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名著读后感1
一本厚厚的书,虽看起来枯燥无味,但却装满了历史、知识。书中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有宽仁厚德的刘备,奸诈残忍的曹操,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忠义勇武的关羽,雄猛莽撞的张飞,智勇双全而又气量狭窄的周瑜,忠厚老实有长者之风的鲁肃等其他人物。
但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刘备请诸葛亮出山。汉末,刘备听说诸葛亮很有学识,又有才能,就和关羽、张飞带着、礼物到隆中卧龙岗去请诸葛亮出山辅佐他。恰巧诸葛亮这天出去了,刘备只得失望地转回去。不久,刘备又和关羽张飞冒着大风雪又去请。不料诸葛亮又出外闲游去了。张飞本不愿意再来,见诸葛亮不在家,就催着要回去。刘备只得留下一封信,表达自己对诸葛亮的敬佩和请他出来帮助自己挽救国家危险局面的意念。过了一些时候,刘备再去请诸葛亮。那时,正好是上午,诸葛亮正在睡觉。刘备不敢惊动他,一直在门口站到诸葛亮自己醒来,才彼此坐下谈话。最终请他出山。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如果想让别人帮忙,必须要用端正的态度去请别人帮忙,这样,别人才能帮助你。同时,自己也要不怕困难,坚持不懈,所以,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在书中,还有许多有趣、机智的故事,如:《草船借箭》、《空城计》、《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连环计》等其它故事。真不愧是我国的名著呀!
《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只剩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古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如今现在又有这样好的生活,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学习。所以,《三国演义》更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和道路。
读名著读后感2
先说贾母和黛玉的祖孙情,贾母对黛玉的万般疼爱是毋庸置疑的。
一则,是出于对自己女儿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唯一骨血的关爱,这种爱源于血缘,是天生的,贾敏是贾母唯一的女儿,书中各种细节也透露出贾敏在家时的待遇不是一般的尊贵,可以看出贾母对这个女儿是十分偏爱的,爱屋及乌,贾母将对远嫁早亡的女儿的思念和爱,全部加倍返还给了林黛玉;二则,从个人品味上讲,她更欣赏诸如黛玉、凤姐、宝琴这样聪明灵秀的姑娘。
紫鹃骗宝玉黛玉要回苏州,惹得宝玉犯了“痴症”,贾母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处理方式是“拉着紫鹃给宝玉打”,颇有点处理小孩子矛盾纠纷的意味。这般大事化小,原因何在?要知道宝玉挨他父亲贾政揍的时候,贾母可是大发雷霆,这次宝玉犯傻可比挨揍严重多了。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黛玉,紫鹃是为了黛玉才试宝玉的,贾母跟她的出发点是一致的,都为黛玉将来有依靠,是“木石前盟”的坚定拥护者。
再说薛蟠和宝钗的兄妹情。
贾宝玉和王熙凤被魔法魇镇发疯,满园子乱成一锅粥,这时“别人慌张自不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去: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一个家中顶梁柱的角色呼之欲出。
薛蟠出远门做生意回来后十几天,小厮们抬进两个大箱子,用绳子捆着,用两个夹板夹着,包装得很用心,其中一箱,是特地给妹妹带的,却是些笔、墨、纸、砚、各色笺纸、香袋、香珠、扇子、扇坠、花粉、胭脂等物;外有虎丘带来的自行人、酒令儿,水银灌的打筋斗小小子,沙子灯,一出一出的泥人儿的戏,用青纱罩的匣子装着;又有在虎丘山上泥捏的薛蟠的小像,与薛蟠毫无差错。
人人都道,薛蟠是个呆霸王,是,他确实是个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但相对于贾珍对惜春、贾宝玉对探春,他对宝钗这个妹妹是真心疼爱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里,其他三家皆为狼兄奸舅,只有薛家,展现了最温暖不掺杂过多利益的亲情。薛蟠再怎么不堪也是薛宝钗的好哥哥,宝姐姐再怎么老成持重也只是薛蟠的小妹妹。
最后说甄士隐和英莲的父女情。《红楼梦》第一回:士隐见女儿越发生得粉妆玉琢,乖觉可喜,便伸手接来,抱在怀内,斗他顽耍一回,又带至街前,看那过会的热闹。
这是一副多么温馨的画面啊!满满的父爱包围着小英莲,这是她悲惨人生仅有的幸福时光。遗憾的是,三岁以前的温暖幸福,年月深远,她是早记不住了,假如命运未曾转折,她该是个挺娇俏的少女,过着平安喜乐的生活,不会是那个受尽苦楚的香菱。
