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红高粱小说读书笔记范文

张东东

红高粱小说读书笔记1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红高粱小说读书笔记2

人血和人肉,使所有的狗都改变了面貌,它们毛发灿灿,条状的腱子肉把皮肤绷得紧紧的,它们肌肉里血红蛋白含量大大提高,性情都变得凶猛、嗜杀、好斗;回想起当初被人类奴役时,靠吃锅巴刷锅水度日的凄惨生活,它们都感到耻辱。向人类进攻,已经形成了狗群中的一个集体潜意识。父亲他们的频频射杀,更增强了狗群中的仇人情绪。 《红高粱家族·狗道》

由于吞吃人肉,所有的狗的白眼球上都布满密密的血丝,几个月吞腥啖膻、腾挪闪跳的生活,唤醒了它们灵魂深处的被千万年的驯顺生活麻醉掉的记忆。现在它们都对人——这种直立行走的动物——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在吞吃他们的肉体时,它们不仅仅是满足着辘辘的饥肠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它们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它们是在向人的世界挑战。是对奴役了它们漫长岁月的统治者进行疯狂报复。 《红高粱家族·狗道》

光棍苦,光棍苦,衣衫破了无人补…… 《红高粱家族·高粱酒》

积德行善往往不得好死,杀人放火反而升官发财。 《红高粱家族·高粱酒》

司令……我完了……你见了俺老婆……给她点钱……别让她改嫁……俺哥没有后……她要走了……方家就断了香火啦…… 《红高粱家族·高粱酒》

奶奶最先吸引了单廷秀目光的这双小脚,奶奶最先唤起了轿夫余占鳌心中情欲的也是这双小脚。奶奶为自己的脚自豪。只要有一双小脚,即便满脸麻子也不愁嫁;只要有一双大脚,哪怕你脸如天仙也没人要。奶奶脚小脸俊,是当时的美女典范。——我觉得,在极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女人的脚,异化成一种准性器官,娇小玲珑的尖脚使那时的男子获得一种包含着很多情欲成份的审美快感。 《红高粱家族·高粱酒》

在某种意义上,英雄是天生的,英雄气质是一股潜在的暗流,遇到外界的诱因,便转化为英雄的行为。 《红高粱家族·高粱酒》

丫头,你打算怎么着?千里姻缘一线串。无恩不结夫妻,无仇不结夫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爹我不是高官显贵,你也不是金枝玉叶,寻到这样的富主,是你的造化,也是你爹我的造化,你公公一开口就要送我一头大黑骡子呢,多大的气派…… 《红高粱家族·高粱酒》

高密东北乡红高粱怎样变成了香气馥郁、饮后有蜂蜜一样的甘饴回味、醉后不损伤大脑细胞的高粱酒?母亲曾经告诉过我。母亲反复叮咛我:家传秘诀,决不能轻易泄露,传出去第一是有损我家的声誉,第二万一有朝一日后代子孙重开烧酒公司,失去独家经营的优势。我们那地方的手艺人家,但凡有点绝活,向来是宁传媳妇也不传闺女,这规矩严肃得像某些国家法律一样。 《红高粱家族·高粱酒》

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红高粱家族·红高粱》

奶奶感到疲乏极了,那个滑溜溜的现在的把柄、人生世界的把柄,就要从她手里滑脱。这就是死吗?我就要死了吗?再也见不到这天,这地,这高粱,这儿子,这正在带兵打仗的情人?枪声响得那么遥远,一切都隔着一层厚重的烟雾。豆官!豆官!我的儿,你来帮娘一把,你拉住娘,娘不想死,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你放了我吧!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

红高粱小说读书笔记3

《红高粱》是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写作手法零里巴碎,为了避免流水账,豆腐白菜猪肉这里放一块,那里放一块,不从头到尾看完,别想知道一个人的完整故事,把人读得辛苦而恼火。小说看完了,这锅杂烩菜也就香气诱人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是一个家庭里的成员,但都有着惊人的智慧的故事。

我奶奶做大姑娘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奶奶抬花轿的土匪种徐占魁在我奶奶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奶奶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奶奶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徐占魁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奶奶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奶奶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徐占魁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奶奶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性,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奶奶的炕上抓走我的干爹徐占魁,实际上徐占魁就是我的生身父亲。我的父亲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枪支,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奶奶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奶奶,他的枪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枪”。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枪”,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父亲有功,奖给我父亲一辆高级轿车,父亲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剿灭,我父亲逃脱。赵梦九由此升为省警察厅厅长。我父亲与我奶奶的丫鬟偷情,被我奶奶甩了几耳光,一气之下搬到咸水口子村居住,这就是二奶奶,并生了小姑姑。后来我父亲与我奶奶讲和,在每边各住10天。

