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以及公有住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一)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以及公有住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市(县)政府所在镇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其他乡镇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
(二)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和公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二手房和灵活从业人员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60%(灵活从业人员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需费用的50%。
(三)扣除借款人月还款本息额后,家庭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人均生活保障最低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年利率4.00%,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第八条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操作流程:
(一)借款人到分支机构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或从中心网站上下载《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二)借款人向分支机构提交资料。
(三)分支机构审批贷款。
(四)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五)受委托银行办理抵(质)押手续。
(六)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七)贷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