每一次看《红楼梦》的感受都不一样,都说“少不读红楼”,不是它少儿不宜,而是它把繁花馥郁、钟鸣鼎食的美好展示给你看后,转而就毁灭,告诉你,你长大后你要经历的人世间,就是一袭破碎的的华美袍子。
然而,愿我们都能在认清生活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即使出走半生,归来终是少年。无论怎样,这个世界即使不美好,起码有亲情,这亲情弥足珍贵,是任何权贵也磨灭不去的珍贵……
读名著读后感3
《绿野仙踪》是一部专门为儿童继续的文学小说。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多萝茜是一个孤女,从小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她是一个天性乐观,爱说爱笑的小姑娘。多萝茜有一只小狗,名叫托托,她非常喜欢它,她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就是这样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庭,差一点变得支离破碎。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旋风,把多萝茜和她的狗——托托连着房子送上了天空。就这样,多萝茜开始了她的神秘冒险之旅。
多萝茜先是随着房屋来到了闻所未闻的奥芝国,又见到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人们,正在她发愁如何回家时,经人指点去寻找奥芝才能帮助他们回家。在途中,多萝茜分别搭救了一个没有脑袋的稻草人,一个没有新的铁皮人和一个没有胆量的狮子。他们结为了冒险的伙伴。在历险途中,他们各尽其得,发挥所长,终于实现了各自的理想,多萝茜也让奥芝帮助自己返回了家乡。
开始读这本书,只是为了应付老师布置的感想。总以为,类似于童话的东西都是虚构的,没有意义,更没有价值。但自从读了《绿野仙踪》之后,我被深深的吸引了进去。多萝茜那凄苦的命运令我同情;她和伙伴们团结协作、互助前行的精神令我所折服;书中更有许多令人目不暇接的幻想,时不时把我的思绪抓了进去,带我到一个个神奇的梦境中,去感受那童话一般的光怪陆离……
尽管文中的主人公都是小孩子,但他们身上的精神却不得不令我们折服。多萝茜虽然被迫远离家乡,欲归不得,但她乐观的天性却成为了她回家的动力。她好心的搭救了朋友,体现出她内心的善良,有爱心。而我感受到更多的,则是他和伙伴们在路上不畏艰险、奋勇前进、团结互助的精神。这不正是我们人生道路上必不可少的吗?
如此看来,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很多,很多……
读名著读后感4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读名著读后感5
我怀着尊敬的心情又重新读完了这本书——《名人传》一本记录着三位伟人背后故事的书。
《名人传》创作于2世纪初,在这部传记中,作者罗曼·罗兰强调自由精神,让世人“呼吸到英雄的气息。”在这本书中主要写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与托尔斯泰这三大伟人成名后的事。在我读这本书前,我总认为那些名人与伟人的生活一定很幸福。可是,当我读后心里不禁一惊原来名人的生活比普通人更艰辛。
贝多芬:一个被命运捉弄的、最终耳聋的音乐家,一个用痛苦换来欢乐的英雄。这个表面如此狂傲的人,在世时却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音乐家最重要的器官——耳朵损坏了,他不敢表露出来,不敢让人知道他的弱点,只好选择离群索居。然而耳聋时的一次演出几乎毁了他。他没有知音,甚至连朋友也没有。但是,贝多芬接受了现实,承受了上天给予他的痛苦的命运,因此也成为我心目中的英雄。
米开朗琪罗:忧郁症患者,恨不得把整座山都雕出生命的工作疯子,一个享受痛苦、舍弃欢乐的英雄。米开朗琪罗有着对自己行为的极端厌弃,因为就连他自己都知道自己是一个十足的弱者,一个十足的懦夫。心灵的折磨,奴隶般无休止的劳作,使他一生饱受折磨,对他而言,生命就是恐怖的地狱。
托尔斯泰:一个自我折磨也自我折腾的人,离家出走的老翁,一个打破生活的安宁以便安抚良心的英雄。他很早就拥有了财富、荣誉与地位,但他却像一个疯狂的信徒一样不断地解刨自己,不断地忏悔,以致为了自己的信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世俗的欢乐,最后做了一个离家出走的老者,客死荒郊。
在这部传记中作者用心描述了三位伟大艺术家对艺术的崇高追求,对生命中苦难的承受,让我们这些普通人看到了这些高大伟岸的身躯后所隐藏着的一切。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伟人伟人和我们一样经受着生命的各种洗礼,甚至遭受了超越常人的磨难,但他们依然为我们留下来宝贵的艺术和文化遗产。我懂得了无法解脱的痛苦其实也是另一种生命的养料。这正好应验了一句名言:“痛苦是有益的,因为至少痛苦时我们没有作恶。”
古今之成大事者,非唯有超世之才,亦必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人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