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两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情况、购房价格、借款期限、贷款额占总价款比例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1.最高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两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只有一人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其余人员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年限
1.职工正常连续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5.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