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四年级600字

阿林

《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伊始,美国南方的人们便被这部小说激怒了。而奴隶制度的支持者们也对它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到各位。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

在姥姥家,四姨给我和弟弟读了美国的经典儿童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感触。

在美国建立之初,繁华而美丽的美国背后却有着这么多悲惨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奴隶们追求自由生活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汤姆叔叔、伊莉莎小姐、乔治、杰瑞等。汤姆叔叔是个善良友爱,宽容坚强的黑人奴隶,因为他忠心耿耿,他的第一个主人分给他一座小房子。小房子的空间虽然狭小,只有一个房间,但是他和自己的家人过得也很快乐。

这座小屋,是汤姆叔叔唯一的财产。伊莉莎是妈妈、乔治是爸爸,杰瑞是他们的孩子,他们是黑人奴隶一家,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逃到了加拿大,获得了自由。因为加拿大的法律里,没有奴隶制度。汤姆叔叔被最后一个残忍的主人杀害了。

虽然我已经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很久了,但是我的脑海里还浮现着汤姆与伊莉莎的身影。他们尽管在当时的社会处于最底层,作为被人奴役的黑奴;尽管他们都曾在谢尔贝先生手下做家仆;尽管他们的主人为了还钱,都把他们卖出去了。

但是在这么多的如此之中,汤姆与伊莉莎的命运却是岿然不同的:伊莉莎选择了逃亡,在好心人的帮助之下,成功地逃到了加拿大,成为了一名无拘无束的自由人。而汤姆呢?则为了不让他的庄家受到起诉,也为了自己所谓的“老实”,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他们俩的经历不禁引人深思:为什么他们俩都曾为一个庄家做事,又一起被庄家出卖,可为什么他俩的命运如此相背而驰?如果要我来说,我觉得这就是“自由”与“禁锢”之间遥不可距的一段距离。罗素贝克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真理:“甘心做怒地的人,永远不知道自由的力量。”

是的,我认为这句话是用来形容汤姆的,而我更认为,是伊莉莎内心向往自由的力量使她可以自由。汤姆与伊莉莎最大的不同就是伊莉莎敢于追求自己的梦想而汤姆不敢,而这一点就为伊丽莎铺就了一条通向自由的大道,让她的一生走向温暖的光明!

这本书故事非常吸引人,有的地方会让我热泪盈眶。为什么天下的人都不能平等,不能自由呢?我痛恨那时候的奴隶制度!好在,现在已经没有奴隶制度了,不管哪种肤色的人,都不会受到歧视。我衷心地祝愿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够幸福快乐!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2

汤姆叔叔,这是善良质朴的的人们对他的爱称。正如这个爱称,这是一个敦厚,慈爱而又壮硕可靠地如同一间温馨却坚固的木屋的黑奴,年复一年,守护着他的主子一家与他的妻儿,以及主子的所有财产——整座庄园。这个仿佛梦境一般美好而祥和的地方,拥有主子豪不吝啬的信任与宽容,从小养大的小主子纯粹的敬爱与依赖,贤惠能干的妻子与膝下天真笑闹的儿女们,汤姆心中的那颗金色的种子,仿佛圣洁的阳光一般,以及长成了参天大树,根深蒂固的覆盖了他的心灵,又化为圣洁甘甜的乳汁灌溉着他的心灵——那颗毫不犹豫,无比虔诚的信赖着上帝,信赖着光明与美好的心,并且这更是热诚的表现着对宗教的想打力量的推崇。而这,就是这部书的主角,一个质朴善良,勤劳能干而虔诚的,同时,也是二战时期的美国南方的一名地位低贱,完全没有人的权利的黑奴。而其时而幸福美满,时而颠沛流离却永远使人热泪盈眶的经历与遭遇,非常切合的显示了一个生逢乱世的善人的不幸,扭曲肮脏的社会的不幸。书中出现的形形色色无一不是真实的写照,失去孩子而投海自杀的黑人妇女,在贩卖场上被迫分离的黑人母子,连肉体带灵魂被占据的爱弥琳瞪着小鹿般惊恐而无辜的眼睛,棉花庄园里亲手将鸦片喂进亲儿口中的凯茜,喃喃的低语伴着泪珠落下:“亲爱的孩子啊,去吧,永远离开你将要遭受的苦难,去那唯一有光明的地方吧……”以及当汤姆叔叔拒绝鞭笞那个,因虚弱而没能采集足够的棉花的女人时,豺狼鬣狗般凶残无情的庄园主格雷尔,手中高举着罪恶的皮鞭,狠狠痛击在憨厚纯良的汤姆叔叔身上,扭曲的白面庞上露出魔鬼般的喜悦与残暴,但那虔诚而温顺的黑奴却镇定擦去脸上鲜血:“老爷,我可以一天到晚的干活,干到老,干到死,可是这种事我觉得不对,所以,老爷,我是绝对不干的,绝对不干!”……黑人悲惨得连上帝都不忍心直视的处境以及当时上层社会(部分)近乎泯灭人性却层层遮掩的丑恶嘴脸简直令人震惊。而世上也许再也没有能如此敏锐深刻的洞这一切,并把他们精准动人,而毫不遮掩的诉说出来的认了,斯托夫人,曾在1862年被林肯于白宫接见时盛赞为:“这位小妇人写了一部导致了一场伟大战争的书。”

