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狼的作文范文五篇

孙小飞

描写狼的作文范文1

很多人觉得苍狼是邪恶的,那是因为它没有公鹿俊美;没有黑豹敏捷;没有老虎威猛;没有狮子强壮。但我依然喜欢苍狼。喜欢它哪里呢?答案是它们的团结精神。

狼的脸稍有一点点长,因此有人称之王为“月亮湾”,它还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虽然不可以和鹰的眼睛媲美,但在陆地物种中却是犀利的。还有那几颗锋利的牙齿是无人能敌的,人类几乎一碰到那几颗牙就一命呜呼了。在公狼的腹部上会长满健壮的肌肉,给苍狼增添了几分健美。狼的前脚趾有三根,后脚趾有四根。而那锋利得可怕的狼爪子就藏在脚尖的毛绒里。每匹狼的身后都长有又大又粗的尾巴,在狼成功狩猎之后就会高傲地扬起尾巴,但不是狗对主人讨好似的摇尾巴。其实狼的尾巴不仅可以表达心情,还可以用来保持平衡。

狼是很团结的。冬天的时候,就会聚集在一起组成狼群,它们捉到猎物的时候,会把猎物的内脏献给狼王,然后再让小狼和老狼先享用。它们捕捉猎物的时候很团结。兔子跑得相当快,而狼却不用费多少力就可以抓到兔子。这是因为狼一旦发现了兔子后,会召唤其他狼,要别的狼在前面埋伏,共同协助捕捉猎物。

狼的精神品质使我想到了军人。军人们就是因为团结才战胜了种种困境,保卫了国土。

我喜欢苍狼的霸气,更喜欢狼团结的精神,不管到哪里这种团结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它可以战胜种种的困难。

描写狼的作文范文2

一天晚上,一个屠户从集市上回来。在路上想:“今天的生意不错,回家好好吃一顿。”月光照在路上,微风吹着发出“沙沙沙”的声音。

突然,两只像狗一样的影子,倒映在屠户的前面,屠户不以为然,继续走。走了一会儿,屠户发觉两只狗仍然跟在后面,屠户感到很奇怪,便回头一看,吓了屠户一跳,原来是两只狼跟在屠户的后面,屠户吓得连路都不敢走了,“扑通”一声便倒在路上了,过了一小会儿,屠户醒过神来,屠户看担子里还剩下几块骨头,变扔出去了一块,屠户赶忙站起向后走,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只狼仍然跟在屠户后面,屠户就把另一个骨头扔给了它,屠户赶忙就跑,跑了一小会儿,发现后面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很害怕,恐怕前后受到狼的攻击。屠户四处看,发现野地里有个打麦场,场主在打麦场中堆积柴草堆积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狼们连忙追过去,屠户放下担子拿起刀,狼不敢向前走去,瞪着眼朝着屠户看。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好像在找一会在哪儿吃“美餐”,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户的前面。过了一会儿,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很悠闲,屠户突然跳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的速度杀死了狼。屠户刚起身走开,听到柴草堆中发出一种声音,屠户向后一看,另一只狼在柴草堆中扒窝。原来另一只狼想要从柴草堆中打个洞钻过去,去攻打屠户的后面,不料洞还没扒完,便被屠户发现了。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杀死了它。才明白前面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诱惑敌方的。

告诫人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存有幻想,妥协让步,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胜利。

描写狼的作文范文3

世界上几乎所有人都怕狼。狼有一张凶恶的脸,身上的毛一般是棕黄或灰黄色,性格残暴、奸恶、凶恶。因此,人们并不喜欢狼。

狼的嗅觉非常灵敏,可以闻到3公里内猎物的气味,有的狼甚至还能闻到3公里外猎物的气味,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狼的嗅觉如此灵敏,大约是人类的10万倍。因此,狼可以轻而易举根据气味捕获食物。

狼的听觉也很发达。它们能听到距离自己300米远内任何一种声音,即使是一些细微的声音和一些小动静,它们也能听得很清楚。和人类比起来,狼的听觉就太发达了,大约是人类的24倍。

狼有着很健壮的身体,善跑的长腿,一口气能跑50多公里,即使是像?L、野羊之类跑得很快的动物,终究都会成为狼的食物。

狼在捕猎时,会以大约每55千米每小时的速度奔跑。猎物的气味和声音可以帮助狼狼辨别方向。当狼用发达的视力看到猎物后,会迅速扑过去,踩住猎物,低着头,弓着腰,用嘴撕咬猎物。不一会儿,狼就能让自己吃得饱饱的了。

狼十分警惕,想让它们上当受骗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猎人设下的陷阱,不管装得多么巧妙,狼从不会走近。

狼虽然残忍,但它们对自己的幼崽则充满了“母爱”。通常雌狼一胎生5至7崽,公狼母狼共同养育后代。母狼产崽时不能外出找食,公狼就挑起一家数口谋生的重担。猎到食物以后,先吞食下去,回来再吐出半消化的食物,耐心地喂给母狼和幼崽。25天左右,幼狼可以出窝活动,亲狼双双训练幼狼捕猎的本领。育幼过程大约持续一年左右,直到母狼再度发情时,公狼就毫不客气地把幼狼赶走,让它们去过独立的生活。

描写狼的作文范文4

狼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的狼有不同的名称,给别人留下的看法也是不同的。同样是狼,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种类呢?

