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作文1000字读后感1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过去数千年,但依然能在我们耳边回响。如果说有一本书能够读一辈子,那么我认为就是《诗经》。
《诗经》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集,收集了从西周到春秋五百多年的诗歌。《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又叫国风,收集了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有对爱情的期望,有对劳动的赞美,有征夫对故土的怀念,还有受欺压者的愤慨。雅,分为大雅和小雅,是周王室的宫廷宴享或朝会时的乐歌,多为贵族所做,为了祈祷丰年,歌颂祖德。颂,就是宗法制的体现,都为宗庙祭祀的歌曲。
正如我们课堂上所学,赋比兴是诗经的表现手法,赋就是指铺陈,我们从小听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用了这种手法,直接表现自己的情感;比就是打比方,比喻,“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将卫国女子的风情写了出来;兴就是起兴,先言他物,后吟所咏之物,“野有蔓草,零露漙兮”,用蔓草和露珠将对爱情的浪漫和自由显现出来,对诗歌渲染气氛,创造与众不同的意境有很大作用。
爱情,是《诗经》一个很优美的主题,千年之前的情侣追求着自己爱情的'自由,浪漫。如果说有一种情感能一直延续下去——那就应该是爱情的纯洁和美好。如《卫风·木瓜》中“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描写男女相互赠礼来表达对对方的爱,用“琼琚”“琼瑶”“琼玖”来强化主人公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和一再表白。
亲情,在中华民族的传承中从未中断,《常棣》中“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讲兄弟之间比作常棣花,花托花蒂相互衬托,常棣花显得更加的光灿鲜艳,兄弟之间也更加亲密。诗中诗人不断用注意兄弟之情去撞击世人的灵魂,使人引起共鸣。
服役,每个征夫心里都会有思乡思佳人的想法,“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漫漫征途,佳人等待已久;思乡之心,雨雪纷纷飘过。纵然路途遥远,思乡之情,相思之苦,并没有淡去,心依然向着一个不变的目标——故乡。
恬淡,生活的追求,秦人用“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清新恬淡的田园生活,与自己心爱的人一道归家,一道劳作,路上欣赏一片片的桑林,阵阵轻笑声传便树林,透人心脾。生活的舒适,环境的优美,人生的自由,这不就是我们现代人不断追求的理想生活么?先人已然为我们描写了一幅如仙境一般的世外桃源。
人生,无论什么时代都会有人感叹时间短促,人生短暂,“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我们能感到诗人对人生短暂而无所归宿的失落。蜉蝣,朝生暮死,诗人用这种小昆虫写出人生的脆弱和消亡前的美丽以及即将离开时的困惑,使人所感昙花一现,浮生若梦的感觉格外强烈。
诗经,我国文化的瑰宝,孔子曾说:“不学《诗》,无以言。”学习诗经,不仅仅是对对文化的继承,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涵养的一种成长,从来没有人为了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高中生作文1000字读后感2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
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
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高中生作文1000字读后感3
《红楼梦》一段令人可叹、可怜的爱情故事;一幅对社会、对闺阁情完美诠释的画卷;更是一段曲折、凄美的神话。
《红楼梦》是以金陵四大家族的兴衰做背景,又以宝、钗、黛三人的爱情为主线,揭露和批判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势力。
说到红楼梦就不得不说一下它的主角:黛玉、宝钗、宝玉。
黛玉——贾府千金贾敏的女儿。她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精通诗文,才华横溢。但由于从小寄人篱下她便形成了“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的高傲性格。于是她的她的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既写出了白海棠的别样娇媚,又在无形中将黛玉的高傲性格和独立的人格、纯洁品性表现的淋漓尽致。虽然她精通诗文,才华横溢可终将无法摆脱她“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的命运。
宝钗——出身于皇商大家,同样精通诗文,才华横溢。由于她自幼接受严格的封建闺范教育。所以在更多的时候她可能更在意封建礼教,以致于她喜欢宝玉但从未表达,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终生大事交给别人来做决定。她在势力阴冷的贾府中,她学会了八面玲珑、“随分从时”便显得圆滑与世故。
