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建设通村公路的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养管服务水平,大力发展通村客货运输,更好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全市创建农村公路示范路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满足广大群众交通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方针,切实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基础条件,发展绿色交通,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农村公路发展机制和以镇办为责任主体的通村公路养管运行机制,逐步构筑内通外联、标准适度、结构合理、设施完善、养管到位的农村公路网络,促进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区建设30公里县乡示范路、770公里通村示范路建设任务,着力完善县乡公路、通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乡公路、通村公路“微循环”畅通和“洁、畅、绿、美、安、舒”的'目标。
三、创建标准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在“公路畅通、安全运行、绿色生态、洁美和谐、舒适出行”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县乡公路、通村公路质量。具体标准如下:
(一)路基:路基坚实稳定。路肩密实、整洁、宽度达到技术要求,无缺口、无堆积、无占道,与路面接茬平顺,边缘顺适;边坡稳定、整洁、坡度符合规定;边沟、涵洞完好无淤塞、排水畅通;防护设施完好无破损。
(二)路面:强度符合质量要求;表面平整完好无破损,清洁无杂物。无明显露石、起砂、断板等外观质量破损现象。
(三)设施:公路沿线的交通标志、标牌、警示桩等齐全、醒目、规范、错车道、减速带等安保设施到位。
(四)养管:机构、队伍、责任、资金全面落实,实现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养护。逐路落实养管责任,设置路线(段)养管责任公示牌,标明路段名称、包抓领导、养护责任人、养护里程和主要技术指标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五)绿化:全线绿化统一树种、统一间距,达到路、景、物和谐美观。
滤布(六)运输: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使所有通村公路安全畅通、舒适运行,实现车进站,人归点,建立良好、文明、有序地通村公路运输市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示范路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示范路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区政府成立县乡公路、通村公路示范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各镇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要制定和落实加快示范路建设的具体措施,准确及时上报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信息,积极协调解决示范路创建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示范路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主体,夯实责任。
区交通局负责全区示范路创建的检查监督、技术指导、工程验收以及资金拨付使用;区财政局负责本级配套资金和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使用;区国土分局负责示范路建设占用土地的审批;区林业局负责提供示范路绿化树种;区公安分局负责示范路创建工作的环境保障;区监察局负责示范路创建工作的效能监察;各镇、办是创建示范路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发动群众,实施示范路创建和管理,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示范路建设的争取力度,落实村民委员会责任和村道养管责任制,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三)标准适度,因地制宜。
根据群众承受能力和交通发展前景,在满足车辆通行、群众生产生活便利和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控制创建规模。区交通局要根据市上确定的示范路标准,统筹考虑路肩、水沟、绿化、标示标牌、平交道口、错车道和招呼站等方面建设。技术标准要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及安全保障设施。通村示范路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特殊困难路段和交通量小的可适当降低技术标准,但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采用单车道时应设置会车道。县乡公路路肩必须实施双侧硬化,宽30厘米、厚40厘米以上,对于面层宽度小于4.5米的,路肩宽度不得小于50厘米,同时排水、防护、桥涵、安全等设施到位。
(四)强化监督,保证质量。
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细职责,划分到人。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继续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明确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管护的基本要求及举报电话,工业滤布建立以办公室、养管员组成的信息登记、查证和责任追求体系,不断完善以沿途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化日常监督网络和机制。
(五)多措并举,筹措资金。
按照市上要求,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市上补助一万元,区上筹措资金予以补贴。各镇(办)要积极统筹,组织落实好村级“一事一议”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养路护路积极性,以村民投工投劳,采备砂石地材等形式筹集创建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大力提倡个人捐资、企业赞助等形式,用于示范路创建工作。严格控制非工程支出,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创建资金。
(六)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区示范路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督促检查,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预考核,竣工一批验收一批,确保11月份市上全面验收通过。各镇(办)要在完成创建任务同时,按照“一路一档”要求,及时整理内业资料,按时将自检申请上报区交通局,区交通局视各镇(办)完成情况及时组织核准验收。示范路创建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并把示范路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实行奖优惩劣,对工作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镇(办)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确保今年示范路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