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起诉书范例1
第一原告:张xx(系张xxx之父),男,汉族,生于xxxx年8月29日,家住xx市xx区某某花园。电话:1390913****
第二原告:郭xx(系张xxx之母),女,汉族,生于xxx年3月6日,家住xx市xx区某某花园。
第三原告:白xx(系张xxx之妻),女,汉族,生于生于xxx年10月30日,家住xx省xx市华县。电话:1829137****
第四原告:张xx(系张xxx之子),男,汉族,生于xxx年9月14日,家住xx市xx区。
第一被告:田xx,男,42岁,家住xx市xx区某某乡某某村东组。电话:1380177****
第二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宏,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xx市解放路135号新华书店图书大厦6层。
第三被告:xx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强,系该公司经理
地 址:xx省xx市xx区某某大厦某某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 、请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四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丧葬费19521.5 元,死亡赔偿金80478.5元,车辆损失费2000元,共112000元: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四原告死亡赔偿金200000元。以上共计312000元。
二 、请依法判令第一、第三被告赔偿四原告死亡赔偿84421.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22825.5,车辆损失40900元,车辆价格鉴定费1000元,共计:349147元。
三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21日19时10分,田xx驾驶陕E**133小型客车沿渭清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某路口与由北向南张xxx驾驶的陕E**016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原告死亡,被告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即渭公交认字【20xx】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田xx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xxx无责任。
死者张xxx,生于 xxxx年 9月13 日,为某某局在岗职工,为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应为: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8245元× 20年= 364900元。
丧葬费:20xx年度xx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043元÷12个月×6个月=19521.5 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 张xxx有儿子张xx,生于2003年9月14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 ×(18-9)÷2=62023.5元。
张xx是张xxx的父亲,生于xxx年8月29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 ×15÷3=68915元。
郭xx是张xxx的母亲,生于xxx年3月6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 ×20÷3=91887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给各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和打击。只因目前中国国情和相关规定,所以仅酌情提出这一赔偿数额。
20xx年11月6日,原告收到xx市价格认证中心关于陕E**016的鉴定价格报告,鉴定该车事故损失价格为42900元。鉴定费为1000元。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被告应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据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xx年*月**日
交通事故纠纷起诉书范例2
原告: 性别:男 年龄:
民族:汉 住所:
身份证:
被告(一): 性别: 年龄:
住址:
联系方式:
被告(二):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
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一、 请求被告承担伤残赔偿金70792.2元。
二、 请求被告承担被扶养人 (原告之子)生活费17204.2元,承担 (原告之女)生活费25806.3元。合计43010.5元。
三、 请求被告承担被扶养人 (原告父亲)扶养费5883.22元,承担被扶养人 (原告母亲)扶养费7984.37元。合计13867.59元。
四、 请求被告承担医疗费75000.00元(医疗费约125000.00,被告已承担50000,具体数额以医院证明为准)。后续治疗医疗费12000元。合计:82000元。
五、 请求被告承担误工费35000元。
六、 请求被告承担护理费21000元(08/2/2-08/8/31)、1800元(08/8/31-08/10/6);交通费351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200元、营养费5000元。合计:43510元。
七、 请求被告承担精神赔偿金20000元。
八、 以上合计:308180.29.
九、 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十、 请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日晚上8时40分,在某某广场地下停车场,被告(一)驾驶机动车从停车场驶出,行驶至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通道右转弯时,从后面撞倒原告并碾压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压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车停了下来再次加速,车的右轮从原告下腹部碾压过去,被告在停车场驶出时速度过快,未尽注意义务,没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从原告身上碾压过去,造成原告九级伤残。
20xx年3月14日某某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但是在20xx年8月25日才向原告宣布,当时原告就怀疑被告(一)酒后驾驶,因为事发时间为晚上八点多,正是晚饭时间,况且被告(一)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从原告身上碾过,是旁边有人叫停车时车才停下来,种种迹象表明被告(一)有可能酒后驾驶,原告向交警大队提出质疑,交警大队既未给被告(一)做酒精检测,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经过,忽略被告(一)存在严重过错,只作了简单的笔录后就作出事故认定,原告对该份事故认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心存疑虑。原告申请法庭能详细了解当时的事发经过,调取事发录像资料以确定当时事发情况及责任关系。
原告在医院住院将近一年,花费医药费十多万,并落下残疾,被告支付少量医疗费后对原告不闻不问,导致原告至今大部分医疗费都未能结清,原告上有年老无工作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下有二个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权行为给原告身体、经济、家庭、生活带来巨大伤害。
被告人身侵权行为导致原告伤残,虽然伤残鉴定原告丧失的是部分劳动能力,但原告从事的是货物运输行业,除了汽车货运原告无其它特长也无其它手艺,而被告侵权行为导致原告右腿残疾,从此原告不能再从事汽车运输,甚至不能再开车,使原告不能再从事赖以维持生计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养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神打击,生活着落出现问题,原告二个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从此生活在父亲残疾的阴影之下,对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负面影响,对原告家庭成员精神打击是非常大的。原告作为父母的经济来源支柱,作为自己家庭的顶梁柱,从此可能变成伤残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员的精神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20x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民事诉讼法》及交通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告的行为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神受到巨大伤害,对原告家庭成员精神造成无法弥补的痛苦,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而被告至今未给原告任何赔偿,据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