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环保整顿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区20xx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打造“靓丽乡镇、精品村居”,做好20xx年度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季季评”检查评比活动的迎检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双月评”观摩评比活动(以下简称“双月评”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以优化人居环境,按照城乡统筹、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原则,以重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二、主要任务
开展乡镇过境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城市出入口环境整治;开展镇容村貌、绿化、沟渠河塘环境整治;开展道路沿线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开展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工作。
三、评比内容及时间安排
2月评(1-2月份)内容:农村重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包括宁宿徐高速、宿淮高速、245省道、249省道及乡镇道路沿线界址牌设置、生活垃圾整治、沟渠河塘整治、简易旱厕及废弃猪圈整治等。
4月评(3-4月份)内容:农村重点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镇容村貌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绿化管养、沟渠河塘整治等。
6月评(5-6月份)内容:镇容村貌整治;道路沿线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绿化管养、沟渠河塘整治等。
8月评(7-8月份)内容:重点道路沿线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绿化管养;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情况。
10月评(9-10月份)内容:镇容村貌整治;重点道路沿线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绿化管养;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
12月(11-12月份)内容:镇容村貌整治;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
四、评比标准
(一)道路沿线整治。
(1)乡镇界址牌整治。各乡镇所有二级以上道路要统一设置乡镇界址牌。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乡镇界址牌设置方式采用立柱式,立柱高度为3米,直径8-10厘米;设置位置沿道路行驶方向;界址牌图文书写的尺寸规格为长1米,宽0.7米;版面上方五分之二区域书写区域行政区划名称,版面下方五分之三区域书写乡(镇)域行政区划名称,字体为规范黑体字,颜色为蓝底白字。
(2)生活垃圾整治。全面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无随意倾倒垃圾、随意堆肥和简易填埋处理垃圾现象,通过推行垃圾集中处理,使村庄住宅四周、村庄周边及主要道路、河道和沟渠两侧无暴露垃圾;每个行政村(居)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保洁员,每个村民小组配备1名以上兼职保洁员。同时,要设置足够数量的密闭垃圾房、垃圾箱和环卫机械等保洁设施。
(3)简易旱厕及废弃猪圈整治。农村乡级以上道路沿线简易旱厕及废弃猪圈一律实施拆除或迁建。
(4)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农村各条道路沿线无农作物秸杆乱堆乱抛及焚烧等现象。
(5)沟渠河塘整治。乡级以上道路沿线沟渠河塘岸坡无裸露垃圾、杂草,水体无污黑发臭现象,水面无漂浮物。
(6)苗木绿化管养。及时栽植、补植绿化苗木。草坪、绿篱、绿化带、绿化广场等要日常管养到位,无枯树、死树、黄土露天现象,绿化带内无垃圾、无杂草。
(二)镇容村貌整治。
每个乡镇在每次观摩活动中要准备2个村(居)参加检查,不包括2010年“十佳优美乡村”及乡镇中心村(居)。镇村容貌要干净整洁,无店外经营、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搭乱建等现象,农户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垃圾。有条件的村(居)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简易路灯、村内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村域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要加快实施生态景观改造、建筑出新等项目,优化美化环境。
(三)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工作。
每个乡镇至少要建设1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月评”活动是推进我区20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对有效改善农村环境,推进“最整洁、最现代、最生态”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要根据整治内容,迅速细化实施方案,组织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将此项工作列为当前重点迅速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确定的整治内容和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镇区、城市出入口、过境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其它道路沿线环境,打造靓点村(居)。要明确目标、任务、标准,坚持层层抓好工作落实,要整治出精品、出靓点,以最佳状态迎接市、区检查观摩。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此次“双月评”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标准高、时间长,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大力开展整治活动。同时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认真做好计划制定、工作协调、推进落实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城管、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于进度缓慢、敷衍塞责的责任单位进行公开通报,对整治效果较差、排名靠后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讨并公开曝光,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