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
如果真正地热爱某种追求,请无限接近于它的本质。
读完《月亮和六便士》的最后一页,我最先想到的是这句话。就好像这句话本来就在那里,就等着这本书唤它出来一样。
当然,取决于真正爱的是月亮,还是六便士。
月亮,代表心中崇高无尚的理想,而六便士,代指金钱,地位,代表世俗所重视的东西。
这本书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一位为了心中的月亮放弃了六便士的人。这样说也并不太恰当,因为他并没有经过权衡,心中的月亮便成了他的一切追求。
从一名中产阶级的股票经纪人,一个普通魁梧的中年人,一对儿女的父亲,一名乐于应酬的女人的丈夫,突然间逃离了现有的一切,从伦敦辗转到巴黎,又辗转流离到了塔希提岛,最后在如画的岛上找到了他所追求的真谛,接近生命的尾声时,他将他的感悟画在居住的小木屋里,然后用剩下的生命对着他的画作体悟,临终前又嘱咐妻子将小屋付之一炬,只留下他平时的一些画作供世人惊艳。他临终前是安详的,正是因为他追逐到了心中的月亮,有限的生命也就变得充满意义。
对于世人来说,他是个普通,其貌不扬,说起话来又尖酸刻薄,丝毫不会圆润的人,就如同“圆孔里的方塞子”。对于周围的世界,他显得格格不入。对于绘画艺术的追求,他也不追求赞赏,而是遵从自己的内心,追寻真正有价值的艺术。
绘画对于他而言,是必须要去做的事情,没有任何理由,“有的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他们始终把亲友视如陌路,对生平仅见的环境毫无感情,也许正是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这土地也适用于精神领域。这种追寻是冥冥中的指引,像隧道中的唯一光束,让人不得不靠近。
以致于,打零工也是为了画画,赚够了一段时间的钱,就去画画。
书中的一个例子是一个很好的类比,有两名医生,一名特别出色,年纪轻轻就被选为医院的管理层,他却由于偶然的旅行,喜欢上一方土地,当了当地一名普通的检查员,而稍微逊色的一个医生,接替了他的位置,名利双收。在后者评判前者糟蹋自己时,作者进行了灵魂拷问:“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生活在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内心得到安宁市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去的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取决于自身如何定义安宁。
让我想起电影《海上钢琴师》的一句话,一个人的界限究竟在哪里?他究竟需要多大的空间?
如今已经是2018年,再过一个月,就到了月亮和六便士成书一百年的2019年,这样的心灵拷问仍然不过时;非但不过时,又更加深刻了些。现代人所面临的世界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迭加,更加多元化更加纷杂,如何去追寻内心的月亮,答案连同问题都被埋没在了寻常的热闹中,让人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
人们往往能看到众人所喜欢的东西,却常常忘了自己的真正所爱。
灯光隐藏了星空,雾霾遮住了月光。
多元化触手可得,设置界限反而是难题。
人们热衷于形成统一的观念,然后利用这种观念对他人加以评论,对于“格格不入”的人鲜有宽容。在这种潮流中,不但忘记了自己来时的路,也忘记了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独特的梦想。忘记了世界本来就有不同的方向。
忘记了要追求月光,就要靠近原野。
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如果静下心来,不妨想想,对于自己而言,真正的月亮是什么,能否为了它,赴汤蹈火,如果不能,请不要用自己的六便士去衡量别人的月亮。不过,在如今的社会中,如果有幸找到了自己的月亮,那就去追随,因为这个物质丰盈的世界,不缺少六便士,缺少的是寻求事物本质的内心,无限地接近本质,伴随而来的,往往也有六便士,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收获内心的安宁。因为没有什么美,是无限接近于事情的本质。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
今天是我参加扇贝读书营的第63天,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英文版原著。随便记录一下读书心情,三言两语零星散落,反正想哪儿写哪儿吧。
因为之前已经写了中译本的读后感,所以情节在此不赘述,主要说说读英文版的一些体会。
这本书在扇贝的难度分级是考研,读书营介绍的词汇量大约是1.2万以上,而之前我自己阅读的书籍难度分级都是四级,所以读这本书可以说跨了挺大的一个台阶。说句老实话,报名高阶读书营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懂,能不能跟上读书营的节奏。
不幸的是,这本书的开头部分恰恰是最难的,整篇不知所云。第一天开营我在外地出差,整整读了四十分钟才把当天的内容囫囵吞枣读完。此时的感觉是当头一棒,一下打蒙了。当时很后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报了高阶读书营。但是既然已经入营了,也不能轻易放弃。于是紧急百度了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了解大致内容,以便于第二天继续连蒙带猜完成任务。
