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看到这个题目,我以为是跟知更鸟有主要的联系,后来却发现没有什么太大的联系,读完全书,我才发现,知更鸟也许代表了这些善良的人们,不停地被黑暗摧残。
小说从孩童和成人两个视角,向我们介绍了那个黑暗的南方小镇。亚瑟足不出户,被别人看做恐怖的代名词,但它的内心十分善良,然而这份善良在那个年代里却显得那么无力,脆弱不堪。诚实的黑人汤姆被诬陷强奸白人女性,即使找到他无罪的证据,最终还是被射杀。
可无论再黑暗的年代,总有一些人坚守自己的正义和底线。我国的鲁迅,俄国的契诃夫和本文中的阿提克斯。阿提克斯拼尽全力找到汤姆无罪的证据,可在那个满是歧视的年代里,这个努力似乎太过于渺小。但他并没有放弃努力,渺小,那就多努力几次,不断累积,迟早有一天能强大到改变世界吧。他的强烈正义感会不断的感染人们一代一代的增强,那么迟早有一天,人们那被黑暗摧残到扭曲的内心会恢复原状的吧。
现在的我们身处光明的年代,经受了良好的教育,完全不能理解一个人被黑暗吞噬有多么容易。我很厌烦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别人的人,他以为自己是对的,他坚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真相,然而脑子却不愿意多动一步,迫不及待地把对生活的怨气出在别人身上。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太多了。一名青年在扶老人的时候被老人碰瓷,看到的人不明白她伸出手的含义是想扶,还是想推,他们却毫不犹豫的把事情往坏的方面想,然后开始了讨伐。说实在的,我觉得他们只是嫌生活都太无趣了,给生活添些色彩而已。那么结果是什么呢?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消失在世界上。不止普通人,即使被捧上天的明星,也无一例外,迈克尔杰克逊,张国荣,乔任梁,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不停消逝。他们现在的好名声全是以死亡为代价换来的,为什么人们总要等失去才懂得后悔?
我佩服阿提克斯,他是一个正义的律师,不是一个贪财或者看热闹的律师,真正的正义是不会用道德捆绑别人的,在未来,我坚信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这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有两个密集的泪点。
第一个泪点是阿蒂克斯输掉了汤姆·鲁滨逊的官司之时。尤其是阿蒂克斯准备离开法庭时,后三排的黑人全体起立,并且在斯库特旁边的一位黑人说了一句话:“斯库特小姐,请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眼泪确实会情不自禁的涌出。一方面是为这场不公平、充满偏见而丑陋的审判感到愤愤不平,这是一场仅仅因为被告是黑人身份而无法获胜的官司。老实本分、乐于助人的黑人汤姆,帮助了马耶尔,却在拒绝了马耶尔的勾引后被尤厄尔一家反告强奸。即使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汤姆是无辜的,审判团还是判他有罪。这场失败的官司充分展现了当时的美国白人对黑人深入骨髓的歧视——就算是无赖、懒惰、处于白人群体中鄙视链最底端的尤厄尔,也要比任何一个勤劳、体面的黑人来的高贵。
另一方面是因为感动。即使阿蒂克斯的所有努力都成为了徒劳,他还是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所有黑人当场全体起立,第二天好多人默默地往芬奇家的厨房送食物,这是他们所能送出的最好的东西。他们能感受到阿蒂克斯是在公正地为无辜者付出,能感受到他的全心全意而非虚伪,甚至正是因为汤姆是黑人而付诸了加倍的努力。阿蒂克斯的正义让人感动,黑人们的感恩之情也让人感动,即使现实是无奈的。
而且,不仅黑人们尊重阿蒂克斯,甚至那些判汤姆有罪的白人们也对阿蒂克斯充满了敬意。斯库特说她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那年人们还是“高高兴兴重新选他当了立法委员,而且和往年一样,又是全票通过。”大概每个人都还是希望,等到哪天自己成为无辜的弱势群体时,也可以有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为自己伸张正义吧。
第二个泪点在小说的另一条故事线——“怪人拉德利”的结尾,也是整本小说的结尾。谣传着各种可怕的过去,足不出户的神秘“怪人拉德利”,这么一个传说中的人物,不知道是不是所有读者都和我一样,从故事一开始就倾向于相信他其实是个温柔的好人。最后,“怪人拉德利”——阿瑟先生出于正当防卫杀了尤厄尔,从他手里救下了芬奇兄妹两。他真的是个好人!最后的最后,他请斯库特送他回家,斯库特挽着阿瑟,在夜幕下将他送回拉德利家的前廊。最后的最后的最后,他们终于知道,在树洞里塞小礼物送给兄妹两的正是阿瑟。这种温暖的感觉让我眼眶湿润,我希望“怪人拉德利”是个好人,而他的确是个好人,这种欣慰感加深了我的泪点。
