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1
读它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就像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
人们总是常说生命如此的美好,但是我总是觉得这其实只是人们的一种对于生命的一种渴望,是啊谁又能构说生命是如此的美好呢,我觉得不管什么都是这样的,生命也将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生命的思考是我们人类永远不会改变的主体,所以怎么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不知道,在现实中我们需要承载着太多的东西,作为男人就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这就是命,我相信命运是注定的,但是我不会相信只要在枕头下面放上一张纸符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我相信佛的存在,但是我不相信那些在佛祖面前磕两个响头佛祖就会保佑你升官发财的,所以说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所以说人的一生最重要的就是责任,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必须面对自己的责任,逃避只会使自己变得更加的却懦,胆怯的自己是没有办法在今天这样的世界中生存下去的,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我们来承担,需要我们用毕生的精力来完成,最后只有在阳光中才能得到温暖。
生命是用来感受的和体验的,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个纷繁的世界中挣扎,在无数的困难中学会了坚强,同时我们学会了包容在这样的心态中我们得到了最大的快乐,或许逆境中也是一种美丽,在这当中我们得到了洗礼。不管是怎样的问题还是怎样的困境我们将勇敢的面对,直视这些问题,在每个人的心中总有那么一块净土,它是那么的纯真与善良,它是人性中最宝贵的东西在这里没有欺骗没有痛苦没有一切一切的伤害,只有那美丽的海滩蔚蓝的天空,我们翱翔于自由的天空中让风轻揉得掠过脸庞,在这里无论是什么都是这样的美好他是人们的一个梦,为什么说是梦呢我想往往梦总能让人看到自己内心的真实情感,或者可以这么说梦就是我们内心的感应,
承载着生命的重量我们开始了旅程,我们不经要问生命到底有多重,是啊,生命有多重这个问题或许可以用深刻来形容,生命的重量我想不应该用重量来衡量,所以说生命是十分的轻的但正是这种轻却可以把人压倒了,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就是应为有太多不必要的东西被我们一起搬上了我们的旅程,有太多的事情在等待着我们去完成不管怎么说我想在今天这样的社会中我们要活得有自己的滋味。
生命是什么呢,我说其实生命就是出生死亡,当我们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是父母赐予我们最初的生命,生命就这样开始了旅程,从孩童的天真到少年的青涩,从青年的莽撞到中年的稳重,最终我们学会了包容与宽恕。在这个旅程中我们走过平坦的大道也走过崎岖的山路,在困难面前我们学会了面对,在一个接一个的窘境面前我们渐渐成熟,在责任面前我们能够从容面对。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2
永恒轮回是一种神秘的想法,尼采曾用它让不少哲学家陷入窘境:想想吧,有朝一日,一切都将以我们经历过的形式再现,而且这种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
永恒轮回之说从反面肯定了生命一旦永远消逝,便不再回复,如影子一般,了无分量,未灭先亡,即便它是残酷的,美丽的,抑或是绚丽的,这份残酷、美丽和绚烂也都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变得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却可在其整个的灿烂轻盈中得以展现。
轻与重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人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象征。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他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是轻?”
很显然,托马斯的生命被分成了两部分,遇到特蕾莎之前和遇到特蕾莎之后。在托马斯的眼里,特蕾莎就像是个被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流漂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
殊不知,比喻是一个很危险的东西,在一个看不透的隐喻中,往往会产生爱情。在这一刻,生命变得如此沉重,它承载着两个人的全部重量。我认为托马斯是全书中最为矛盾的一个人物,他渴望着自由放荡的生活,但又被束缚于对特蕾莎的责任与关爱中,心甘情愿,无怨无悔。所以当她卧病在床时,他才会不离不弃地守在她身边;在她不辞而别时,他才会追随她直到天涯海角。在唐璜的幻像中,我看到了特里斯丹的影子。
巴门尼德曾说:轻者为正,重者为负。但事实却往往不是如此,生命的轻与重杂糅在了一起时,轻与重便没有了严格的界限,那又何尝不是轻者为负,重者为正呢?