抗战爆发了,日本鬼子占据了县城和周边村子并修炮楼,罗汉大爷被抓做苦役,为了偷回我奶奶家的两头大骡子被日本鬼子活剥了皮。日本鬼子屠杀了咸水口子的几百村民。二奶奶被奸致死,5岁的小姑姑被刺刀挑死。我爷爷与我父亲潜入县城买了500发子弹,并成立数十人的游击队,与冷支队相约在大石桥打了日本人的伏击,烧毁汽车两辆,击毙鬼子十多人,狐狸一样的冷支队最后时刻才出现,打死17个鬼子,抢走了战利品,只给我爷爷留了一挺机枪和一辆汽车带大米。我爷爷的游击队全军覆没,奶奶为了给大家送饭也被打死了,游击队只剩下我爷爷和14岁的我父亲。3天后,日本人又屠了村子。共产党江小脚游击队来村里要枪枝,掩埋数百具各种人尸体。我爷爷我父亲与以我家的3条狗为首的数百条吃尸野狗展开激战。在那个难熬的冬天,江小脚游击队偷走了我爷爷他们藏在井底的15条三八大盖和贴在墙上的狗皮,并披着狗皮打了胜仗,战利品却被正规团调走了。我爷爷参加了铁板会并成为实际的头领,胸怀打天下做皇帝的雄心壮志,不和有些奸猾的国民党和有点刁的共产党合作,用假投靠的手段绑架了江小脚和冷支队长,索要了大量枪支和马队,四处树敌,铁板会一时发展壮大起来,有了自己的地盘和纸钞。我爷爷决定给当年抗日死去的我奶奶出大殡,抢夺了老翰林的寿棺。出大殡那天,骑瘦骡怪侠上演了荆轲刺秦王的一幕,江小脚游击队袭击了耀武扬威毫无防备的铁板会,冷支队又袭击了江小脚和铁板会,俘虏了他们,缴了他们的械。冷支队正在得意洋洋,日本鬼子的大部队又打来了,危急时刻,俘虏们也参加了战斗。这一切,如同前面描述过的饿狗间的火并,结果被他人得了好处。我爷爷从此一蹶不振,后被日军抓了劳工去了日本的北海道,逃出后在山洞里当野人十几年,上世纪五十年代回国后受到县长英雄般的迎接。后来为了逃避共产党的镇压,钻进地道藏了十几年。

淮海战役时,我父亲是山东支前民工先进营的推车民夫。由于连长、指导员的无能,每天只能前行三四十里,还把我父亲绑起来准备枪毙,让我父亲轻轻松松缴了他们的械,自任连长,自创鼓动方式,唱着流氓号子,每天前进七八十里。躺在独轮车上病病怏怏咯血的指导员,认可了我父亲的代连长地位,我父亲把手枪发还给他,连长偷去了手枪,又被持枪骨干缴了械,只能去做推着指导员的独轮车夫。民工连在我父亲的带领下,生龙活虎,我父亲与指导员并肩作战,克服种种困难,6万斤高粱米一口未吃,送到指定集结地贾家庄,胜利完成任务。驻地首长找我父亲谈话,从此,我父亲参加了解放战争和开国大典阅兵,参加了抗美援朝,荣立战功,被誉为“天生的战士”。

这就是此小说的故事梗概。

读着这部小说,我会吭吭地发笑,会紧张,不由得抽搐一下,但不会哭出眼泪。

这个家族,拦路强奸,谋财害命,偷养汉子,对抗官府,谁惹了他他就和谁干,什么土匪、皇军、国游、共游、帮会、黑道烂玩意,统统不放在眼里。但最后还是上了共军大部队的正道。

