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法制辅导员聘任书

孙小飞

  校外法制辅导员聘任书

  XX:

  为加强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少年儿童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聘请你担任我校的法制辅导员,任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为期3年。

  XX二中

  20XX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