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警察的感谢信

王明刚

写给警察的感谢信

  尊敬的xx公安分局领导:

  今天,我差点受惊了。

  如果不是贵局的书院街派出所民警和巡逻人员,我价值3000多元的“枪”——一个松下fx-01数码相机,现在可能已经易主了。

  对于记者来说,相机就是手中的“枪”,枪被人偷了,怎能不受惊呢?但幸运的是,多亏了书院街派出所民警和巡逻人员尽职尽责,犹如神兵天降,我才没有遭受损失……

  20xx年9月10日上午9时许,我从天涯石北街步行到红星路二段159号成都报业大厦上班,途径武城大街金山大厦前时,我感觉到右脚跟被人踩了一下,侧脸一看,是个少数民族的年轻女子走在身后,当时我并没有在意,继续往前走,到前方路边“全记副食经营部”购买早餐奶。

  我挑选好早餐奶后,由于店主正在电话里订货,我手持着纸币,站在店门口等待着店主找零。这时,在身后又走进来几个人,在挑选着东西。忽然,我身后出现一篇嘈杂声,发现4名便衣,要求我身后的3个人蹲下,随后,便衣从一名女子身上,搜出一个数码相机包。

  我定眼一看,发现数码相机包是我的,因为我的数码相机包太有特色了,长长的背带。我情不自禁地大喊“这是我的数码相机的嘛!”低头一看,发现自己挎包的外包已经被拉开了。

  一名便衣告诉我,这3名少数民族人在金山大厦前拉开我的挎包外包,在副食店时,两人掩护,另一人从我的包里偷出数码相机。我这才恍然大悟。便衣还告诉我,如果不是发现及时,这些人得手后,一般会乘坐的士车离开,到时候我还不知道是从哪儿丢失的。

  上午到书院街派出所做笔录才知道,书院街派出所的民警和巡逻队员,每天都会在辖区大街上不定时巡逻,最近他们注意到这几人鬼鬼祟祟,于是就派便衣重点观察几人。昨日上午,这几人对我动手的一举一动,早就被他人盯在眼里,所以这几人一得手后,立即被便衣民警和巡逻队员包围并控制。由于人赃俱获,在铁的事实面前,3人对偷盗我的相机的行为供认不讳。

  相机是我xx年元旦购买的,一般的卡片机要便宜一些,但由于职业需要,我选择了有广角镜头的松下fx-1,花了3000多元,我事后都感到害怕,如果不是便衣民警和巡逻队员及时出击,我的相机就被偷了,我必须再花几千元钱去买个新相机。

  群众利益无小事,锦江公安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亲民、爱民的形象。

  巧合的是,作为成都商报的.记者,我的口线就是锦江公安分局。通过我的亲身经历,我更加体会到锦江公安的可敬和可爱,也为自己能够报道记录锦江公安分局的工作,而感到荣幸。

  对书院街派出所的民警和巡逻队员表示感谢,能够居住和工作在贵局下属的书院街辖区,我感到很有安全感。

  以一个记者的名义,再次向可爱可敬的锦江公安表示感谢。

  成都商报记者xxx

  xx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