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优秀范文五篇

马振华

  《飘》读后感

  生于新疆极北的阿勒泰地区农十师兵团,我最初像样的读物少的可怜。开始是一些连环画,印象不错的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因为里面有爱情。《第二次握手》里的爱情末了也是遗憾的,我粗略地将二者归为一类。

  在真正拿到厚厚的《飘》之前,我听浪人(父亲绰号)和一些知青聊过什么江青也喜欢这部小说。wg末期已经有人探亲从内地带回新疆,但始终没有见到真面目。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因中苏边境关系紧张,我被送到重庆铜梁读三、四年级。在县车队三楼会议室的电视机上,我看到《红与黑》、《巴黎圣母院》、《大西洋底来的人》等。家庭教师于连,爬着长梯去偷情女主人,怀里还揣着枪,售票员向阳姐姐脱口而出“怎么还带着枪呢”,我接口说“电视里那个男的不是说要去战斗嘛”,密匝匝的会议室哄堂大笑。向阳姐姐有点羞涩地轻轻拍了拍我的头,嗔道:小孩子家家懂什么。

  其实我懂。我当时观剧的心情和男主角于连一样紧张,可不是像在战斗嘛。再说,从生理学的角度,早在4-6岁孩子就已经有性觉悟了。

  大约四年级读到一半的样子,在新疆的父母离异后委托朋友——去成都探亲的赵发水叔叔接我回新疆。

  赵发水叔叔是河南人,去成都师范住在舅子家就一周的样子,边等我边进城里逛,我从铜梁赶到成都后,又去了河南新郑的一个农村,赵叔叔自己的老家。

  那时我长相乖巧,性情温和,所到之处还是很讨人喜欢的。从铜梁去成都的一路似乎要用一天多。货车司机经过一处山麓突然熄火,趴方向盘上吸烟休息,表情也变了。见我一脸关切询问,这位叔叔竟然向我这个小家伙讲自己曾经在此插队、谈过恋爱。态度还挺认真。

  没想到赵发水叔叔探亲假快结束的时候,真的遇到发大水了,宝成铁路中断,我和赵叔叔又滞留在河南近一个月。除了吃饭,几乎都在看赵叔叔买的那一大箱子小说。另外一大木箱,是新疆很缺的口香糖啦和土特产。

  我没几天就读完了《飘》。之后又是张恨水的《啼笑因缘》,还有《钟馗传》、《封神榜》、《大明英烈传》、《三侠五义》之类的。

  印象最深的还是《飘》,是思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是瑞德·巴特勒(RhettButler)。后来看电影,读作郝思嘉,白瑞德。

  读后感是:郝思嘉超出了我以前对女人的所有判断,野火?迷雾?夜狐?猎豹···白瑞德是真男人,帅、潇洒、酷。

  也做过假设,自己若进入小说,是做不了白瑞德的,最多是阿舍利·威凯兹(AshleyWilkes),或者少爷樊家树。

  这个假设后来证明是对的。自己离异后,曾有点白瑞德的皮毛,但骨子里还是阿舍利·威凯兹或樊家树。

  360百科上:仅因一部作品就名扬天下并在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作家是绝无仅有的。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便是这样一位独一无二的作家。《飘》1936年问世后引起轰动,被好莱坞搬上银幕后,米切尔更名扬四海。面对荣誉,米切尔谦虚地表示,《飘》的文字欠美丽,思想欠伟大,她自己也不过是位业余写作爱好者。她婉拒了各种邀请,一直与丈夫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此书自1936年首次出版后,在世界上被翻译成29种文字,总共销售了近3000万册。1937年,小说获得普利策奖。根据此书拍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于1939年12月15日在亚特兰大举行首映,引起轰动,并迅速风靡全球。而扮演男女主人公的演员克拉克·盖博和费雯·丽更是因此而留在了许多影迷的心中。

  “文字欠美丽,思想欠伟大”,我不认为是谦虚之词。我以为《飘》,是一部确实不错的畅销小说。伟大的作品,不一样。但能拍好电影的,也少的可怜。

  《飘》读后感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飘》读后感

  《飘》,是我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

  《飘》中记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描写了19世纪中叶美国南方由奴隶制向资本主义进化的痛苦蜕变过程。但其主题并不是战争,作者无意做历史的论道者。其主题是爱,关于青春。

  战争时期消磨了女主思嘉的青春,他曾是一个任性直爽,充满活力与幻想,像一个绿色精灵的女孩。但在这些美丽活泼的外表下,她也同样倔强而虚伪,以受人追逐为荣却不加珍惜,高傲的她错过了英俊倜傥她深爱着的艾希礼,并遭到了其拒绝以及后来瑞德的嘲笑。然后她带着自暴自弃的心理把自己嫁给了查尔斯,终结了其美好的少女时代。之后查尔斯不幸阵亡,她十七岁就成了寡妇。其接下来的生活都可谓是不幸的,最后她不得不以尖酸刻薄的形象来维护一个混乱破败的家庭。

  其实她本来可以过得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她的虚荣傲慢伤到了那些爱她的男人的心,就像文中他们所说的:“愿上帝保佑那个爱过你的人,你把他的心都揉碎了。”,“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片碎片,把它们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件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的样子,而不是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我爱你,可我不想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太残忍了,你抓住他们的爱,像鞭子一样在他们头上挥舞。”

  事实上,作者是在思嘉身上寄喻了浓厚的对青春逝去的依恋和伤感,与其说这部小说是展现战争的残酷,不如说是告诫人们要珍惜青春,抓住眼前人。

  《飘》读后感

  学校要求写名著读后感,无奈,也每天抱着本厚厚的书啃啊……

  我最喜欢的《飘》。里面主要是围绕思嘉、艾希礼、瑞德的感情线索展开的。故事最后当思嘉发现她的真爱是瑞德时,一切都迟了。瑞德对她的爱已经被她的固执随时间慢慢消磨掉了。她固执的认为她爱的是从小青梅竹马的艾希礼,并紧紧抓住他不放。对爱她的那些人非常残忍,用他们的爱当作鞭子放在爱她的人的头上。所以,瑞德对她不能向其他人一样,不然,她会觉得他也软弱可欺,于是瑞德用他日常嘲讽的方式爱她。他爱她,也理解她,于是宠她纵她。可怜的思嘉无视它,认为他的爱是理所当然的。真爱来了,不知晓。真爱走了,没感到。故事的结局总让人感觉一团阴影,毕竟结局让人不快乐。它同样让人思索爱情的点点滴滴。

  感情是复杂的,感情的路没有一帆风顺的。因为把两个本来毫不相干的人揉在一起本是件困难的事。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补过的爱情要不要?》,有这么个故事。瓷盆碎了,需要修补匠修补。当它再一次被不经意打碎时你会发现,修补过的那一块完整无缺。所以,当我们的感情出现问题时我们首先想到是共同修补再呵护,而不是出现问题就找借口说我俩不合适而抛弃它。当无法修补或修补不了时再想想是不是应该放弃。我想,至少我们对一份感情负责吧,也是对自己负责……感情丢了就丢了,没有谁,世界一样疯狂。毕竟,寻找感情的过程是一条寻寻觅觅的路。如果爱了,就认真一点。没有谁能把感情拿的起又丢的下,除非他没认真。

  送大家一句话:珍惜+包容=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