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写过,最美的情书

王明刚

你是我写过,最美的情书

  喜欢你这么多年,我一直认为这是我做的最好的一件事情。和你在一起这么多年,我一直认为,你是我写过最美的情书,不是一字一句,而是一生一世。

  初初见你,鹿与森林

  第一次见到你,是在广州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我们擦肩而过。

  走过第二个转角,我告诉自己,刚刚对视过的那个男孩,我喜欢他。于是我跑过一条街,跑回红绿灯,发现你还在路口,提着批发服装的黑色大袋子,温柔而性感。

  我说,你是在等我吗?

  你说是的。

  第一眼见到就爱上的人,概率有多大?我想找不出这个答案,只是我知道,假如时间再回到过去,我还是会厚着脸皮,跟那个眼里有星星的少年要微信,我还是会穿越一条街,回到最初相见的地方。

  因为我喜欢的那个人,他的眼睛里有流星,他的心跳声像小鹿,他的`发像森林,他就是爱情开始最好的样子。

  初初见到你,第一眼,就是情书的第一行——喜欢。

  在一起的平平淡淡,就是一生一世的浪漫

  我和你真正在一起,是在我的生日,你给我做了一个很丑很丑的蛋糕,说了一大段不知所言的话,左左右右看了几个来回的紧张,后来,你坚定地拉着我的手说,我们在一起吧,一起走。

  我说,好的。

  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像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天天腻在一起。你在创业,我在职场起步,我们没有同居,每个周末见面。

  我不会做饭,所以,你开始学习煮饭炒菜。我喜欢整理,帮你分类累积到一起的小东西。我们一起看电影,一起听音乐,一起玩拼图,一起去爬山,一起到处走走停停。

  我的第一份工资,给你买了一双NIKE,你的第一桶金,给我买了戒指,就像我们守护对方的样子。

  没有腻腻歪歪的甜言蜜语,没有每时每刻的相互报告,但我就是相信,你是对的那一个。

  和你在一起后的每一天,就是情书的第二行——爱。

  你是我写过,最美的情书

  在我决定向你求婚的时候,你也决定了要和我求婚。

  你还在创业,我还在职场上寻求更好的发展,但是我们的爱情已经到了刚刚好的时候,我想和你在一起。

  你说,日后的日子,想和你夫妻相称。

  我们结婚了,距离第一次见面,总共三年,从喜欢到相爱,从相爱到共度余生。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只是对的人恰好站在你身边,而你想和他结婚了。其实爱情不需要糖衣炮弹,一句想念,就是最美的表白,一个拥抱,就代表陪伴。

  一生一世的陪伴,才是爱情里真正的轰轰烈烈。

  亲爱的,将来的日子,是情书的第三行——死生相随。

  余生多多指教,你是我写过,最美的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