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书五经,增文化底蕴,品四大名著,强历史文化,看杂文传记,添丰富知识,阅科学文摘,长全面经验,世界读书日,好好读书,天天向上,愿你欢乐读书,心境爽爽!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黄金时代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
关于黄金时代阅读心得1
我只刚看完第一遍,理解的也许不是很深很到位,只能凭一些读书和生活经验,在刚读完毕的这时候写下一些理解。
无疑小说的高潮是王二潮陈清扬屁股上打的那两下。那之前呢?陈清扬一个知识分子下乡,有学识有样貌,却屈在那一个小地方,没有人理解,没有人可以和自己有精神上的交流。她始终在那个地方以及那个时代感受着深深的寂寞,她唯一可以想做的事就是证明自己绝不是破鞋。因为王二的外表很痞,陈觉得群众会觉得如果她真的是破鞋,那么首先肯定和王二搞起,她就试图和王二交流,以证清白。可王二却借机以"伟大的友谊"扯幌子,使得两人真的搞起了破鞋。当时的环境这是禁止的,所以两人其实内心无爱,以能够满足欲望的性交对当时"束缚和传统"进行反抗,你越是禁止的事我越是偏要做。可王二那两下子巴掌,和陈静默温柔的反应,无疑点亮了两人心中爱的小火苗,当时的描述里,王二称呼陈"这个笨蛋",这是多么温暖人心的昵称,要不然关心则乱,怎么会有那两巴掌暴露王二内心的爱情,俨然一副我的女人的霸道样子。而平时甩别人耳巴子的陈,居然乖乖沉默了,俨然一副小女子姿态。但经历过一次婚姻的陈,深知她和王二不能一直过下去,流氓脾性的王二,和她没有精神的交流,况且以她的资本,多少会有些傲的,从她性交的时候忍住不喊就可以看出来,她不想被一般的男人,驾奴。所以最后她还是离开了王二,她知道自己要什么,什么是最重要的。
关于黄金时代阅读心得2
《黄金时代》和《革命时期的爱情》都以6/70年代为背景。我对6/70年代了解不多,很少看相关书籍。偶尔在某些为民主摇旗呐喊的网络大V笔下窥见一星半点,从冷兵器升级到手枪甚至坦克,当然也死了不少人,有被批斗祸害死的也有武斗中被打死的。但这些都不曾发表在主流媒体上,也就是说电视上没见过,报纸上没见过,主要都在自媒体上流传。我不知可信度有多高,但感觉是真的。因为如果不是错的太过荒唐连自己都羞于面对,怎么可能这么多年来都避而不谈?!所以当王小波用戏虐的口吻、荒诞的故事来影射6/70年代的事时,我并不觉得吃惊。只是王小波对“性”的偏爱让我有些厌烦。虽然王小波的描写很干净,毫无脏的感觉,但我还是觉得作者有些猥琐甚至变态。人如其文吗!比如,曹雪芹就应该有些悲观和多愁善感,普鲁斯特就应该有些神经质。否则为什么他们能写出那样的作品呢。这种鸿沟不是单凭智商、勤奋、体验生活就可以跨越的。就如同心胸宽广的人虽然可以理解心胸狭窄的人的斤斤计较,但绝对做不到感同身受。再比如我看《静默有时,倾诉有时》吧,这是一本读书笔记,作者读的那些书里面的主人公总是有些病态,回头一看他们的作者,也都活的挺“隔色”,然后我就想:一个总是看“隔色”作家写的“病态”人物的书的读者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么一想我就赶紧回头看看我看的那些书,还好还好,虽然不太深刻,但肤浅总比变态强多了。
《红拂夜奔》就比较奇葩了,王小波将王二的故事和李靖、红拂、虬髯公的故事穿插在一起,一会写八.九十年代的王二,写着写着就联想到了唐朝的风尘三侠,故事情节十分荒诞。虽然王小波不承认他在借这个故事讽刺当时的中国社会,但内容确实让人浮想联翩。王小波在书中说《红拂夜奔》受了卡夫卡《变形记》的影响。《变形记》是卡夫卡的遗作,写一个年轻人变成一只虫子的故事,书没写完作者就去世了。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还在上大学。后来又看了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加西亚马尔科斯的《百年孤独》,那会不明白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在其实也糊里糊涂的。但是《百年孤独》要比《变形记》更加荒诞。
