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开展的目的:
1、配合传统节日,推广民俗技艺,发扬固有文化。
2、激发学生创造思考,培养良好的.亲子、师生互动关系。
二、实施方式
1、制作时间:9月12日至9月20日;
2、交件时间:9月20日早上放学之前,逾期算弃权;
3、布置方式:制作灯笼所用的材料为布、防水的蜡纸或尼龙纸。所制灯笼如是圆形,其直径不少于50厘米,如是方形宽不少于30厘米,高不少于50厘米。且应牢固、安全,可以悬挂并尽量减轻其重量,能内部发光更好。
三、参加方式:
班主任动员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参与,上交大队部的份数不限。
四、评选办法:
1、参评人员:德育处、大队部、体艺科全体教师;
2、评比时间:9月20日下午1:45;
3、评分标准(暂定):
(1)分高、中、低年级进行评比。
(2)中、低年级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高年级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
(3)一等奖每人加1.5分,二等奖每人加1分,三等奖每人加0.5分。
五、温馨提醒:
上交时必须贴上标签,上面注明班别姓名。(具体做法参照卡片制作时五3班陈*显老师的做法。)
一、活动目的:
为庆祝中秋佳节这个中国民间的传统节日,陶冶队员们的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我校大队部拟定通过灯笼制作比赛和开展一次迎中秋中队活动来活跃校园文化,展示校园内团结、文明、向上的学习风气,从而培养队员们对艺术的兴趣、爱好,提高队员们对艺术美的感受力、鉴赏力和动手操作能力,促进队员们身心愉悦、全面健康地成长。
二、活动对象: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作品评比地点及展示地点:
时间:
1、学生准备:20xx年9月30日至10月7日。
2、各班筹备:20xx年10月8日。
3、交作品:20xx年10月9日午读时间。
4、作品评比:20xx年10月9日下午。
5、学校展示:20xx年10月11日。
作品评比、展示地点:学校综合馆。
四、活动要求:
1、灯笼制作要求色彩鲜艳,有创意。
2、作品规格不限,形状、大小自定。
五、评奖办法:
1、每班上交作品不限。
2、以班级为单位,每级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3、公布各班的获奖情况,并计入10月份的流动红旗内。
六、评委:黄艳芬、陈倩宜、苏淑霞、简丽新、罗翠条、徐伟江
七、注意事项:
1、这次灯笼制作可以请家长和自己共同协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