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1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十分的生动趣味。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资料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十分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小说《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2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忙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之后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资料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期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明白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小说《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3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中国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近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终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述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一天在红石滩练习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习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我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十分懒惰。暑假中,按照自我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并且体质会变差。”听到那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并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所以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习中应向山妖学习,学习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
小说《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4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忙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忙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之后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终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之后,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终,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可是它在最终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能够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能够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终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齐……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小说《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5
雪玉原名雪虎,因从鬼跳崖监狱救了自我的老主人杜伯,触犯了规则,便与杜伯一齐逃出了鬼跳崖。在深山老林中离别,又遇见了珍珍,撕杀一场以后,来到了杜仲家,又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小斑点儿。受到珍珍的欺侮,在孩子们的要求下,讲出了那段被珍珍颠倒黑白的历史。
而珍珍,也有了自我的孩子——灰云,黄风,山妖,血杜鹃。在讲述往事时,她过于悲愤,在尖石上撞瞎了一只眼睛,改名独眼。
几天后,侠客爱上了独眼的女儿——血杜鹃。在黑森林里碰到了她,协力打败了一只老熊,以后便经常和她约会。
主人杜仲死后,雪玉对小斑点儿的胆小极度不满,将其赶出家门。李逵因愤怒独自进山报仇,却被独眼杀害。侠客他们明白后,预想报仇,被雪玉制止,侠客却疯疯癫癫,把一切透露了出来,终极被母亲雪玉正法。侠客死后,血杜鹃则也由于感情而被独眼正法。
一切结束后,雪玉独自进山干掉了黄风。又与杜伯团圆。几天后,杜伯带着雪玉外出打狼,杜伯用枪打死了灰云,雪玉重逢小班点儿,独眼却将小斑点儿杀害,这使雪玉心中的新仇旧账化做怒火喷涌而出,杀死了独眼。却一不留神让山妖逃跑。
山妖不惜一切代价当上了狼王,毁了深山里的小村——兰花坳小村。
这是一部动物小说。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远远的故事。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名叫雪玉的狗,五只忠诚仗仪的小狗,
一匹叫珍珍的独眼狼,四匹心中布满仇恨的小狼,
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
演绎远远的恨,演绎永恒的爱``````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气力。
这就是作品所揭示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