但返回来说,这也是一部为旧时代反抗者唱赞歌的小说。你看,单家一个干瘦的老头,有着一个麻风病的儿子,就凭着自己有酒作坊,有钱,就可以娶到一个美丽的儿媳。这社会多么不公平,不公平的社会就会引来有着土匪种的人的觊觎。你看单家,腐朽的腐烂的父子被定点清除了,留下了很有经济效益的酒作坊,漂亮聪明的儿媳成了别人的了,单家来了个最优化的组合,于是成了朝气蓬勃蒸蒸日上的新家庭。那个徐占魁,你放着好好的轿夫工作不做,拦路强奸新媳妇,得了天大的便宜也就算了,还杀了人家的公公丈夫,还霸占妇女和家产,这在任何制度下都是犯罪,都是-,不是土匪又是什么。那个被侵犯的女人,那个嫁给麻风病人的女子,躺在高粱地里,心里是那么感激,是谁救她出了苦海,下来呢?下来呢?下来是美梦成真,什么都是逃脱法律追究后的生活方式,这不是犯罪又是什么?下来是与歹徒男人-,做生意人。下来是土匪男人谁侵犯我,我就报复谁、杀掉谁,就和谁拼到底。什么民国政府的县衙,什么老牌土匪,什么威势赫赫的皇军,什么铁板会、什么冷支队、江小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上演了一出出惊心动魄的大戏。我们本国的土匪种,杀来打去还抢不公,你说你个日本皇军,小伙子长那么漂亮,穿得那么高级,拿着那么好的洋枪洋炮,不乖乖的呆在东洋本国,大老远的漂洋过海,招摇过市,杀人放火,糟蹋女人,除了你这个人是个祸害不能要,你所带的都是宝贝,能不被抢吗!发展到后来,小土匪甚至狗胆包天,在共产党的支前队里玩开了里格朗,篡党夺权,自认头目。但你别说,臭小子不愧是土匪种,干事情有模有样,有效率有质量,很有办事原则,很讲江湖道义,很符合自然发展规律,优胜劣汰嘛!

土匪们干的事情,让正规的世界级的跨国部队不可理解,让旧政权新政权都不可理解,世界还没有超前到这个地步,你怎么想,就能怎么敢,于是书中出些土匪的逻辑,让人看了,忍俊不止,大喊痛快。这也是书作者人性的呼唤吧。这即是此书的可读此处。由于看的仓促写的紧,受莫言影响,肯定牛头不对马嘴,但读了一遍就能把故事捋成这样,也非泛泛之辈,大家凑和着看吧。

红高粱小说读书笔记4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写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写。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红高粱小说读书笔记5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最近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

我看它的时候是个分外晴朗的下午,你难以想象在一个冬天几乎没有太阳的地方享受一个明媚下午的愉悦,但是在这个令我无比欢喜的下午却因为这本书让我像是处在满是烈火的水中,纠结不已。我陷在这个热血正义但兽性的余占傲的角色中,我纠结的经历着他经历一切,他的作为他的思维让我难以理解,书中的暴力和残忍更是让我无法理喻——为什么要用那么极端的方式处理事情呢?这可能是我完全脱离了那种社会我根本感受不到那种社会下人们的价值观。但同时我不得不惊叹于主人公余占鳌和戴凤莲那样惊艳放抗。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反抗与不满。他们坚强地守护自己的自由,傲然地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就一群流着高粱血统、浑身散发着鲜活人性的红高粱地英雄。

读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莫言写作时倾注了大量的感情的同时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我有时有些小迷糊的,但看完之后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怀大局,能在这看似繁琐复杂的线索写作并掌握好中清晰的理清思路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对于读者的我有时都找不到头绪。同时作者独特的创造人物的视角也给我很大的冲击,《红高粱家族》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但他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红高粱家族》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作者是以怎样独特的眼光来审视社会的呢,我想这是他以往经历所致。

为了能理解作者这样独特的视角和惊艳的作品我先了解了一些他的背景,莫言是农村的,他小的时候受过一些磨难,曾加入解放军。我想就是这些经历让他有灵感写出这本书,他把他看到的农村思想放大,他把自己小的时候的磨难放大,把在军队中经历的种种放大出来。我知道《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在电影的渲染下很多人关注的了这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张扬的《红高粱》,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称莫言作品为“魔幻现实主义”,我觉得正是莫言的作品带来的这种兽性而残忍的力量,撕去了文明社会下虚伪的温情面纱,直接剥开战争、死亡、情欲外面的画皮,展现最残酷的一面呈给读者,它不是一般文学作品那种含蓄而优雅的表达,而尽是直白地描写暴力、肮脏和残忍,让我们看到真实的人性。这也是作者的以往的经历所带来的吧,在童年时的经历让他看到这些人身上野性,在军队的经历让他痛恨战争,因为他看到战争让人隐藏的残忍、暴力和残忍暴露出来。

看完这本书让我相信曾经的经历是写作的灵感,当我们经历的事越多我们就越有积淀,有积淀才有灵感。如果不是莫言以前的经历他怎么会有这种灵感和体会,又怎么写出这样惊艳的小说。让一个从小生活在温室中的作家写这种经历很多磨难的人物是不可能的,写出来的文章也只是一堆词藻的堆砌没有任何感情。另一方面也在提醒我,不要一味羡慕别人的成果,那是经历风雨后的沉淀,要想有一番作为还得自己去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