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读书心得作文800字五篇

李盛

《目送》不仅仅是一本散文集,更是一本深邃的生死笔记。时光匆匆,时间就像是一个曾与你相识的人。在茫茫人海中,你瞥见了他的背影,想伸手挽留时,却发现他早已消失在了人海的尽头。而你的眼中,却多了一分沧桑,少了一丝稚气。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目送读书心得2021年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

目送读书心得2021年作文大全(1)

《目送》这部作品出自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笔下,是她“至今未毕业的学习”中作业的一本。

谁说女作家的笔下一定是优柔寡断,柔情似水?龙应台女士是个特别好的反例,虽然她也有柔情的地方,可她批判起来却毫不留情。比如我最喜欢的其中一篇——《狼来了》。这里面数落了鸽子。其实它们是长了翅膀的老鼠,给人们带来了各种疾病,却只因为《圣经》中的一段话,使本应令人讨厌的“老鼠”成了天神般的幸运儿。它的肥胖被视为可爱,它的呆笨被视为和平,而它的粗俗,恶心,却有许多人视而不见。甚至当有人说要消灭鸽子时,那些“爱好和平”的人还会驱逐他。这一篇中,龙应台对鸽子的讨厌,对那些盲目相信童话而大量杀灭狼群,还自称爱好和平的人的批评也绝对是毫不留情的。

我不仅欣赏龙应台批判时的果断和勇敢,还佩服她对自己父母的在意,照顾和尽力的孝心。

在这本书中,有八篇文章写了母亲,十一篇文章关于父亲,都十分感人。作者的母亲在年轻的时候特别爱美,有一大堆的首饰,她一直很珍惜。当她老了,自己化不了妆了,没事儿,女儿帮她化,还帮她染指甲,母女之间的亲情令人动容。作者的父亲一直为改善家庭条件而忙碌。为了给家里省钱,一个小货车他一开几十年。直到出了车祸,才把钥匙交给女儿。他后来生病了,很重,很重的病,变得不能走路,不能说话,唯一一次发出声音还是因为女儿要离开去上班。这使作者感到很伤心,整个家也因此变得沉默。

作者龙应台一生的后半段,父亲逝世,母亲老年痴呆,儿子不再亲近,整个世界好似离她远去。作为孩子的责任,作为母亲的责任,作为一个作家的责任,她肩上的担子一定很重吧,正因为这样,她才能写出一篇篇对生命无常的思考,对家人朋友的留恋与心疼,对儿子亲近的渴望的散文吧。

《目送》就是这样一本关于生命、岁月、亲情、人性的书。郑重推荐大家都来读一读吧!

目送读书心得2021年作文大全(2)

《目送》是龙应台的著作,在我看来,书中的故事也是我们生活的写照。

“我慢慢的、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人生怎么不是在亲人的一次次目送中度过的?曾经的我单纯、天真、可爱,躺在母亲的怀抱中,要她和我玩玩具,要她给我讲百听不厌的小故事,我十分依赖她。

后来,我与家人之间仿佛隔了一堵钢铁造的墙,母亲无法进入我的内心,我也无法理解他们对我的爱。

父亲说:“我要去出差。”第二天,母亲推开那许久没有打开的房门:“老爸要去出差了哦!”我低着头,快要趴到桌上,一声不吭。“他要出去了,快出来说声再见啊!”她又冲我叫道。我终于抬头,用反感的眼神望着她:“走就走嘛,又不是不回来。”话音刚落,他就匆匆走了。没等我说再见,只留下一阵沉重的关门声。回过神来,屋里显得寂静而冷漠。

我走在成长的路上,却与父母“渐行渐远”。然而作者对她那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是那么有耐心,无数次对她的母亲说:“我是你的女儿,你记得吗?”记得有一个公益广告,痴呆的父亲在聚餐时不顾形象把饺子塞进口袋里,说:“我儿子最爱吃饺子。”这让我深思,难道只有在父母到这种境地我们才懂得去关心、理解他们吗?如果某天父母头发苍白,认不出我们了,那又是多么深刻的伤痛?

这本《目送》告诉我应该把握现在。让我感受到了父母亲对我“渐行渐远”的伤感。为了明天不是遗憾,我决定去理解这份亲情,更加珍惜它,爱护它……

目送读书心得2021年作文大全(3)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特别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写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第二篇《雨儿》写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母女情感真心实意,让人感动,第三篇《十七岁》写的是青春期儿子的“独立”,还有《爱情》、《明白》、《胭脂》、《为谁》等等,这些都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诉诸文字,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古人云:四十不惑。人过四十后,经历过许多次的生老病死的场面,再读《目送》这类亲情散文,感悟很多,特别是《目送》中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人在生命的路途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平静中透露着的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永远记得儿子在第一次拿到学习成绩单时的情景,手拿奖状,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我地样子,那时的我就是他的天;大学四年,每次打电话时,即便是在脚骨折卧床时,他的声音是欢快的语调,第一句话永远都是“妈妈,我很好!”我很感谢儿子的孝顺,但心里也明白,儿子长大了,能自己担待所有的伤痛,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每每想到这,那种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瞬间会填满我整个胸膛。