同时,这个温暖的场景也使读者压抑的情感得以释放。汤姆·鲁滨逊的官司输掉之后,汤姆在绝望中越狱,最终被直接枪杀;而另一方面小镇却一切如常,读后感这场官司泛起的涟漪很快恢复平静,在消除歧视、维护黑人利益这件事上再也无法有更大的进展;正值青春期的哥哥杰姆因为官司的事情变得更加难以沟通……站在小说第一人称斯库特的角度,连读者都能感受到日子的压抑。然而尤厄尔的袭击和阿瑟的营救又打破了平静的日子,而斯库特也终于知道“怪人拉德利”是个好人,回过头看小镇上的一切原来可以如此亲切美好,终于明白阿蒂克斯说的那句:“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小说里就是用这两条故事线,一边用汤姆·鲁滨逊的故事叙述着歧视带来的不公和丑恶的社会现实,一边用阿瑟以及镇上每一个人的细节证实“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我也相信这世上大部分的人都是好人,每一个个体都有可爱之处,但是当每个人的一点偏见在群体中放大时就可能变成乌合之众。正义本来就是来自于人类的虚拟概念,到底什么是正义?法官判定的就是正义吗,由正直公民组成的陪审团就是正义吗?杀人就是不正义吗?可如果杀人不正义,为什么故事的最后,连斯库特这样的孩子都明白,阿瑟杀了尤厄尔,但他是个好人,而如果将阿瑟送上审判台,那反而是如同“杀死一只知更鸟”般的罪恶。
正因为正义无法下定义,所以我们无法消除这世上的不正义,只希望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至少可以减少那些明显的不正义。因为,就算出于自私的想法,我也不希望无辜的自己哪天会因为不可理喻的偏见而蒙受冤屈。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黑人汤姆善良朴实、乐于助人,却被诬告为强奸犯。律师阿迪克斯不顾外界的舆论压力,积极地为汤姆辩护。就在真相即将大白时,因为白人对黑人的轻蔑、偏见以及出于本能的不信任,汤姆最终被判处死刑。汤姆对再次上诉失去了信心,决心越狱,靠自己获得自由,却在此过程中被白人看守击毙,至死也未能看见公正与自由。
小叔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但他告诉孩子们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老人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虽然这话不完全正确,但也有它的道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最重要最好的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影响着孩子的思维发展。而在《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中,父亲阿迪克斯完全称得上是“好爸爸”的典范。每当孩子们心中有疑问,他都会耐心一一解答,每当他给孩子们近乎完美的答案时,我的敬佩之情都油然而生。也正是因为阿迪克斯的教育,在汤姆被判处有罪时,在其他百余人都欢呼雀跃时,只有阿迪克斯的孩子为黑人汤姆而不平,哭泣。
这部小说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对民主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人人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偏见消灭肉体,也会扼杀灵魂”赶紧将其丢弃,重新找回那个没有偏见、文明和谐的社会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听,与人无害的鸟,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却会遭到无端的残害。
本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单从题目上看,我们也许会猜测书的内容是有关怎样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读完却发现书中关于知更鸟仅用了一点点儿笔墨,就是“弹无虚发”的主公阿蒂克斯.芬奇给孩子们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读完全书,细细品味,却发现“知更鸟”的故事贯穿了这部小说的全文,因为小说中有许多人物都与知更鸟有着同样的命运,虽然他们什么坏事都没做,却会遭到无端的残害。比如:人们眼中的怪人阿瑟·布·拉德利就是一只知更鸟,他虽然足不出户,却成了孩子们童年的恐怖象征。实际上,他的怪异也只是不符合小镇上大多数人的逻辑,但是他是善良的,不仅送孩子们礼物,最后还救了杰姆。黑人汤姆.鲁滨逊也是一只知更鸟,他勤勤恳恳,却被人诬告强奸,因为不忍被诬陷,选择逃跑而被击毙。另外,本书从写法上看,儿童视角也使其呈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意义和格调。
