。
知己,让我们在黑暗中找寻到了光明,让我们饥渴的身躯得到了雨水的滋润,让我们空虚的心灵得到抚慰,让我们疲惫的身心能够找到一个停泊的港湾。
可遇不可求的知己。福尔摩斯是小说中的天才,是一个神探,几乎有着各个领域的学识,超乎常人的逻辑思维和卓越的演绎推理,这一切的一切铸就了他的成功,也造成了他的孤单。因为优秀导致了他的骄傲,目空一切,生活中没有什么事能够被他放在心上的。为了排遣孤单,他选择用吸毒来解脱精神的束缚;因为孤单,他染上了生活中的许多陋习……可是又有谁能够体会到他的苦衷?千金易寻,知己难求。寂寞路漫漫,天下之大,福尔摩斯的知己真的就不能找到吗?
因为知己。福尔摩斯终于在寂寞的岁月里遇到了他——华生。为了知己,纵负天下又如何?他是你的知己,工作的助手,心灵栖居的港湾,也是可以倾听你心声的人。但是你却是那么的“可恶”,尽管那是你的习惯,但是你不应该把一切矛头对向他。你看不起他,还总是讥讽他、挖苦他,尽管那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但是华生却包容了你。你的伤害也许不是有意。要知道“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俞伯牙高山流水觅知音,知音逝去,摔琴以谢知音;而你也因为华生而戒掉了毒瘾,一步步努力改掉自己的陋习。来往此生,只为寻一知己,但是你又能为你的知己做些什么呢?因为知己,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即使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
因为知己,我们改变了许多,漫漫人生,不为知己还能为谁?你又能拥有几个知己呢?生活因你而风光无限,谁可曾读懂过你,谁又曾体谅过你,还有谁能够给你停泊的港湾?
因为知己,我们可以说:“在孤单的漫长人生中,只因为有你,我才有了人生的幸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清早,我和妈妈本来想坐伦敦的双层公交车去牛津街转道去格林威治天文台,但路过贝克街时,却远远地发现街上挤挤挨挨地站着一排在等待的人群。
这里是贝克街,有那么多人,那一定是福尔摩斯博物馆。我也用起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大法。我们临时决定先下车再说。凑近一看,果然是传说中的贝克街221B。
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伦敦的住处,也是他的工作室。这个地址只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真实街道上是没有的。在贝克街地铁站前,还树立着福尔摩斯叨着烟斗的塑像。世界上为名人、伟人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多如牛毛,但为一个书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馆却不多见,而像现在这样在真实的贝克街建造一个小说中出现的地址,用百年一遇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柯南?道尔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受人爱戴呢?因为他判案如神,无往不利。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次次断案成功的金钥匙,就是对细节的掌控与他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遇到华生时,单凭握手就知道华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过的军医。华生很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福尔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当时福尔摩斯笑了笑,将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来:“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华生打心底里佩服福尔摩斯,每次当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讲出来时,都会让人茅塞顿开。
福尔摩斯总能对细节洞若烛火。他只要看一眼来人,就能判断对方遇到了什么事。第二次又通过华生的拖鞋知道华生最近感冒了,因为华生的拖鞋前有烧焦的痕迹,说明他在火炉边烤过火,而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让自己在火炉边待到鞋烤焦的,只有发烧感冒的人才会想办法让自己变热一点。
当然,虽然说管中窥豹,从细节可以推测全局,但是如果没有深厚的知识作为支撑,也是没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尔摩斯与华生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福尔摩斯不能将阿富汗气候、军人行为、医生习惯等相关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他还是不会知道华生是何方神圣的。
看来要想像福尔摩斯一样断案时神通广大,不仅有善于发现细节的火眼金睛、拥有强大逻辑推理能力的大脑,还得有丰富的知识做坚强的后盾啊。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无动于衷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讨》开启了一场探究之旅;《四签名》惊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慨叹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玉石俱焚,令世人可惜。福尔摩斯的终身,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以至本人的生命,这颗亮堂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本人,我不由黯然神伤,如今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标题,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教师讲。总是这样逃避,害怕。教师讲的时分,我只是把教师讲的抄下来,即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擅长寻根究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教师讲的标题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由于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慨叹良多,我不能不断沉沦、不肖。
是激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究肉体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埋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本人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看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慨叹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简直成了紧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拓了新的天地。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书,很有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写了好几个案件,每个案件的案情都扑朔迷离,令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真相!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还会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平常他非常悠闲自在,但一旦接到案件,便会紧紧盯住案件,将案件经过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的真相找出来!他的好朋友华生感觉有点"反应迟钝",但正因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虽然这本书上也写了福尔摩斯失败的事件,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相信福尔摩斯能好的处理好案件,使真相大白!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案件是巜血的研究,这个案件主要说了有两个人把一个人的女儿给伤害了,使他女儿不幸的死去,于是,他便筹算着要报仇。一共过了三年了,他一直也没有找到机会。但是他突然知道自己得了一种病,随时就可能死去,正巧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也放松了警惕。于是,他便化妆成马夫的样子,进了其中一个人的房间,用毒刺把他杀了!还用手指蘸着血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词!而他杀死第二个人也是用了同样的方法,同样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单词!他又做了许许多多的伪装,但还是福尔摩斯一一识破了。在他被带进监狱,第二天要被枪毙时,他的病发作了!虽然他死去了,但脸上还挂着一丝丝笑容??
这本书写的很生动,虽然带着一丝丝恐惧,但我还是忍不住去不停地看,去探索案情的真相!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五枚橘核”案中:一位客人急匆匆的到贝克街福尔摩斯家,并讲述一件离奇的案件。他说他最近接收到一封信,信里没有写字,却有几枚橘核。不久他的家人接二连三地被杀给了他万分的恐惧。福尔摩斯到了客人的家去调查找线索,最后发现这五枚橘核就是给他们家个信号。让他们早些离去,告别家园,不久那帮团伙就会接二连三地出现,杀人……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达成共识后,福尔摩斯说:”晚上我到你家对面的包房你会到你原来的屋里。“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家里听到了声音,变相隔壁走去…后来才知道是她姐姐的未婚夫杀害她姐姐。那个金属碰撞的声音就是他从箱里掏出蛇的声音。开水沸腾的声音就是蛇发出的叫声……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