这样咬牙坚持了几天后,情节渐渐铺展开来,作者的白描分析总算结束了,阅读难度降低了很多。同时我也抓紧读完了中译本,辅助自己的英文阅读,加深理解。加上读书营赠送的柯林斯字典包,每天的读书讲义辅导,阅读感受越来越轻松有趣,到最后居然有些期待每天的推送。
后来入营的很多群友也有类似感受,前几天读晕了,之前积累的阅读能力似乎荡然无存,智商严重被碾压。幸好有我做急先锋,及时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小心脏。如今回头再看,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读书营的钱,如果没有读书营的讲义辅导,如果没有营地老师提前告知,肯定第一天就弃读了。从此以后我都没机会跟别人说:“我读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原版书。”
作家们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把书的开端写得那么晦涩难懂,生生挡住了一大批读者。大约就是要通过最初的屏障过滤掉那些没有毅力不能咬牙坚持的人吗?如此这般,坚持读完的人才有资本引以为荣?而实际上,忍过前面三四天,就柳暗花明了。
高更的作品,百度来的。
读书营价值含量最高的环节自然是每天的讲义。因为讲义挑出了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不懂的地方能读懂,读懂的部分更清晰。之前我在读书营的入营初体验里说了,讲义的主要内容是熟词僻义、复杂长难句结构分析、背景介绍和其他知识点讲解。这其中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长难句结构分析,其次是熟词僻义。
长难句分析采用分层结构解剖,基本方法是去掉修饰看主干。最近在学的流利阅读其实也用这么个方法,采用的是语音讲解。读书营讲义的图解更清晰,有的句子复杂到有四层结构,通过图解一下子就清晰了。个人感觉读完这本书后,对长难句的阅读理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毛姆的长难句据说是很有名的)。
熟词僻义技术上倒不难,只要有耐心查字典就行。要多查几部字典,而且要查最全面的字典,看英英解释和例句。难就难在一般人没有这个耐心去查,也没有那么权威的字典。讲义节约了这部分时间,一目了然,“哦,原来这个词还有这样的意思。”
除了讲义,我最喜欢的环节是午间加餐。午间加餐是百科知识拓展,内容和英文无关,而是英语文化的历史背景。月亮这本书说的是印象派画家斯特里克兰的传奇一生,其人物原形是高更。因此午间加餐的内容有很多是关于印象派画家和作品的介绍,读书笔记另外还有关于英国社交礼仪、伦敦城市环境、法国巴黎以及塔西堤岛的介绍。作为对艺术抱有兴趣而知识匮乏的门外汉,读这些相关知识觉得受益匪浅。除了文字介绍更有图片辅助,可以看出来,午间加餐内容也是精心准备的。
作为一名从小不爱读书看报的女汉纸,英语基础薄弱又很希望拓展眼界的七零后,人到中年居然爱上了英文阅读,不得不说是一个小小奇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我这样的感受,读英文书时不仅可以欣赏精彩情节,更可以学到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有种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快感,分明是赚了一个亿的大便宜。所以很多英文著作读中译本可能没那么大兴趣,英文原著反而有耐心读完。比如月亮这本书,如果不是为了读英文版,中译本我也是看一个开头就弃书了。原版书读来有双重乐趣,比读中译本的兴趣更浓厚些。
有不少同学问我读书营如何选择级别,每天学习时间大约有多久。我觉得这都没有一个定论,因为书可以读厚,也可以读薄;读名著有收获,读儿童文学一样有收获,这些都因人而异。因为有讲义的支撑,选择难度偏大的书也没问题。如果想读起来轻快一些,细致一些,就选难度和自己水平相当的级别。至于读书时间,更是可长可短。
我读月亮这本书,应该是超过我自身水平的,最困难的部分每天要读四十多分钟,比较顺畅的部分也有十几分钟就读完的,大部分耗时在20-30分钟。午间加餐五分钟即可读完,讲义大约10-15分钟。我看评论区里有的同学只需几分钟就能读完一天的阅读任务,简直崇拜到怀疑人生。即使是中文,我也不可能几分钟就读完,别说是英文了。我的方法是一次读懂,有困难的句子会反复看,再加上我本身阅读速度偏慢,所以耗时应该算比较长的。读书营本身设计的学习时间大约是15分钟左右,如果选择和自己水平相当的书目,每天阅读时间应该在15分钟以内。
读书营每天晚间有个答疑环节,如果觉得讲义的内容还不能满足求知欲,可以在线提问。但是很少有同学去提问,因为提问也需要技术支持,也就是说,要非常仔细的阅读和做笔记,才能提出问题。最开始有几个同学提问,基本是关于语法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作为精读材料,那么每天的学习时间可能长达几个小时。但是有老师可以答疑,其实是个很好的资源,对语法有钻研精神、有学习能力和充足时间的同学,可以把读书营当做阅读课,而不是像我这样只是浮于表面满足于读懂而已。
无论采取怎样的学习方式,都以自己感到愉悦为基础,这就是我喜欢的“佛系阅读法”。尤其是对于单纯的英语爱好者来说,没有升学和考试压力,学习更应以愉悦自己为前提。有升学和考试压力的同学,读书营可能不是最佳选择,各种考前培训班见效最快。我始终觉得像扇贝读书营这样的产品,是为自学者设计的,为英语爱好者提供自娱自乐的平台,其最终目的是热爱英文,使用英文。语言学习本身就是潜移默化的积累过程,有条件的话,课堂面授学习系统教材,再配合大量阅读,是语言学习的最佳方式。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
初期读感觉非常的枯燥,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读,后来硬着头皮慢慢读下来的。到最后读完仔细思考后才觉得主人公逐梦的代价和魄力!