关于黄金时代阅读心得3
河与河相遇,野火和野火相遇,人和一群人相遇。相遇改变人,相遇改变时代,让蝼蚁变成神明,让绿皮火车变成银河列车999。让一个东北乡下的小姑娘,凭借一支笔,凭借那些不起眼的字与词,火烧云、倭瓜花、河灯、小团圆媳妇,汇入洪流,在刀枪不入的历史上,留下一声咳嗽。
相遇之前,萧红的生活支离破碎,电影对此毫无粉饰遮掩。未婚夫汪恩甲、表哥陆振舜,陆续出现在她生活里,或多或少,改变着她的生命轨迹。但这些相遇,是生命准备期的相遇,是次一等的,狗粮般的,不足以喂养她。她和他们相处时的顺应、懦弱、反悔、挣扎,所有这些显得狰狞,被人视为狗血的举动,是她对他们的不适应,是一个人被狗粮般的满足拘禁时的必然反应。
能够算作相遇的机遇终于出现,遇到萧军,遇到东北作家群,遇到该遇到的人,所凭借的,无非一支笔。他们讨论读书写作、爱的哲学,排演戏剧,在新年夜欢歌笑语,在街头和另一群年轻人拥抱。作家廖伟棠说,《黄金时代》里有一个青春中国,那青春中国,绝不是虚无的概念,就是这样一群人的拥抱,是他们交往中的灵光乍现,是琐碎谈话累积出的诗歌,他们因为写作相遇,相遇也成为他们写作的内容,他们的相遇像蝴蝶振翅,掀起风暴,至今不歇。
即便相遇,也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夭折、动乱、倦意都在发生,有人死去,有人被捕,有人悄悄退出那个时代,也有人谋求更大的相遇,例如萧红,她去了上海、青岛、武汉、香港,遇见鲁迅、许广平、胡风、梅志、丁玲、聂绀弩、舒群、罗烽、蒋锡金、骆宾基、端木蕻良。所凭借的,还是那支笔,笔是咒语,是让人们一瞬间心神相通的魔杖。所以,她的故事天然适合电影,她的经历,正是约瑟夫·坎贝尔所说的那种“英雄的旅程”。
有评论者认为,这部电影,罗列许多名人,更像一部社交史,但正是许许多多个萧红的相遇,成就了许许多多个“黄金时代”。海明威从美国跑到巴黎去,和那一场流动的盛宴相遇;柯莱特从外省跑到巴黎去,和普鲁斯特、德彪西相遇;亨利·卢梭从海关收税员的职务上退休,和毕加索、阿波利奈尔相遇;还有罗克韦尔·肯特丢下锄头,从缅因州跑到纽约,莱昂纳多·科恩扛上吉他,搬进切尔西旅馆,紧跟着发生的,也都是生命爆炸般的相遇。
读他们的传记,看到他们艰苦磨练自己、遭遇劫难、贫困潦倒,饿到出现幻觉,我都毫无同情,我知道他们必然遇到相遇,天将降相遇于斯人。为了出走,为了不断拓展生命的维度,他们抛妻弃夫、丢下儿女、欠债跑路、声名狼藉,他们无耻透顶,他们一点都不要脸,但和相遇之后的万卷诗书比起来,那都是细枝末节。
《黄金时代》最惊心动魄之处,就在于此,它没有回避萧红的戏剧性情感,给了她的情史以充足的戏份,但最终却用貌似平实,实则风雷激荡的笔触,写出了人们是怎么从五湖四海奔赴而来,最终汇聚成一块新的大陆的。电影中,萧红死去后,丁玲、蒋锡金、骆宾基或者黯然神伤,或者悲痛难抑,那不只是本能的物伤其类,更是因为,他们所寄寓的大陆流失了一块,那是所有人的丧钟。
这样的电影,必然不讨好,但是,许鞍华在接受采访时,曾把《呼兰河传》和艾米莉·勃朗特以及赫尔曼·麦尔维尔的作品放在一起比较,认为它们都是“探讨生命里特别原始及不讨好的东西”。这见解惊心动魄,也足以说明,即便在去世七十年后,萧红仍然能获得理解,相遇还在发生,和这样的相遇迎头相遇,是我们这镀金时代里,一道金子般的光。
关于黄金时代阅读心得4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我终于读完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记得大约一个月前,在新浪专栏里看到了几篇回忆王小波的文章,无一例外地提到了《黄金时代》这本书。书名似乎之前也听过,重要的是当时想要找一本看,于是就选择了这本书。
实际上这本书是分为五卷的,每卷除了共用名字叫“王二”的主人公外,都有一个独立的卷名,都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故事。而我阅读的电子书,各卷之间是没有卷名的,我曾一度怀疑为什么在读的故事跟上一个故事没有太多的关联,而是另起炉灶呢?
