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范围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我们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公开、公平、公正”、“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三大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参照往年划片招生的做法,科学合理地划分出今年城区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学校为文峰学校、文昌小学、实验小学、莱师附小、南关小学、和平小学、实验二小、儒林小学、西关小学、西至泊小学、盛隆小学、白龙路小学、城厢中心小学、古柳中心小学、古城小学(现在古柳中心初中校内)、柳沟小学和徐格庄小学,招生范围为城厢街道办事处和古柳街道办事处辖区,具体片区划分附后。今后,将根据城区新建小学和小区情况,适时调整各学校招生范围。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提交材料
今年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儿童(xxxx年8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同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的,或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xxx年7月16日)。自2018年起,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且第一监护人共有比例不低于房产总面积50%的,方可作为入学依据。
2.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购房发票、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xxx年7月16日)。
3.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片区,需提供(外)祖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房屋查询证明,以及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
4.对于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所属房产或上述规定第3条所指其(外)祖父母所属房产处于政府拆迁过程中尚未回迁的,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合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5.适龄新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有片区内家庭户口,且适龄新生与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6.适龄新生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中,且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除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身份证和适龄新生的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适龄新生的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7.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有房产的,同上述1、2条。
8.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无房产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另外,适龄新生父(母)在城区小学片区内办厂或经商,截止xxx年7月16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适龄新生父(母)在城区小学片区内务工,截止xxx年7月16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
9.报名时须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查询证明原件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10.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符合市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各位家长朋友,报名时您需与学校签署承诺书,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市教体局将联系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拆迁办等部门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持假证件的,核实后,将取消该新生的学区就读资格,待全市招生结束后,调配到其他小学就读。
三、开具房屋查询证明相关安排
为防止往年开具房屋查询证明扎堆拥挤现象,今年将按学校分批进行,适龄新生父母或(外)祖父母须于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开具房屋查询证明。具体时间安排如下:6月26日实验二小片区;6月27日盛隆小学片区;6月28日古城小学、柳沟小学片区;6月29日古柳中心小学、徐格庄小学片区;6月30日南关小学片区;7月3日西关小学片区;7月4日儒林小学片区;7月5日城厢中心小学片区;7月6日白龙路小学片区;7月7日和平小学片区;7月10日西至泊小学片区;7月11日文峰学校片区;7月12日实验小学片区;7月13日文昌小学片区。同时,各学校将安排一名负责人员在现场登记。家长开具房屋查询证明后,须到现场学校工作人员处报名登记,登录相关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
全市城区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xxx年7月17日、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全市其他非城区小学招生时间与城区小学一致)。报名地点为城区片内各小学。
五、录取顺序及日程安排
各学校按照以下顺序先后录取:1.有片区内户口和房产的;2.有片区内房产的;3.有片区内房产,但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的;4.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片区的;5.适龄新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有片区内家庭户口,且适龄新生与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6.外来务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片区内住房和户口的;适龄新生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中,且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
7月17日,符合上述录取顺序1-4的适龄新生家长持证明材料到城区片内小学报名。每名适龄新生只能到一处小学报名。
7月18日,符合录取顺序5的适龄新生家长持证明材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城区小学报名。每名适龄新生只能到一处小学报名。若该小学报名已满额,可到全市其他小学咨询报名。
城区各小学将在7月19-21日,联系相关部门对新生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确定招生名单。
符合录取顺序6的适龄新生家长可在7月22日城区小学报名结束后,到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咨询报名。
各位家长朋友,请按照报名时间及时到相关学校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未到片区小学报名的,该小学在已满额的情况下,有权拒收。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望和责任,衷心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相信,有了您的积极配合和理解,我市招生工作一定会有序、顺利地进行;有了您的大力支持,全市教育事业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借此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xx市实验小学xxx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xxx年预计招收10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二、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xx市实验小学xxx年招生范围为:
光明大道以北→长白山路以西→浦东路→黑龙江路→翠竹谷路以南→景山路→太行山北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事实入住。
xxx年,鉴于xx实验学校新校区未建成,市实验小学对金地花园、安侨公寓继续执行招生过渡政策。
三、报名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1)符合实验小学服务范围;(2)学生身体健康,心智健全;(3)xxx9年9月1日至xxx0年8月31日出生。
已经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办法
家长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入学资格审验: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暂无房产证的须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已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适龄儿童全家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必须跟随父母,户口跟随其他人、单立户者一律不予录取。具备迁户条件的小区,户口应与房产相一致);
4.派出所开具的适龄儿童户籍证明;
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近期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6.与房产证信息一致的事实入住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的缴费票据;
7.报名时仅接受以上相关手续,单位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不予受理。(注: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xxx年7月16日(星期六)——7月17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xx市新城武夷山路517号,xx市实验小学教学楼(1)。
六、入学资格审验
学校将严格审验所交材料及实地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
七、入学通知书发放
凡通过学校入学资格审验的材料,请家长于xxx年7月25日(星期一)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及所交材料。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发放地点:xx市实验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