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资筹劳及加强其经费管理方案

李盛

关于筹资筹劳及加强其经费管理方案

  一、管理原则

  使用权和管理权分设,工作质量和经费支出统一,规范程序,加强监督,严格审批,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合理分配

  1、一事一议筹资45元和5个工日筹劳资金用于垃圾清理及长效管理、河塘疏浚整治及长效管理、植树绿化及管护、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3个工日筹劳用于道路桥梁建设或偿还以前道路桥梁建设所负债务。

  2、筹资筹劳款直接缴纳农经站帐户,由农经站设立上述“两大科目”,资金按比例分配到“两大科目”。

  3、“两大科目”的资金原则上不进行相互调剂,特殊情况的,由镇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各村须按上述要求,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三、严格纪律

  4、筹资筹劳款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支出相关费用时须在凭证上附支出明细和票据,单体2000元以上的'项目须出具税票。

  5、各村以河道疏浚整治、垃圾清运等名义,向社会筹集的款项,也要纳入农经站相应帐户管理,绝不允许设立小金库和体外循环。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两大科目”至年底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仍然用于推进所在村重点工作及公益事业项目。

  四、规范程序

  7、单体50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各村须事前申报,到农经站立项,并由农经站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预算。预算须报分管领导和工程验收组审核,交镇长审批。审批过后,由分管领导牵头预算部门和镇工程验收组进行招标或议标,然后进行实施。实施过程中验收组必须加强过程监督。工程须在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工程验收组验收过后方可结帐。结帐时须经农经站负责人审核,镇长审定。

  8、绿化、河道清淤整治、垃圾清理等综合性工程,参照上述程序操作,在整体工作过镇检查考核后予以列支。如工作不到位的,须在整改到位后列支。

  五、其他事项

  9、镇财政继续对重点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垃圾集中清理活动每村补1万元,垃圾长效管理每村补5000元(不含市补5000元);植树平均每村补2万元,具体数由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工程量测算到村;村级道路建设镇不再补助,原来实施的工程按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