小说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叙述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梅岗镇,斯库特和哥哥杰姆,还有一个名为迪尔的男孩对古怪、足不出户的邻居阿瑟·布·拉德利既着迷又害怕。梅岗镇的大人们也不愿谈论拉德利,多年来,很少见过他。孩子们对所传出的有关他的谣言和他隐居的深层原因充满了猜测与想象。第二部分主要叙述法院指定作者的父亲阿提库斯·芬奇为黑人汤姆·罗宾逊辩护。汤姆·罗宾逊被指控殴打并强奸白人鲍勃的女儿。阿提库斯·芬奇竭力找到了汤姆无罪的证据,并将事实真相摆在所有陪审员和小镇居民的面前,但陪审团依旧对汤姆做出了有罪的裁决,被冤枉的汤姆在判决当晚试图逃跑而被击毙。
将本书的两部分有机贯穿起来的一个重要人物,就是使本书充满神秘色彩的怪人阿瑟·布·拉德利。在第一部分中,作者首先提到了他,但他却从未正面出现过,在第二部分的最合,他终于出现了,并在恶人鲍勃的刀下救了作者和他的哥哥,但作者很快就告诉读者,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阿瑟·布·拉德利,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像空间。
全书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以及她相对稚嫩的语言,委婉地揭露了当时美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美国黑人的艰难辛酸生活,有着一定的政治色彩。
但是我读该书,却更多地从对芬奇一家人的工作、生活、交流的细腻的描写中,读出了浓浓的家庭教育的味道,更重要的是从父亲阿迪克斯.芬奇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温柔的力量。
父亲阿迪克斯.芬奇是当地的律师,妻子早逝,他带着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一起生活。他爱孩子,既不过于严苛,也不爱至宠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他更注重言传身教的力量。阿迪克斯.芬奇,是芬奇家族的一员,却很少跟孩子强调所谓的家族荣耀,他想让孩子们成为他们自己,而不是家族的附庸。他是当地的议员,在案件诉讼上,秉承真理,保护了黑人的利益。在当地,他颇受人尊重。尽管,很多人因为偏见,不能接受他为黑人辩护的事实,但是更多的人,还是表示钦佩。他是神枪手,却从不炫耀。
作为女孩的斯库特一点也不淑女,整天跟着哥哥杰姆还有外地来的好朋友迪尔两个男孩子在一起玩儿。在闭塞的小填居民眼里,一切不符合他们习惯的行为都是怪癖。所以斯库特的言行受到了姑姑及梅科姆镇有些居民的非议。但是父亲阿迪克斯.芬奇对于女儿的言行给予了理解和默认,他每天在家中休息的时候,总是会陪着孩子看书看报或者陪孩子们玩耍,让孩子可以像孩子一样玩耍、想像和思考。
作为律师阿迪克斯.芬奇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私下里,他都始终对人恭敬有礼,用自己的行动维护黑人的正当权利,赢得了孩子们的尊重。读后感也正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自己的坚持,他宁愿冒着被伤害的风险,也要坚持自己的正义为,为汤姆·罗宾逊做辩护。哥哥杰姆渐渐长大,身上绅士的气质也逐渐显露,他最后为了照顾好妹妹而受伤,也是父亲带给他人影响。
小镇上的人家常常夜不闭户,但是拉德利却总是紧锁房门,这引来了很多闲言碎语。哥哥杰姆根据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和左邻右舍的传言,拼凑出一幕满是哀伤色彩的短剧来,他们模仿身边的人,像一个大一样去说些稀奇古怪的话。聪明的父亲阿迪克斯早就猜到孩子们在做什么,也想到孩子们也许会因为调皮而惹出一些麻烦,但是他还是放心地让他们出去玩儿,只是在关键的时候,教以做人的道理。
阿迪克斯的很多话,都给孩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也深刻地体现了父亲阿迪克斯本身的个人魅力。比如,关于勇气,他对孩子们说:“我想让你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勇气。勇气不是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枪,而是当你还未开始时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关于孩子提出的尴尬问题,他对自己的妹妹说“如果一个孩子向你提问,你回答他就好,不要反应过度。孩子就是孩子,但他们会比大人们更快发现你在逃避。逃避会让他们感到困惑。”在孩子们处于愤怒或面临挑衅时,他教导孩子:你只需要把头高高抬起来,把拳头放下。不管人们对你说什么,都别让他们惹你发火。试着改变,试着用头脑击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