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高粱的读书心得范文

王明刚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爱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读红高粱的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

关于读红高粱的读书心得1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

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

《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关于读红高粱的读书心得2

《红高粱》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爱,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做爱,“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

《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关于读红高粱的读书心得3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

“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关于读红高粱的读书心得4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是高密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色彩艳丽的场景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穿插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中,凝造了一种独特意境深远的意向。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动作语言的刻画以及形象生动的心理描写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我很难懂得,对这样最美丽最超脱最圣洁最英雄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过很多小说,会因为作者的描述以及故事的发生地而对某个地方产生强烈期待感与喜爱感,但这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产生怎样的感觉,一片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随风轻轻摇曳,弯弯窄窄的小路在其中蔓延,风、高粱、黑土地还有穿行于地里的人,一种朴实,原始的气息弥漫其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纯净。然而,这不是全部,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混杂在这自然原始的情境里。一想到这,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仿佛这一切都不属于这里,但是,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的高密东北乡,少了什么,都不完整。所以我也不清楚,胃搅得难受,是因为过于恶心的高粱地里的死尸、骸骨、恶臭还是因为,那狗日的血腥、残暴对这片红彤彤的高粱地的践踏。

在故事的最后,“父亲”和“爷爷”吃着死去的“奶奶”做的拤饼时,面对一片血腥狼藉的战场,我只是想,这场战斗胜利了吗?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定格在“满河血一样的黑,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的画面上,其他的由我们自己感觉。

关于读红高粱的读书心得5

大概在一个月前,看了电一影《红高粱》,当时就想写点感想,这几天网间疯传莫言是诺奖大热门,今天中午又看了一遍。晚上,小说《红高粱》的作者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趁机赶风头说一说。

之前,我并没有在意电一影《红高粱》是由小说《红高粱》改拍的。所以对其中的微词都是针对编剧和导演。这是对广大小说被改成电一影的作者的不重视,深感抱歉。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我并没感到丝毫的自豪和骄傲,但有点庆幸的是,诺贝尔奖也许会因此不是敏一感词了吧,诺贝尔文学奖是断然不会了,还 会成为这段时间的喉舌媒体关键词大肆鼓噪。不知道诺贝尔和平奖会不会因此也不再敏一感呢。如果继续敏一感,这无疑是给诺贝尔奖一操一作机构一记响亮的耳光,拍马粘了一手屎。

一个月前看《红高粱》,是对早期张艺谋抱有一欣赏态度去看的。但一习一惯于挑一毛一病的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得麻疯病的酒厂老板用一头大一毛一骡子从九儿她爹手上换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没多久就惨遭毒手,死了。轿夫鸠点雀巢成了酒厂主人九儿的老公。后面就是一些弘扬主旋律的无聊堆砌。虽说无巧不成书,但这电一影中的一些巧还 是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所以不喷不快。在那个时代,麻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一种恶一性一病。俗称癞子。我小时候听老人讲,以前如果村里有人得麻疯,要被赶出村去的,更有甚者,用一种叫粮杆的农具夹一着脖子拖了丢下河去。村里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当时是当作真事相信了,震惊于前人对生命之冷漠之余,对麻疯的恐惧也让人背部发冷。但电一影〈红高粱〉里的李大头,得麻疯竟然继续开酒坊,巧得让人受不了。另一处,轿夫往酒缸里洒尿,严重的食品污染事件,作坊的大工头竟然说酒成了,味道特别好。不知道是以肮脏当高尚呢,还 是别有用心的反讽。通观整部影片,找不出反讽的迹象,所以原因只能是前者。而这究竟小说中原始情节还 是剧本创作时改的,就得而知了,也不想知道了。联想到价格屡创新高且销量一路凯歌不断的某些酒,我就别有用心的猜想,这些酒会不会也是加了尿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