理想与现实,是文学作品四大永恒的主题之一,这本书用月亮与六便士做比喻真是极为恰当。第二次读毛姆的书,开头真是有点味同嚼蜡,我一度以为第一章是作者写的序,看到斯特里克兰不告而别那里,才算开始看到故事情节了。但全书读完了,才发现这就是毛姆写作的腔调,有点淡淡的漫不经心和距离感,有分寸的嘲讽和恰到好处的评议,不着痕迹地融入了作者的价值观,讲故事和写作的手法实在是高明。
好的小说让人看完后掩卷思考,回味无穷,这本书就是如此,虽然是差不多100年前完成的小说,但内容在今天读起来依然鲜活,也许这就是此书经久不衰成为经典的原因吧!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
月亮,代表着一个崇高的追求与理想。六便士,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着一个卑微、平凡弱小的人。
有人跟我说,这本书写的太悲情,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是圆满的。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实现了他作为一个画家的梦,一个平凡卑微的人,已经寻到了他的月亮。一个朝圣者找到了属于他的天堂,一个灵魂的归属地。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话有三句。第一句,作家通晓的是人性,掌握的是人心。第二句,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第三句,上帝的磨盘转动的很慢,但确磨的很细。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读第一句话,没有一个人能懂自己,别人又怎么懂自己,自己又如何能懂得别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本书的主人公,一个冷漠、无情、粗鄙、疯狂,一点都不懂感恩,一个不折不扣的偏执狂。正是因为这种偏执才使他知道自己的追求及梦想,一个为了自己的梦想可以放弃一切的人。
舍弃了所有、扔掉所有阻拦自己的东西,家庭、环境、世俗的眼光。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这是艾塔对思特里克兰德所说的话,接受艾塔是为了什么,打开爱情的心扉、是性还是一个可以安心绘画的环境。我一直也没有想通,这些都是他所不需要的东西,这些都是可以阻挡他脚步的东西,艾塔选择他是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因为爱情另一个可以说是血统、一个白人的血统。艾塔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更多感受的是爱,当思特里克兰德要赶走艾塔的时候也是看不见一个自私、冷漠的偏执狂,这也是因为爱吧。
记得一部电视剧里有这样一句台词:“爱情的道路上永远有一个人是一个人在追,另一个人在跑”。荷兰画家妻子更多的是激情,当激情过后的空虚是无法填补的。现实生活中的感情大多也是结束,当所有的激情都已消退,没有了热恋期喋喋不休的话语和甜言蜜语,唯有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双方都会产生一种幻觉,对方不爱自己了或者曾经我爱的那个人已经渐行渐远。爱与被爱都会变得平淡,我们只是缺少艾塔“献身”的精神,你若不离我便不弃,爱是一份执行,一份信任,一种忘我的幸福。上帝的磨盘转的很慢,但确磨的很细。时间是最好的磨盘,磨光了我们的棱角、磨平了我们的梦想。把我们磨成了曾经最讨厌的样子。谁又能活的明白,有几个人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有几个人肯为曾经的梦想放下一切多余的包袱?不是上帝的磨盘磨平了我们,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磨平。生活并不能压弯我们的腰,只是我们选择向生活低头。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
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