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察局):
根据区委、区纪委关于在部分区级机关部门成立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文件精神,经本委党组认真研究,结合委机关人员现状,决定推荐吴xx同志兼任我委监察室主任一职。
特具请示,请予批复。
中共xx市邗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xxxx年6月19日
中共上栗县委员会:
邱xx,男,汉族,xx镇人,xxxx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xxx年8月参加江西省公务员考试被录用,同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鸡冠山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鉴于邱xx同志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多年,工作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很好地履行了一个共产党员和一名常务副乡长的职责。根据民主推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一致同意推荐邱xx同志为正科级领导干部人选。今特此请示,望批准为盼。
xxxx年1月24日
市委: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党委的决定》(儋委发[xxxx]21号)文件精神,我委党委成员7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委员2名。按照市委《关于已撤消、更名单位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领导任免的文件,目前,我委党委副书记职务暂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农委党委讨论通过,推荐**同志为党委副书记。**同志自xxxx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多个乡镇及机关的领导职务,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领导协调能力,特别是担任农委副主任以来,工作认真负责,方法科学,积极肯干,业绩突出,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农委党委交办的多项工作任务。特此推荐。
妥否,请批复。
附:**同志简历
中共**市农业委员会委员会
xxxx年11月23日