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通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通产控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xxxx年9月9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大半,南通产控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我公司股份,仍持有我公司87,744,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南通产控
(二)减持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南通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所持股份为南通产控于2005年设立后,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入南通产控的`无限售条件国有股。
(三)减持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办函[xxxx]4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xxxx]456号)文件批准,xxxx年11月13日,南通产控将其持有的xx高科(9.570, -0.09, -0.93%)(原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xx高科)31,912,296股股份无偿划转给xx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详见xxxx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的xxxx-052号公告)。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xxxx年9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南通产控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减持价格不低于13.41元(详见公司xxxx-039号公告)。
截止xxxx年6月15日,减持时间已过大半。日前,公司收到南通产控《回函》,南通产控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xx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6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为xx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xxx于xxxx年2月27日向公司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 xxxx 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xxx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46%,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xxxx〕9 号)、《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xxx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xxx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来源:xxxx年公司向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x集团有限公司等10名对象发行股份,收购青海互助xx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xxxx年12月9日完成了新增股份上市工作。
截至xxxx年6月20日,xxx部分实施了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已减持公司股份3,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86%,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额(本次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10.23%,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65,322,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xxx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xxxx]9号)及《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 xxx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xxx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xxx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xxx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