百度百科里介绍这本书时说,它是知青文学的突破之作,以特有的写作方式和写作视角给知青文学带来了不一样的感觉。百科里还说,它是《亚洲周刊》选出的100部亚洲小说之一。这些评价毫无疑问地可以权威地证明这是一本好书,是开卷有益的典范。可以作为一名普通读者的我,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其定性为一本好书呢?
曾几何时,沉浸在《平凡的世界》里,被深深地感动着。少平用劳动和读书来追求生命的意义之所在,少安则用劳动和实干为自家和村民创造着物质的财富;金波和藏族的姑娘仅仅是因为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就可以谈一场精神上的恋爱,润叶在努力追求幸福失败之后才发现幸福不在彼岸而就在触手可及的身边。读完此书,感受受到一场精神上的洗礼,自己的灵魂在那段日子里实现了升华。可读完《黄金时代》呢?完全的一脸茫然,不知道在表达怎样的主题,不知道故事背后是怎样的意图?
王二是一个怎样的人?一个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经历过动乱、上过大学、留过洋、在大学任教的社会上层人士。这里的上层不是指拥有多少的财富或者拥有多大的权利,而是指拥有知识和智慧。但他同时又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对待任何事情,即便是严肃认真的事情,在他的描述中却故意隐去了重要的部分,重点描述了十分可笑的一部分。比如讲到西方留学,《墨迹》中会介绍校园是多么的美丽、教授是多么的富有魅力、学生是如何肆意享受青春的放纵、自己打工的艰辛以及取得优异成绩的不可思议。而王二的留学经历,只关注了两点,一是导师如何压榨自己的剩余价值,而是如何和妻子开车去公路上或者公园里“坏一坏”。前者可以解释为对动乱思维的迂回讽刺,那么后者只能理解为个人行为的放纵,虽然这是成年人最本质最原始的行为。
书中每个故事都有着不止一位的女主角,但所有的女主角的共同点就是王二的妻子、情人、女朋友中的一员。女主的名字有的很好听,比如陈清扬;有的比较俗,比如面条、小转铃;有的很随意,比如姓颜色的女大学生、小孙、X海鹰;更加引起我注意的是,他的妻子居然没有名字,他一直叙述的口吻就是我的妻子或者我的前妻。
书中有一个画面令我神往,令我欣喜,令我激动。那就是陈清扬承认自己爱上王二的那一刻。在此之前,陈清扬可以跟王二搞破鞋,可以跟王二离群索居,可以跟王二过上实际上的夫妻居家生活。但陈清扬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爱上王二,直到那一刻。天上白云悠悠,山间溪水西流,陈清扬挂在王二的肩上,长发可以下垂到王二的腰部。王二不知怎的,在陈扬清的屁股上重重地打了几下。就在那一瞬间,陈清扬感觉天地虽然广大,但好像只有两个人存在,自己的身体已经酥软的像一条水蛇,自己之于王二就像青藤绕树、小鸟依人。这是我认为全书中最美的画面,由于这个情节的存在,我不再认为认为两人之间发生的事情是苟合,不再认为他们是不道德的。我觉得这才是自然流露的爱情,才是爱情的伟大之所在。