不同于汤姆叔叔,作为全书的另一条线路,伊莉莎与乔治夫妇的逃亡之旅,同时也是奔向自由之旅。比起一波三折的主角,那个柔弱娇美的黑人姑娘,紧紧拥抱着孩子,背对身后的追兵,尖叫一声纵身跃向湍急河流中的浮冰的女子,那一刻她美丽的身姿无一不透出女性的坚强与母性,更绽放着亿万黑奴心中对自由无可抑制的追逐。这不仅代表了黑奴们心中渴望自由与幸福的一面,更代表了全书的主旨精神之一,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飘》一样,女性形象成了全书歌颂的主题。作者认为只有女性的母爱精神才能拯救当时的美国。

比起闪烁着女性坚强与慈爱的伊莉莎来,伊娃,这个在半途中穿插进汤姆的黑奴生涯的小福音使者,有着金色的河流般的金发,清澈的蓝眼睛和绯红的脸颊的,在夕阳下穿着一身白衣,怀中抱着怒放的鸟萝花蹦跳上台阶的小女孩,向读者展现出的,是神性的震撼。“世界上有伊娃这样的孩子吗?有的。但他们的名字只有在墓碑上才能找到。他们温柔的笑容,秀美的眼睛,不同反响的言语和习惯都已经像宝藏一样,深深地埋进了眷恋的心田。”“当他以温柔的智慧和超出一般孩童的语言来透漏有效的性灵石,别指望保住这个孩子,因为他们身上已经盖上了天国的印戳,他们眼睛里放射出来的是永恒的星光。”“我说不清楚,亲爱的爸爸,我心里在想,假如我死了,奴役黑奴的灾难能停止的话,我心甘情愿去死。”然而,伊娃那使人灵魂震撼的结局,凄美圣洁如同天鹅之死——“‘哦,爱——快乐——平安!”接着她叹息了一声,就越过死亡,进入了永生!”作者以大量的,毫不加以遮掩的言语描绘渲染着这个孩子的一切。然而正如作者所表达的,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比如伊娃的父亲,就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是继承了庄园财富的奴隶主,另一方面他为南方奴隶制度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他一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勇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放奴隶,最后是在女儿和汤姆的不断影响下,促使他重新信仰基督,直面自己的心。而黑人小女孩托普西,这个曾一度被认为完全无可救药,浑身浸透满“黑人低贱卑劣的本性”的捣蛋鬼,当重病的伊娃热情迸发的将双手搭上她瘦小的身躯,说出“苦命的孩子,我爱你啊”时,一刹那间,一道真诚信任的光芒,一道圣洁的光芒,划破了托普西那野孩子灵魂中的黑暗——顺着黑色面颊滑落的颤抖的泪珠不仅属于那个黑孩子,也属于书前的千万观众,在他们感受到灵魂被救赎的伟大时。