读《目送》会我又一次地感受到送父亲走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了每次回家看母亲时,母亲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写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目送读书心得2021年作文大全(4)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份就是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龙应台

有些时候,我们总认为大人们不可理喻,自己才是对的;有些时候,我们总认为“亲情”只不过是一句用于不同场合的套语,从没有理解过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有些时候,我们总认为亲人的爱天经地义,从未想过要回报些什么……

寒假期间,每至黄昏,阳光洒满阳台,手捧一杯青茗,静读名著。《目送》这本书是我读得最虔诚、最走心的。它让我改变了昔日那些不成熟的、无知的对于亲情的认知。

“我一直在等待、等待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头猛地一震,继而涌出一股莫名的伤感——华安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妈妈的心,可是,他没有再像小时候那样不断地回眸,而是选择了将背影留给妈妈。因为,他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了,他早已淡忘那个依赖母亲的小华安了,他不再是那个用怯怯的眼光看周围的那个小孩子了,是这样吗?还是他忘记了?他没有看到,妈妈的眼神一直都随着他的行进而移动,他没有注意到,妈妈的眼神一点点的燃烧希望然后又一点点作文/的黯淡下来。

这难道就是作者所说的那个“父女母子一场”的定义吗?那个被告知不必追的那段小路吗?不,不止这些,还有父女,那个张望父亲背影的女儿……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这句话是这样的简单明了,却带给我深深的思考,作者为了照顾父亲,自己的裙子上沾上了污迹;为了多陪陪自己的父亲,宁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一奔向机场,赶最晚的飞机……

“昏暗的路灯下,雪还在飞舞着。我呆呆地注视着雪地上那渐行渐远的脚步,这脚印,与其说印在雪地上,倒不如说烙在我的心头。这一行脚印越来越远,脚印的尽头,父亲的背影也愈来愈小……”我曾数次这样目送父亲的背影我的视线却也无数次与父亲的回眸碰撞,我能清晰地年到父亲眼中的热泪,坚强的父亲只有在这时候会展现最脆弱的一面。也许这也就是父母与子女的不同,长大后的我们只懂憬前方,而父母却对亲情无比留恋。

所以,珍惜亲情吧,珍惜那一直跟随着你的目光。被目送时,留下一个回眸吧,让目送的人心中留一份温存。

等到日历的记忆不再清晰,徒留下人的喟叹,若把目送的回眸都装进心里,纵使记忆已泛黄,也依旧笑如春风暖。

目送读书心得2021年作文大全(5)

有一只蜥蜴,它爬过山川河流,在一个孩子的面前掠过。它的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

《目送》是一本记录着人生的笔记。作者以细腻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发生在“我”、妈妈、父亲和“我”的两个儿子之间的事情。

在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妈妈。她年轻时曾是一个泼辣而放肆的女子。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是放纵的,无拘无束的。她曾在自己的女儿面前放上一盒丰胸的药丸,也曾在暮暮垂老时手捧一只花哨的高跟鞋,不愿撒手。她一生都是在追求着“美”的。

在文中,每每提到父亲和两个儿子,必然会像是聊到了一个循环。“我”对父亲做的事,长大后,也往往投回了“我”身上。“我”的父亲曾对我伸出过的手,穿越万千时光,化成了我伸向儿子的手。但无论是我,亦或是我的儿子,他们,都拒绝了牵手。

这本书整体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家人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渐渐地,“我”的动作,从自由散漫的行走,变成了搀扶。可是在搀扶中,“我”还是空出一只手,伸向了儿子。可回头看时,儿子不知何时早已步上了另一条路,一条同自己在走的,大同小异的路。

“我”用尽气力,搀着父亲,一只手闲下来扶着眼神泰然的母亲。在搀扶中,“我”像在帮婴儿学步,一声声唱着:“白——日——依——山——尽”,行远了。

父亲也是文中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他宽厚,有耐心,总笑眯眯的,最后只身穿一套冬衣,暖暖和和地去了。“爱己”送他的“鞋”,他却终没能穿去。仅带去了几句诗词,带去了一只背带蓝火焰的蜥蜴。

在开始读书的时候,我就发现,封面是一张被洗褪了色的绿色布料。它经岁月洗涤,绿色中带了些淡淡的黄色。正如这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平淡而朴实,像一张粗布,初见时只觉乏味,细细端详,才觉其中美感。

文中的一些段落,总令人有时光倒错的感觉。中学女生的校服,母亲的一件衣物,甚至一只蜥蜴。这种写法令人耳目一新,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方法。

在写到这里后,我再阅自己写出的文字,只觉有些不足。纸上单薄,阅书时的感情都不知如何表达。翻书,瞟到最后一页的下脚,有几滴水渍,不知是何时沾上的。水渍落下的地方,正巧是作者目光所及之处。那里有一只灰色的蜥蜴曾爬过,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