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乱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孙小飞

三乱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治理“三乱”(垃圾乱扔、车辆乱放、摊点乱摆)会议精神,确保此项活动在住建系统和建筑企业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县统一部署,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动力,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与居住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美化办公环境,强化“绿色工地”创建活动。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力求达到环境整洁、规范有序、机制长效。

  二、组织领导

  住建局成立综合整治“三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文明办,由许玉友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确保办公区域和公共设施的美化整洁。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办公区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保持洁净、整齐、美观;绿化责任区内无杂草、无杂物、无乱摘乱折现象;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乱放杂物、乱停车辆、乱贴乱挂等行为。

  办公场所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公共场所卫生与办公室实行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制度,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卫生实行考核制度。每月由“三乱”领导小组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各办公室卫生、楼道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二)完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加强“绿色工地”建设。庐城内建筑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市、县关于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

  1、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少于1.8米;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取硬化处理,土方采取集中堆放,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

  3、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车辆未经冲洗不得驶出工地,严禁带泥车辆驶入城市道路;

  4、施工现场垃圾应及时清理用容器运输,严禁凌空抛撒、严禁现场焚烧垃圾;

  5、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并设置挂牌标识;

  6、围挡户外广告标牌应版面整洁、规格统一、形式美观。已破损的'广告更换及时。围挡外公益广告标牌的数量、面积不得少于总量30%。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三乱”专项活动,分以下阶段实施: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1日-5月10日):主要是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三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住建局系统职工和建筑企业积极参与集中整治“三乱”活动中。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7月10日):在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引导的同时,由住建局整治“三乱”领导小组和质安站针对“三乱”行为开展不间断的巡查、检查、暗访。对局属单位、科室实行每月考评。对建筑工地实行定期检查、督查、指导。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1日-7月31日):坚持常态化检查、督查的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三乱”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局属单位、科室的责任人实行问责。对“三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和典型案列,实行约谈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整改,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规定实施处罚。

  (四)常态化工作阶段:落实制度化管理,定期检查考核与日常巡查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全面增强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集中整治“三乱”是县委、县政府为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局属各单位、科室和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治理“三乱”工作必要性;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继续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治理“三乱”工作作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注重民生的大事来抓。密切工作实际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确实将“三乱”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局属各单位、科室与庐城内建筑企业确实将整治“三乱”作为日常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制度,落实责任措施。建立形成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管理,依法督查。把宣传教育与依法处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推进集中整治“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界定执法权限、遵循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廉政、为民、高效的工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