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行为守则

莉落

  社区工作者行为守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结合国光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为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是xx市xx区洪山镇国光社区工作者规范言行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国光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各服务站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

  第三条 国光社区工作者行为守则的基本内容:

  (一)政治坚定,忠于国家。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不做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事;

  (二)热爱社区,关心群众。要热心为居民服务,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三)注重学习,提高素质。要积极参与各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不做庸庸碌碌、不思进取的人;

  (四)积极工作,主动服务。要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技能。不敷衍工作,不搪塞群众;

  (五)服从大局,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安排,做好工作配合,及时沟通,主动合作。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

  (六)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为人公正清廉,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不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七)举止端庄、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接待居民来电来访时使用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杜绝不文明举止;

  (八)遵章守纪,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按相关规定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尊重居民,保守秘密。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不随便泄露工作秘密及社区居民隐私;

  (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珍惜爱护公共财物,不浪费资源,不挪用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