灵与肉
灵与肉是否对立,又是否不可调和?从前,人们总是惊恐地听到自己胸膛深处传来的有节奏的咚咚声,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肉体是囚笼,里面有个东西在看,在听,在思索,在害怕,在惊奇,这便是我们的灵魂。
特蕾莎自幼便生活在母亲的阴影中,在那个家里,没有自我,没有隐私,所有的生命都被看作是一具具大同小异的肉体。所以特蕾莎才会经常在镜前端详自己的容貌,所以当她看到坐在黄色长凳的那个男人时便明白自己注定要和他生活在一起,所以在她的梦境中会无止息地出现那几个令人费解的画面。因为她想透过自己的肉身看到与众不同的灵魂,如同船员们冲出底舱,奔上甲板,向天空挥臂高歌。
所以她的灵魂一直被禁锢在肉身中,所以她的生命会如此之重,所以她才会如此痛苦。
媚俗与背叛
萨比娜为了远离媚俗,便开始了背叛。她背叛了亲人、配偶、爱情和祖国。然而当亲人、配偶、爱情和祖国一样不剩时,还有什么好背叛的?在背叛的快感消失殆尽后,所剩的只有空虚与沉重。
于是萨比娜陷入了虚空中,当我们刻意去远离媚俗时,却成为了最为媚俗之人。“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背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然而萨比娜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制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正是因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我们才会在一次次的背叛中变得越来越媚俗,终于变成自己当初所厌恶的样子。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3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
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
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4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 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心得体会1000字5
我读小说向来品位不高,只图好玩、痛快,不愿费脑筋。所以昆德拉的这部小说我反反复复拿起过多次,都只能翻到开头几页。然而在那个寂静的午夜,我独自坐在客厅再次捧起它时,居然像读《知音》和《故事会》一样毫无滞碍地读了下去。书中的内容吸引并打动了我,因为我在书中看到了身边的人和事,也看到了自己,从我过去从未意识到的角度。
一部成功的文艺作品总会揭示现实与人性,而昆德拉的段位太高,不用什么惊天动地的现实描摹,不用什么千锤百炼的人物对白,看似随意挥舞两下,就已经挖得太深,掘出太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以至天资愚钝不学无术的我痛恨自己阅读的快感与沉静的思考不能兼得,其中的妙处没能细细品味,也不可能悟透。所以我不敢评价和分析,只能从几个容易下手的角度说说自己的感受。
与某些小说家不同,昆德拉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反而直白地告诉你,这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然而这些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和价值取向,更重要的是有着自己独特的困惑与障碍、选择与行动,能让读者产生极强的同理心。或许昆德拉对讲故事本就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如何将人物的经历、内心活动和梦境作为隐喻,来表达对现实和人性的思考。另外,就像鲁迅先生经常在小说和散文中不经意地随口骂人一样,在主题之外,昆德拉也能随时写出大量类似“人是不能和比喻开玩笑的,一个比喻,就可以产生爱情”这种文青们最喜欢借以装逼的金句。
他写了大背景,却写了小人物;他写的小人物,却用了大手笔。人物在困境下的反应、特殊时代背景下的政治、以及爱情和性,这些都是小说中常用的素材,用来歌颂、批判、反思或者讽刺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会让主题显得比较深刻。而跟昆德拉一比,这些就肤浅了。他写人物不会只写到某某真勇敢值得我们学习,某某真小气大家一起鄙视他的层面;他写政治不局限于揭露某个政府真无耻,某段历史真黑暗的层面;他写爱情和性,也不满足于只让你感动或者虐心。他有更深刻的、形而上的东西要表达。他写到“存在之轻”的沉重,写到“非如此不可”的决心,写到“灵与肉”的冲突,写到反对政治的“媚俗”以及无所不在的“媚俗”。这些都是大部分小说家未能触及的地方,而昆德拉写到了,还写得那么有道理,还写得那么巧妙,这就是他的厉害之处。
这部小说的叙事结构从整体看来是完整的,可在读的过程中视角不断变换,各个章节互相打断,甚至在中间就已经交待了男女主人公的死,后来两人的经历又重新成为叙事的主旋律。很多人评论这是昆德拉在小说写作中借用了音乐手法,他们称之为“复调小说”,而四位主要人物则对应着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四个乐器,小说像乐曲一样富有节奏和速度的变化,形成了回旋与变奏。
昆德拉曾引用“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句谚语,他认为“小说艺术就是上帝笑声的回响”,所有杰出的小说作品都是由此而来。无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