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范本

孙小飞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