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书评范文五篇

张东东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书评范文1

南卡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

——题记

本书作者李微漪的经历是驯狼者中成功野化狼的第一例,姜戎亲切的称她为“中国第一狼女”,热心关注并帮助、指导她帮助格林回到狼群。然而与此同时姜戎也说:“这是她的荣誉,但也是她、中国生态环境、动物以及狼群的悲哀。”

作为此书忠实粉丝的我,很高兴看到格林长大了,并且被狼群接受,成功返回了狼群,找到相伴一生的伴侣;但与此同时让我担心的是,他们的孩子相继去世了,格林的生存环境也越来越恶劣了。

厚厚的两本书,详细的记录了格林和他的人类妈妈的点点滴滴,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过分的渲染,字里行间,满是朴实温馨的生活细节,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人与狼之间的信任与依赖。透过她的文字,向人们讲述一个个有关自由、生存、竞争、情谊、梦想、草原和狼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大的感受是人类信仰的力量,和人类无止境的贪婪。

真真正正的藏族人啊,一代代在草场上放牧,几千年来,牧民和狼和睦相处,因为当地人知道,狼如果不是应为食物缺乏,是不会伤害他们的牲畜的。而且正因为有狼的存在,使草原上的生态达到平衡,才会有无边无际的草场供牲畜使用,保证了牲畜的健康(狼只会吃不健康的牲畜,在追逐中也保证了牲畜的健康)。狼也知道,人不是好惹的,所以除非被逼入绝路,他们不会对人、甚至他们的牲畜有伤害。这本来是一种很好的平衡,互相帮助、互不侵犯,但是人类的贪婪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狼皮、狼牙、狼骨。

人们为了这些,不断捕杀,几千年来人与狼之间建立的信任就这样被盗猎者几年的捕杀毁于一旦。人,成了狼最大的仇人。他们捕杀狼群,剥狼皮,拔狼牙,拆狼骨,为了钱,他们甚至还拖回病死的牲畜给前来旅游的游客做肉干!

但草原上仍有善良的藏族牧民,他们甚至允许狼到自己的牧场里吃牲畜,帮助狼治病疗伤,帮助狼躲避陷阱。他们相信,狼,是牧场的守护神,不可以杀,更不容亵渎。

南卡阿爸说:内心的信仰是最好的秩序……

亦风说:动物园里的狼不叫活着,那只是没死而已……

亦风说:只要不死就有希望,没有什么比认命更可怕……

旺青甲说:有命的东西都有走到头的一天,他们只是回到土里了而已……

书中记录了太多的心酸与无奈,记录了太多充满血泪的故事。然而普通如我们,没办法在草原与盗猎者抗衡,但我们可以不去购买用狼制作的商品,还给自然一个向往自由的生灵。

我喜欢狼,喜欢他们的忠诚、机敏、睿智、团结。在草原上,藏族人称狼为邦克。邦克图腾,那是他们的守护神……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书评范文2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判断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助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应该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直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直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直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啊,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书评范文3

这是一本写狼的纪实小说,主角是一头名叫格林的小狼。

小的时候有关狼的传说,那都是凶狠、残暴的反面形象,家长拿来吓唬小孩子,往往也用狼来啦之类,形容词中只要是有狼那肯定都是贬义词,听闻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觉得不可思议。之所以对狼有了全面的认识和改观是几年前看了姜戎的《狼图腾》,看完后对草原、对草原狼有了全新的了解,心底认为不会再有比《狼图腾》更好的描写狼的书,不会再有比姜戎更了解狼的人。

看完这本《重返狼群》才觉得之前的想法太过简单,好文章,各有各的精彩!可能因为作者是女性,所以有着比男作家更细致的观察力,更丰富的情感,一点一滴把和小狼格林朝夕相处的经历写了出来,透过文字告诉人们有关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感动之处,比比皆是。

关于小狼的名字,取自《格林童话》,寓意谱写新的童话。格林是作者从若尔盖草原救回的一只小狼,不得不说的是刚刚出生的小狼,离开父母,没有人教,就懂得用装死的方法保护自己,只有听到熟悉的声音,才卸下伪装。在与藏獒的交锋中,屡战屡败后,聪明的运用自己身材矮小、动作灵敏、速度惊人的优点惩治了那些欺负它的大狗,顺利的加入獒的团队。对待生病的主人,平时抢食护食的小狼不但寸步不离的守在主人身边,还把仅有的存粮留给她,谁说狼就是六亲不认。

印象最深的是两次系铁链,第一次是为了出行安全,毕竟带着狼上路有一定的风险,小狼对铁链表现出的宁死不屈,让人动容,几经周折之后,达成协议,系链也行,只可在前,不可在后,路线狼来决定,其实因爱你才跟你走,小狼绝不放弃骨气和尊严。第二次是放归草原后的小别,作者实在不舍格林,想用铁链把它留下,小狼明白,但还是默默承受,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

作者尊重狼道,在被抓伤的情况下都不肯剪格林的爪牙,因为那是它赖以为生的武器和生存的根本,推崇自由,不惜以身犯险,陪伴小狼一起远离人群,过着真正狩猎生活。这些都为小狼成功的融入狼的世界,被狼群接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看《狼图腾》的时候一直为最后的结局久久不能释怀,这本《重返狼群》圆了所有爱狼人的一个梦想,与《狼图腾》不同的是作者不但用文字,更是用大量的图片记录了小狼成长的每一过程,非常难得、非常珍贵。看着图片上毛茸茸的可爱小肉球,彤彤也禁不住要求,咱们也养一只吧!既然爱它,那就给它自由!作者深蕴狼的内心世界,再不舍,也要放手,也要给它自由,这才是真正的爱!也正是因为爱,才有了这本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巨作!

好书是要反复来读的,匆匆一遍写出的感想,实在不足以把全书的精华一一道来,如果没有看过的朋友,真心的建议有机会有时间的时候读一读,好书不容错过!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书评范文4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书评范文5

几次看到九岁的女儿捧着《重返狼群》看得津津有味,心中不禁疑惑:书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她如此沉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