而全书的主人公,有人称赞他是最虔诚善良的徒,也有人指责他是豪不知反抗的羔羊——假若当年他与伊莉莎一同逃亡,也许就不会落得如此结局。不同的人观点不同,但在我心中,这个徒死的无怨无悔——他毕生都在遵守黑奴的身份与地位,忍受他本不应承受的折磨,但他的精神始终没有停止过抗争,那株生长在贫瘠的荆棘之中的花朵从未枯萎,直到罪恶的侩子手们落下眼泪,直到铁石心肠的庄园主无可奈何退却,直到那伤痕累累,油尽灯枯的躯体停止了呼吸——“谁能隔离上帝对我们的爱呢?”他用细微的声音断断续续地说。(www.lz13.cn)说毕,含笑长眠了。那株花朵,或说温暖的火光,不灭的信念,曾成长在谢贝尔庄园,围绕在妻子儿女与仁厚的东家的煦风中,幸福灿烂于奥古斯丁·圣·克莱亚公馆的奥古斯丁与伊娃身旁盛开的鸟萝花中,凄厉摧残与棉花庄园的赛门·克雷尔豺狼鬣狗的凶残下,终于依旧光明的盛开着,在任何人都无法摧毁的地方,穿透躯体,飞向天堂去了。

含笑长眠的汤姆,他是最后的胜利者。他是值得永远称颂与赞扬的灵魂的战士。而《汤姆叔叔的小屋》,则被称为“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3

怀着沉重的心情,轻轻地合上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脑海中顿时思绪万千:不禁地想起了那位美国黑人奴隶——汤姆,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与艰难生活下,而更多的,只剩下对美国黑人的万般同情和惋惜。同时,一股股气愤的火焰油然而生。

一个人的灵魂破灭了,那就意味着他只剩下一副躯壳。汤姆,一个命运坎坷的黑人,即使肉体受到非人的摧残,他仍然坚信着,上帝守护一切生灵。

初看这本书,我本以为汤姆和他的妻子遇到了一个好东家,书中所讲的应该是一个幸福故事。但我错了,汤姆的命运竟一波三折。起先,他幸福地生活在谢尔贝先生家,因为种种原因,后来他竟被凶残的雷格里买了回去。一个人的自由竟然变成了交易的货物!至此,我不能不为主人公汤姆的命运哀叹。在汤姆的那个时代,黑人根本没有尊严、自由,没有社会地位,有的只是无尽的凌。我不明白,社会应该是人类共有平等、民主的社会,每一个人都应享有社会赋予的基本权力,为什么黑人就该承受这样的不公?为什么在那个时代就没有人站出去控诉那些惨无人道的奴隶制呢?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互敬互爱,取而代之的却是种族歧视呢?

这让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同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黑暗的社会啊,你把黑人朋友们的自尊、自信、自由任意践踏,你把他们的思想套上了枷锁,你将他们推入了痛苦的深渊。汤姆啊,我为你悲鸣,如果你不曾生存在那个时代,或许你早已是家喻户晓的大善人;如果你不是黑人奴隶,或许你有望成为一个忠于职守的管家;如果面对雷格里的凶残,你不逆来顺受,听命于他,你也如不此痛苦地死去……但如果不是遮掩,你也就不是我所钦佩、赞颂的那个善良、正直、衷心的汤姆了。汤姆啊,为什么你明知雷格里的奴仆会被他折磨致死也不愿意听从凯西的建议逃离魔掌呢?你太忠厚了,但对于那样的主人,我坚信你应该背弃他,即使要有用生命去交换,那也是值得的,因为你为他尽忠,他不仅摧残你的肉体,还用卑鄙的手段吞噬你的灵魂。但你坚守了你的灵魂。

汤姆的人生是个悲剧,但汤姆的灵魂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4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读完它后,我不仅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同时我也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我小小的心灵不禁发出强烈呼吁: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

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