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监管细则正式版即将面世

王明刚

  网贷监管细则正式版即将面世

  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在今年迎来全面监管。在政法部门宣布将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后,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接受采访时表示,正式版的网贷监管细则很快会发布,网贷平台代销金融产品须获得相应监管牌照。

  监管细则呼之欲出

  去年12月28日,银监会牵头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法规程序,监管细则需要先征求社会意见,再修改完善,这需要一段时间,但正式稿应该很快就能发布了。”王兆星说道。同时,王兆星也对网贷业务的作用进行了肯定,网贷业务一方面对小企业融资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也成为了银行体系重要的补充,但是疏于监管、疏于透明,形成了很多风险,给投资人、借款人带来一定的损害,现在必须要加强规范和管理,在这种背景下,相关法规、相关办法都会出台。

  代销产品须拿牌照

  《征求意见稿》不仅将网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还设立了12条红线。12条红线中提到,禁止网贷平台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而目前包括陆金所、人人贷在内的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都有代销这类业务。

  王兆星表示,加强平台代销金融产品的监管,需要对金融产品和非金融产品进行一个严格的界定,并要求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时先经过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在资金存管问题上,虽然银监会提到网贷信息中介平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但不少分析人士表示,从现状来看,短期内网贷平台完全交由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可能不太现实,银行不可能对2000多家平台进行资金存管。目前网贷平台多是将资金交由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存管,也有一些平台采用的是“第三方支付+银行”的存管模式。

  但是银行存管业务是否暂时由“银行+第三方支付”模式进行过渡,这个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从制度上,从保护资金安全角度、市场规范角度来看,直接交由银行存管更为合理,也更加安全。

  多部委联动整治

  对于网贷平台的监管正在采取多部门协同方式。除了银监会外,包括政法部门也开始加码监管互联网金融平台。据悉,按照中央有关部署,政法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对民间融资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从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框架来看,银监会负责网贷平台相关监管细则的制定,以及和央行、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监管协调。为了有效打击金融犯罪,防止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损害投资人的利益,需要公安司法以及政法委的支持,银监会也会积极配合政法部门的专项监管活动。

  对于2016年银监会在网贷业务的监管重点,除了监管细则外,银监会对于网贷行业的监管重点在于加强市场运作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对互联网的违规违法甚至金融犯罪进行有力打击,加强日常管理,加强配合。及时发现新的问题,及时规范和完善相关规章。”王兆星说道。

  随着监管的加码,网贷平台可能大规模淘汰的声音不绝于耳,业内也有不少的恐慌情绪。对此,王兆星表示,规范发展不仅能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也是为了行业更健康的发展,不需要过度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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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年末随着监管细则意见稿的落地,国内各地都积极响应政策加速了监管强度,北上深渝基本停止互联网金融企业平台的注册,网贷行业监管正是走在了风口浪尖。1月24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式版的网贷监管细则很快会发布,网贷平台代销金融产品须获得相应监管牌照。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这给很多正在转为综合理财平台或第三方理财平台的机构提供了参考依据,也就是说,平台要做哪方面的业务,都应该取得相应监管机构的批准或牌照。

  据深圳地区一位P2P平台负责人透露,从银监会官员最新的表述来看,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是有一定松动的,这对行业应算是一个利好。

  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给平台预留了18个月的整改期。尽管正式版的监管意见相对于征求稿可能会现松动迹象,但是在正式版仍未落地的时间里,我们依旧要加速整改的速度做好万全的准备。做好充足的准备应对2016网贷行业的这“变化”的一年。

  关于整改,现有平台我们现在基本都能够去做的,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第一点是向通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涉及经营性电信业务的,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否则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不办理,涉嫌非得经营。

  第二点,用户实名注册制度。实名注册在技术上,是好实现的。目前的平台如果没有实名注册制度的,一般都有鬼,会有虚标、同一项目重复融资、自融、虚假注册量、虚假交易量等。

  第三点,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登记测试。

  第四点,信息数据备存制度。留存期限为5年,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接受信息安全检查和审计。

  第五点,信息披露制度。官网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

  第六点,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两年内,建立与业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

  第七个,工商局变更企业名称。这个是小重点,工商局变更企业名称,机构名称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并需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以上几点是企业现在就应该或者早就该着手去做的。也是一般的P2P平台都能够去做的,在改革浪潮中如何求存,应当提早做好这些基础性的准备,才能在将来发展中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