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一封公开信

马振华

  致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一封公开信(一)

  全街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国庆佳节即将来临。国庆长假,客流量大,特别是我街道地处南京市区繁华商圈,大型聚集活动多,交通发达,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时节。从近期我们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管理落后,存在不少事故隐患。个别个体经营户更是安全意识淡薄,今年以来,辖区内发生的中环国际大厦因施工违规操作引发的大火、湖北路金老汉烧鸡公饭店因烟道清理不及时引发的火灾事故等,不但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还给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由此可见,为了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个体)自身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确保全街人民在喜庆、祥和的气氛中欢度佳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是当前摆在全街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生产经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生产经营企业在注重企业发展增效的同时还要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义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个体经营户要增强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各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学懂学透并贯彻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制度。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改进流程,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街道工委办事处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街各个科室、全体机关干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落实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帮助和支持企业、个体经营户解决安全生产经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祝全街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平安顺利!生意兴隆!节日快乐!

  XX路街道办事处

  二0XX年九月十日

  致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一封公开信(二)

  全市各企业单位:

  从6月初至9月底,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两个月来,全市企业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并取得明显成效。然而,我们也发现,我市少数企业仍然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到位、操作规程不遵守、现场管理混乱等现象。

  “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一指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因此各企业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大检查期间各企业单位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将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整改的措施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订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责任人。

  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各企业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员工,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之中,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深入持久开展反违章工作。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大部分是由违章造成的,因此企业负责人要向员工承诺不违章指挥,企业员工要向负责人承诺不违反操作规程、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要对员工加强培训教育,特种行业必须持证上岗,要建立反违章相互监督机制。

  四、大力提倡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企业要通过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方式,逐步淘汰高危工艺、有毒有害工艺,利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持全市安全形势的稳定,是我们的共同目标。让我们携手同心,为我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为把我市打造成现代田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