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

张东东

  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1

  为扎实做好省直机关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建档立卡,夯实送温暖工作基础

  调查掌握准确的困难职工情况是开展好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重要前提。各部门各单位工会要按照明确标准、精准识别、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进行精准识别,全面细致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状况、致困原因、困难程度和具体需求等信息,认真填写并核查《困难职工档案》(见附件2)相关信息,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变化情况,对困难职工信息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管理。

  二、因困施策,精准帮扶,分类做好帮扶送温暖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工会要对已建档困难职工进行普遍走访慰问,并根据困难职工实际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帮扶,做到区别情况,因困施策,因人施助,标本兼治。在此基础上,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将对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慰问,重点帮扶省直机关困难或破产企业单位的困难职工、遭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困难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以及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等会员群体。以上对象不包括离退休人员。

  三、加强领导,严格审核,确保送温暖工作取得实效

  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是工会组织持续开展的重要品牌工作,是工会关心职工、爱护职工、帮扶职工的实际行动,是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具体措施。各部门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今年的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对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将困难职工帮扶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把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各单位工会负责对需要省直机关工会工委救助的困难职工情况进行统一审核、报送,于20xx年12月21日前将《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以及本单位开展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同时附电子版。

  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2

  为深入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以及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底困难教职工和困难劳模调查摸底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1、大病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目前低保标准为810元)以内,因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年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未达到领取《低保证》、《低保边缘证》、《特困职工救助证》标准的大病困难职工家庭。

  2、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倍(目前低保标准为810元)以内,因患病、子女读书、突遭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

  上述对象,填写附1,并根据《20xx年苏州市区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附2进行汇总后上报。

  3、在职患重病职工。没有达到1、2条标准的,因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引起困难的职工家庭,填写附。

  二、调查摸底时间和要求

  20xx年11月16日前,完成各类困难职工的调查工作,附1、2、以电子邮报校工会邮箱xx。

  20xx年12月,落实分级帮扶困难职工,各级工会落实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20xx年1月7日前,《各基层工会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统计表》(附4)书面形式报校工会。

  三、落实措施,开展多种形式帮扶救助活动

  1、明确范围,确定申报口径。原则上单位工会只受理大病困难职工本人的申请,如家属确实患有大重病且没有工作单位的,可由有单位一方开展填报,避免多头重复。

  2、严格把握各类困难标准,分类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重点要填写和提供申领职工户口的户号、20xx年度医药费票据的复印、病情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困难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号,子女就读学校、专业名称、目前年级等相关情况,属于大病困难职工的`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保证表格信息的完整性,以减少后期核对的工作量。

  3、进行全面细致地清理,对不符合建档条的,要立即退档;对已经脱贫脱困的,要及时注销;对符合建档条而未入档的,要及时入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困难职工档案资料信息真实、档案完整,不弄虚作假、不漏报,公开透明,程序到位。

  4、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公示结果一并上报。

  5、结对帮困,互助互济。各级工会要利用本次调查的机会,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救助机制,对不同程度、不同需求的困难职工进行分级建档,分层帮扶,努力做到帮扶救助全覆盖。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党员干部与困难职工家庭结对帮扶工作,要积极组织职工加入到互助互济活动中,扩大参保互助队伍,做好服务,倾心为职工构建抵御风险的防线。同时要建立与完善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把节日走访慰问与制度性帮扶相结合。

  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3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慰问送温暖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立足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帮助群众缓解困难,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发展。

  二、慰问对象

  (一)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参战参核试人员。

  (二)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三)百岁老人。

  (四)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

  (五)孤儿。

  (六)麻疯病人。

  (七)其他民政对象。包括一次性定救人员、40%定救人员。

  三、慰问方式、标准和所需金额

  (一)面上慰问(依照2009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1、重点优抚对象 3726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2600元。

  2、城市低保人员750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750000元。

  3、农村低保人员10572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1057200元。

  4、农村五保户4171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17100元。

  5、孤儿26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6700元。

  6、40%定救人员3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00元。

  7、一次性定救人员22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2000元。

  8、麻疯病人49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900元。

  9、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红军失散人员83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100元/人,计33200元。

  10、百岁老人138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69000元。

  11、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196人,安排礼品100元/人,计19600元。

  所需资金共277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民政局按照确定春节慰问的人数和市政府确定的慰问金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慰问,各镇、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配套资金。

  (二)点上慰问(依照2009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市委、市政府组织慰问,由市四套班子成员和挂点单位领导走访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3、农村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所需资金共37500元。点上慰问对象由镇确定后上报市民政局为准,慰问金和慰问品(折算金额)由市民政局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准备。

  (三)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所需总资金2813500元。

  四、慰问时间

  (一)面上慰问时间:20xx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当地政府确定)。

  (二)点上慰问时间: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时间为准。

  五、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体现。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活动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高度,把重点优抚对象和各类救济对象的过节问题摆在当前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抓紧时间筹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通过细致的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民政对象,确保他们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民政局加强对下拨各镇、场民政对象春节慰问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和确保基层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统筹解决民政对象节日的生活。

  (三)及时反馈慰问活动情况。慰问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及时将慰问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