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同学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xxx高中同学会”。
第二条 xxx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所有在该届学习过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三条 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信息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 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九条 建立同学QQ群(网址为QQ号码为:/)及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上成为同学会会员与社会各界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会员可登入QQ群和邮箱,在网上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及时更新《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所有在xxx高中学习的同学都应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定;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理事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七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人数7人)。
第十八条 理事会构成如下:
理事会负责同学会总体规划,为同学会做好参谋和技术支持,策划聚会方案。
(一)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二)副会长1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三)秘书长1名:负责本会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并向会员汇报,拟定同学会工作计划,召集和组织同学会的各项活动,活动方案的起草,收集并汇总《同学通讯录》,监督会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落实各项接待及聚会活动安排。
(四)理事3名:沟通信息,促进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主动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工作。
(六)财务人员1名:负责同学会所有费用收支及资金管理,制作财务收支情况表备查。
第十九条 同学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负责筹集活动经费、对同学会活动基金进行管理。
(六)保持和所有同学的日常联系,维护同学通讯录。
(七)促进同学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二十条 理事会人员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任期为5年,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的方式从会员中选出,需大会会员三分之二投票或举手表决通过,选举通过后可连任。
第五章 活动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活动基金的捐助
活动基金由理事会根据活动的时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现金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人员做好财务帐(每年10月1日前汇总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十二条 活动基金的用途
本届同学聚会募集资金,主要将用于本次同学聚会的开支及会后同学会员父母年老丧事,会员父母年老丧事费用,每位预定200元花圈为标准。其他情况由理事会视情况另行讨论安排。
第二十三条 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人员专责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六百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六百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留下一次使用,在资金不足情况下,理事会成员有义务先予分担不足部分费用,待下届同学会再行补上。
第六章 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四条 按照“五年一小聚,十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同学会理事务成员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
第二十六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秘书长,以便联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从二○一一年十月一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