但一枚硬币总有他的两面,爱情不也是如此么?我承认爱情的伟大,但也不得不承认爱情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合乎这个社会的伦理规范的。王二是单身汉,而陈清扬却是有夫之妇,虽然爱情很真挚,但会被伦理的视角会无情地戳破。这让我想到了《廊桥遗梦》中男主Robert与女主Francesca的爱恋,令人感动,但同样不合乎伦理。最终,女主也是选择了家庭的责任,放弃了爱情,虽然自己得心早已被带走,但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的生活。女主在去世前留下遗嘱,为了纪念曾经的爱人,为了缅怀逝去的爱情,自己的骨灰不要跟丈夫合葬,而是洒在爱的见证的廊桥之下。这也让我想起了民国才女陆小曼,她为了追求与徐志摩的爱情,放弃了与深爱自己的丈夫王庚的婚姻,也放弃了自己与丈夫未出世的孩儿的生命,毅然选择了离婚与堕胎。比较一下陈清扬、Francesca和陆小曼,我认同Francesca的选择,感动陈清扬的爱情,憎恶陆小曼的无情。
最后,不得不说,王二是个坏孩子,是个读过很多书,有着很多奇怪的想法,动手能力很强,能够像磁铁一样吸引女孩的坏孩子。
关于黄金时代阅读心得5
在我眼里秋天是金色的,让我们走进了黄金时代。
秋天到了,落叶慢慢变多了,有红的、黄的、红黄的、绿黄的、金黄的……如果我在那金色的叶堆里的话,我一定会情不自禁地拍来拍去,好好欣赏;我一定会躺在一大片金色的“田地”里做梦。
那些落叶像一块块金色的宝石,吸引了我的目光,仿佛我们不用花力气就能拿到好多“小宝石”,这如果是真的话可不得了!土豪们也不及我这么富有。虽然那金色的落叶,它还带给了我快乐。风一吹那一片片落叶就凌空飞起,哇!就像一只只金鸟上下飞舞着!这真的吸引了我的眼球。有时候,我和小伙伴们一起玩时,我一本正经的站着,突然“飞毛腿金弹”发射,当小伙伴们一回过头来,我马上说“看你们往哪里逃!”我立马打出几片“金弹”,小伙伴们玩的哇哇大叫。哈!哈!哈!这落叶真有趣!纷飞的金灿灿的落叶带着我到了一片头顶皇冠的树林里……
哇!真香,是哪里传出来的香味,我沿着香气走了过去,香味越来越浓,然后我看到前面有一簇簇桂花,有金色的、米色的、红色的……我看那一簇簇桂花轻闻了它,近看,这些桂花形状各异,有四片的、三片、二片的……但我最喜欢的是金色花蕊的桂花。那金色的桂花树好像几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它们好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的好姐妹。
站在桂花树下,深吸几口凉气,你会感觉到一阵阵芳香,很陶醉。桂花颜色不一,红的如火,金的似宝,白的像米。桂花树的桂花在阳光下,像黄金般的闪闪发光,真是迷人啊!
站在金色的桂花丛林中,闻着扑鼻而来的阵阵香气,如果能吃上甜甜的水果那该有多好啊!不要急,秋天是丰收的季节,肯定能吃上的。
在秋天里,很多水果都成熟了,有橘子、柿子、苹果、鞭炮瓜、哈密瓜、枣、香梨等,最有特色的鞭炮瓜,好看极了!我最爱吃的是哈密瓜,哈密瓜吃起来口味很甜,很脆,外壳是金色的,里面的肉也是金色的,籽也是金色的。还有橘子,别看它长的一般,但它的外壳也是金色的,不过橘子有一点点酸酸的、甜甜的,味道很特别,也很好吃哦!我喜欢秋天里的水果,秋天的水果数不胜数,硕果累累,它们不但好吃,而且它们的颜色五彩斑斓,香味扑鼻,大家快来吃吧!
我们在金色的落叶中散步,又能闻着金桂飘来的香气,吃着各种金色的香甜水果,秋天就是个黄金时代啊!我是多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