宝玉——贾府最受宠爱的贵族公子。他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见了“便觉清爽”,“男子是泥做的骨肉”见了“便觉浊臭”于是他同情奴婢。他憎恶尊卑有序、贵贱有别的封建等级制度和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当他的表妹林黛玉来到贾府,他又将对女性的博爱移于黛玉一生。他们性格相似,志趣相同,热爱生活,向往自由。于是他不顾一切的爱上了林黛玉,以致在梦里说出这样的话:“什么金玉良缘,我偏说木石姻缘。”
可是他最终中了“掉包计”害的黛玉最终焚毁诗稿,呕血而亡。在死的时候只说出:“宝玉,你……你……”
林黛玉的的惨死,宝钗的青年守寡和宝玉的出家,这一系列的事情不得不让我们想到一个人:那就是大观园的当家人——王熙凤。
她是一个有着惊艳面容的女人,但是她却有着一副与脸不相配的蛇蝎心肠。当黛玉初进荣国府时她为讨贾母欢心曾说:“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想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可是到后来她却导演并参加了一出撕心裂肺的的爱情悲剧。这不得不让我们想像当时的社会竟可以只为一己私利而无形的去杀死一个人。这是多么的黑暗与腐朽啊。而她也是当时封建统治阶级掌权者的一个缩影。
《红楼梦》虽谱写的是一场凄美悲凉的爱情故事,但又无不突显我国古代诗词之美。
像:宝钗的:“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就将白海棠的另一种美描绘的妙不可言。
湘云的:“隔坐香分三经露,抛书人对一枝秋。”便将供菊写的惟妙惟肖啊。
探春的:“半床落叶蛩声病,万里寒云雁阵迟。”用秋后之凄凉景象衬托残菊的别样感受。
《红楼梦》阐述了一个时代的作者对这个时代的见解,从描写一系列在大观园发生的事情,也写出了社会的黑暗与势力。一群看似知书达理的青年们,他们却是那个时代人物最真实的缩影,也是社会最真实的缩影。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这是《红楼梦》的引子,它是对男女情爱的感叹。
他们说造成宝黛爱情悲剧的理由有很多:黛玉的多疑,宝钗的圆滑,贾母的利益等等,其实细想起来,造成宝黛悲剧的难道不是社会吗?
黛玉父母双亡,家中已经丧失了权势,又加上她由于长期的寄人篱下而缺乏安全感导致的多疑。和她太过孤高的性格致使她没有宝钗那么受欢迎。所以最后被元春扼杀了,还听从了王熙凤的“掉包计”。使原本的不幸加上了一层厚厚的霜。由于贾母等封建贵族的一己私利,才导致了宝黛钗悲惨结束。
这不得不发人深思,什么样的社会才不会造成像宝黛钗一样的悲剧。
高中生作文1000字读后感4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描述了他小时候在北平的童年往事,一段她儿时的生活
这本书十分写实,这是一个完完整整的、确确实实的是真实存在的“旧事”,这一段“旧事”看似平淡无奇,但实质上它的内容中字里行间的蕴藏着情感,一个人对童年的怀念。
我们在这本书中会为秀贞与小桂子的遭遇,心疼,也会为这段离奇的故事而感到惊奇。我总是思考“贼”的遭遇:他是“好贼”?还是“坏贼”?而对于“爸爸的花儿谢了”这篇文章的描写,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会感到一个女孩的悲痛,一段布满泪水的往事以及一颗纯洁的心。
这本书是以一个孩子的眼光写的,更是以一颗纯洁的心的角度写的。这个孩子有董,又有不懂,不论生活中布满迷雾还是清清楚楚,她试图仍然试图了解所有的事物,他几乎成功了,她将所有的事情她自己的方式进行了了解,让我们体会到了她的真情实感。
现在,在信息量如此之大的世界中,我们是否作者一样抱着“看透迷雾”的心?是否试图了解一切?
林海音用她的《城南旧事》阐释了什么是好奇心,什么是纯洁的心,以及什么是一个孩子的世界。
高中生作文1000字读后感5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很好奇它讲的是什么,而那守望者又是谁。偶尔在朋友家发现了这本书便把它借过来了。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出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为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账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这家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然是个同性恋。
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并想象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者,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
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一位老师如是教导主人公。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可能是我还未涉世,但至少现在,我仍希望自己有一颗火热的心去面对世界,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
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表面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蜕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逃和回家中艰难的长大,真实的生活就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正在成长中的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