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盱眙住房补贴发放细则
一、发放时间、地点
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25日为集中办理时间(双休日除外)。
补贴发放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
下午3:00——6:00
发放地点:县会宾楼大酒店一楼大厅(企业服务大厦侧)。
二、补贴范围、标准和申领办法
(一)凡在2014年9月30日—2014年10月4日或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3日房产商品交易会期间,购买盱眙城区、淮河、古桑、穆店、维桥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网上备案的,享受总房款1.5%的补贴。
持下列相关证明领取补贴:
1. 购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在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合同只需复印第2、3、4、5、14、15页);
3、商品房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契税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5、住宅维修资金交纳凭证及复印件。
(二)2010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在盱工作的,在2015年春季房交会期间购买盱眙城区、淮河、古桑、穆店、维桥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网上备案的,可另享受购房总额1%的补贴,研究上以上学历另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补贴。
持下列相关证明领取补贴:
1、购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在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合同只需复印第2、3、4、5、14、15页);
3、商品房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契税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5、住宅维修资金交纳凭证及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有一方持有毕业证书即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填写下载);
7、在盱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由单位出具的2010-2015年在盱工作的证明原件;
8、在盱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盱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并提供2010-2015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