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活动方案设计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高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郴宁十四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和"恪守八字方针、坚持两个第一、打造两型高速、造福湘南人民"的建设理念,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施工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郴宁高十四标建设平安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郴宁十四标全线,将"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预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十四标全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交公路发116号)的要求对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项目部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故事应急求援制度、危险源登记及注销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火工爆破物品管理制度。
在郴宁十四标全线建立有针对性的、富有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两个五分钟"制度(每次上班前五分钟进行交底,下班前五分钟进行总结讲评)、赋予专职安全员绝对权利、安全生产违规处罚细则、安全生产事故月报制、安全生产经费计量管理办法等。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桥梁工程中的大型梁、盖梁、柱等构件施工等;爆破工程;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必要时,施工单位对上述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坚持"两个五分钟"制度,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部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对隐患治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施工便桥的安全预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须经公安部门验收;严格执行"两项达标" (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四项严禁"(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五项制度"(1、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2、施工安全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加强巡视检查,督促隐患整改。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5、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应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桥梁高墩施工时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做好挂边网、兜网等防护工作。隧道施工必须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做好超前预报、监控量测、爆破监控等各项工作。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根据郴宁公司和总监办要求,项目部应绝对确保1%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全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七)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管理,坚持工地巡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八)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项目部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面临的特殊困难、问题,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响应郴宁公司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号召,我项目部相应的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李祥双
副组长:蒋孝华、吴世告、刘会兰
成员:姜勇、蒋冬生、秦自双、刘昌国、伍志辉、蒋锐
平安办公室主任:姜勇,办公室设安全环保部,各大小施工队队长为平安工地负责人。
五、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郴宁十四标全线所有在建工程均应纳入"平安工地"创建范畴。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5.10-2010.5.30)
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示范实施阶段(2010.6.1-2010.7.30)
1、项目部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定一批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队。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队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努力向上级部门推荐若干个示范班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
(三)抽查、观摩交流阶段(2010.8.1-2010.10.31)
项目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情况汇总,同时,组织十四标全线进行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达标推广阶段(2010.11.1-2011.12.31)
根据郴宁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结合全省高速公路系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情况,认真学习全省高速公路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经验,在郴宁高速公路全线推广。
2011年10月初郴宁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全线"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推广阶段工作,并报省高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接受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高管局的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做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施工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展;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项目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郴宁十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努力推进工程建设进程,打造一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