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起诉状

刘莉莉

  探视权起诉状1

  原告:龚××,女,xxxx年×月××日生,汉族,XX省××县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住址:XX省××县××乡××村庙介××组××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被告:罗××,男,xxxx年×月×日生,汉族,XX省××市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住址:XX市××区××苑×栋××房;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停止妨害原告行使对非婚生女儿罗×婷的探视权的行为;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龚××和被告罗×明于xxxx年认识、同居并生下一非婚生女儿罗×婷。后原、被告双方因性格差异太大,无法共同生活,决定分手,女儿罗×婷由原告独力抚养,后原告因经济拮据无法抚养女儿,遂将女儿交与被告抚养。但是,自原告将女儿交与被告之后,被告便千方百计阻挠原告探望女儿,原告至今无法见上女儿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同时《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综上所述,被告以种种方式阻挠原告探望女儿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对女儿的合法探视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停止妨害原告行使对非婚生女儿罗×婷的行为,保证原告所有周末、节假日均享有对女儿罗×婷的探视权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x年3月29日

  探视权起诉状2

  原告:刘XX

  被告:叶XX

  案由:探望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并规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 (具体方案为:1、每周探望孩子一次,每周六上午十点原告至被告处接孩子 回原告处,每周日上午十点送回被告处;2、每两年和孩子一起过一个中秋节、春节,陪同期限以国家法定放假期限为准;3、每年暑假与原告连续共同生活三十天,每年寒假与原告连续共同生活十天;4、每年国庆节由原告连续共同生活三天。)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 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经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约定:婚生女叶X抚养权归被告叶XX,原告有探视权,且只需提前一到两天告知即可探视。双方离婚后,被告叶XX(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协助原告行使探视权的义务,剥夺了原告与女儿相处及女儿享有母爱的权利,损害了亲权,对女儿身心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虽然原告与被告离婚,但是原告希望并请求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女儿相处,给予孩子应有的母爱关怀与教育,使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