1400年前的更新时期便进化出了最早的狼——恐狼。听到这名字便足以让人感到恐惧,身长16米,体重可达70多公斤,矫健的身躯给它极大地生存能力,同时狼做为群体动物,有了其它动物所没有的群体力量。它们总是挑选西方马、野牛等大型动物来进行追捕,头狼勇敢无敌总是冲在最前面,这就是领袖的作用。恐狼给科学家留下了英勇、团结、互帮互助的看法。

生活中原野中的狼崽原野人眼中是可耻的,它们总是偷取羊羔,偷取他们的神。

茫茫大草原中有许多草原狼,虽然它们也会猎杀羊群,但它们在蒙古人眼中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草原的,狼没了,草原也保不住了,狼没了,蒙古人的灵魂也就上不了天了,所以蒙古老人从来不对狼斩尽杀绝,因为草原狼的集体观念特强,绝不会让弟兄和家人吃亏,在草原,狼既是牧民的仇敌,又是牧民尤其是老牧民心中敬畏的神灵和图腾,是他们灵魂升天的载体。

在我的眼中狼会打近战、夜战、奔袭站、游击战、运动战,而且它们是智慧、尊严、独立、坚韧强悍的。就算狼的种类再多,它们也还是狼,永远是我心中的榜样。

描写狼的作文范文5

母狼黄杏带着五只刚会蹒跚走路的小狼崽来到了一个以养羊著名的小村庄。

这里真是一块风水宝地,每天都有自由散漫的小羊跑出羊群,黄杏自然就会来捕捉小羊们了。它在一座山坡上挖了一个很深很长的洞作为狼窝。每天捕猎的时候只要埋伏在山坡下的高草丛里,总会有羊羔上钩的。每天捕一两只羊羔就够它和五只小狼饱餐一顿了。

可是,好景不长。一天,黄杏决定冒险去村里捕捉羊羔,因为它今天在高草丛里等了大半天了,也没有发现一只小羊羔出现,连一声羊叫都没听见。于是,黄杏就蹿出草丛,在附近转一下,除了草,它什么也看不见。它向村子跑去,发现村子里除了绵羊,什么都没有。它没有像缺乏经验的年轻狼一样欢喜地跑进村子,而是多疑地停在村庄前,怀疑人类在搞什么鬼把戏。

突然,它的身后响起小狼崽呕呕地惨叫声,它急忙向狼窝跑去,可是已经晚了,人类和几只猎狗把早已把四只小狼崽杀死,留下的唯一一只幸存小狼崽,而且小狼崽的后腿也已被折断。人类和猎狗已经离去。

黄杏十分后悔,它不该下去寻找小羊羔的。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它必须从这里搬走,能搬的地方只有附近的黑森林。于是,它叼着残疾的小狼崽来到了黑森林。

到了黑森林,已是第二天的早晨,黄杏和残疾小狼崽已经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了。它黄杏可以挨饿一段时间,但小狼崽就撑不住了。必须在今天之内找到食物。可是现在是迁徙的时间猎物都迁徙走了。它叼着小狼崽在黑森林的一条小河边寻找还没有向迁徙的目的地进发的猎物。

它唯一找到的猎物只有一头年轻力壮的公野牛。这只公野牛最让黄杏害怕的“武器”就是它那对闪着寒光的角,如果那对角捅到了黄杏,那它轻则残疾,重则死亡。尽管如此,黄杏为了生存必须对付这只公野牛,它叫残疾小狼靠边,然后它小心地靠近公野牛,如果想吃掉它就不能出一点儿差错。待它与公牛有一段距离后,它奋力一跃,跃到了野牛的背上,野牛发疯似的奔跑起来,它用两只前爪搭在牛角上,用嘴咬牛脖子,没想到这牛脖子很硬,咬了半天只咬出一丁点儿血腥,于是它就像撕扯捕获的猎物一样咬牛的脖子,牛皮才被咬烂。它张开嘴对准牛脖子,“咔嚓”一声,牛就像泥一样摊倒下来了。

残疾小狼和黄杏终于有的吃了,不过它们吃完这只野牛后,再吃什么,那就要看它们的运气好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