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网约车管理细则焦点

张东东

南昌市网约车管理细则焦点

  规范网约车行为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各地也出台了许多细则。下面是南昌市网约车管理细则焦点,一起看一下吧!

  南昌市网约车管理细则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南昌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改革政策文件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南昌市将通过对出租汽车行业新老业态设定相应业务边界,促进出租车、网约车、合乘车错位服务、差异化经营,实现融合发展。

  网约车须为初始登记3年内车辆

  《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南昌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在南昌市有注册机构,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经营许可有效期限为4年。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

  南昌市明确,网约车经营者应在南昌市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在南昌市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营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投诉受理等服务能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同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应接入南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指出,网约车必须为本市车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燃油车辆档次应高于本市现有主流出租车,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mm,且达到南昌市机动车排放标准;新增网约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其车辆轴距不低于2400mm,续航里程不低于150km;车辆需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运营安全有关标准要求,按规定投保相关营运保险;车辆所有人同意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日期应未超过3年;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出租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

  网约车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等地揽客

  南昌市明确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为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取得居住证,年龄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记录。

  根据网约车与出租车错位发展的原则,南昌市对网约车的运营范围进行了明确。网约车不得以巡游方式揽客,也不得在南昌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出租车调度服务站或者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据了解,南昌市出租汽车行业三个改革政策文件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对已经在南昌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南昌市将给予12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平台公司须按规定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手续,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及人员,南昌市将进行清理。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南昌市鼓励出租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规定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持出租车经营者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符合条件的私家车、二手车可以开展网约车运营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一种,提供服务的车辆应为营运车辆。传统意义上的私家车是指个人所拥有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我国对于营运与非营运车辆实行严格区分管理,二者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报废年限、保险费率等很多方面都存在不同。因此,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服务,但符合条件的私家车按程序申请经核准登记为预约出租车后,可以从事网约车服务,虽然仍是个人所有,但已转变为营运性质。

  南昌市要求网约车必须是初始登记未满3年的车辆,该规定是为了避免大量二手车进入网约车市场,变相降低车辆档次,给乘客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并对传统出租车造成不公平竞争。但是,符合要求的二手车也可以申请开展网约车运营。

  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已取得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符合我市网约车实施细则驾驶员规定条件的,经本人或委托平台公司申请,可直接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而转为网约车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