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这一本书,总是让人难以读懂,它将所有的结局都写好,可明明知道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但却忍不住为青春而落泪,青春期爱上一个人总是那么一往情深,却又总是那么执着,遇到冲突谁也不退让,最终只能错过,回过头才感慨“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没经细读,便已翻篇,当那花儿开得正美,我已寻不到你的踪影。
01
早几年无意间想起了青春往事,心中尚还泛起层层涟漪,而如今再想起往事,竟是这般平静。就好像故事是别人的,我只不过是个看客一样。
陌上花开似锦,猛虎细嗅蔷薇,有关青春的故事到底是远去了。
没有勇气再去翻阅有关青春的日记,那些极力想去忘掉的过往的不堪,既已属于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那些放不下的执念,淡了。忽然发现,再用它来煽情都无从提起了。连自己都惊讶,原来所有有关青春的伤痛,爱无果,情难却都在时间的长河里淹没,不管当初多深的疤痕,也随着时间变淡了。
读雪小禅的文章,能感觉作者是一个内心敏感,心思细腻的女子。她曾在一篇散文里坦言,年少时喜欢上一个男孩。为他痴,为他疯狂。喜欢她的读者,都知道她一直带着眼镜,不知的是她用眼镜遮去眼角如月牙般的疤痕,而这个疤痕隐藏了一段青春故事。那个雨夜她骑着自行车追赶喜欢的那个男孩,希望离他更近一些,但不慎摔倒,从此就留下这个伤疤,那个男孩却始终没有回头看她一眼。
大部分人的青春往事都有一段不可言说的伤,那始终是一个心酸,与旁人无关。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情哪关风与月?不过是一个人痴缠,在与时间的较量中还是败给时间,也许心里还有他,只是爱已凉。
02
雪小禅的《刺青》里有作者自己的影子,和一大部分人的青春回忆在里面。一段关于追逐爱情的故事,一段关于暗恋的往事。读起来令人心疼,心疼女主角夕夏的情痴,心疼她爱的挣扎。如此好的女孩中了爱情的毒,而且还会上瘾。
奈何情深,向来缘浅。也许今生我们注定缘分太浅,一次次的擦肩而过。夕夏等了沈家白七年,沈家白错爱了章小蒲七年。春天一直以哥们身份陪在夕夏身边,不管夕夏遇到什么困难,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永远是春天,可夕夏心里有放不下的沈家白啊。也许上辈子夕夏欠了沈家白才如此为他付出,甘愿做美人鱼,太阳出来成为泡沫只要喜欢的人开心。而春天却欠了夕夏,不管她多任性,他都包容着她。
“我终于明白,暗恋,是一种彻底的寂寞,有心动,有幸福,可是,更多的是,一个人的心酸。”
我想这也是作者借夕夏之口表达所要表达的吧。
03
七年的纠缠,夕夏终感到太累了,想彻底放下她曾倾慕的那个白衣少年,答应嫁给春天。在婚礼的前一天,沈家白知道了自己的梦中女孩其实是夕夏,他果断来找她。四目相对早已泪眼朦胧。“我曾经,曾经这样的爱过你。可是,你是我心里的露水,太阳一出来,就化了。在我心里,有一张通向你的地图,条条道路都曾通向你,然而,你不知道。”
他央求可否在给他一次机会,她回答明天来参加我的婚礼吧。
他说如果有来生不许在错过我了,不用假借别人的名字,即使你不是倾国倾城,但却如此懂我,你是我的前半生。
读到最后的决别我的眼睛里有东西流了出来,脑海里出现最后诀别的画面,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喜欢书里的这一段话:
“如果我曾经是一只毛虫,是春天的爱情,让我变成了蝴蝶,在变成蝴蝶之前,我曾经,曾经努力地去爱过,但那是我一个人独角戏,是我一个人的爱情。”
夕夏嫁给了春天,她会幸福的,她会很幸福很幸福。那个宠她爱她一直陪在她身边的那个是才是属于两个人的爱情。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年轻时拍拖是恋爱,过十年八年是感情,到了老年还能牵手那才是爱情。
青春,多么美好的字眼,但终将只能在遗憾中美丽,但愿青春里的那个人,能幸福,这样也不负被爱了一场,而有关青春的一切,我知道那是真,是实实在在的真。一去千里,在暮霭里,彼此且道,请各自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